综 上所述,“新疆问题”的原因及性质的确是复杂而多样的,虽然上述情况并非笔者独识,但却极少得到综合性地阐释。这就造成有关方面在努力解决“新疆问题” (其实也包括“西藏问题”等),总是本能地采取单向性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举措,抓不住问题的关键与核心;而专家、学者们在看问题时,哪怕是同时谈到了 相关方面,但也常常是分而论之,理不清它们彼此间的关系,有意无意地将问题原因单一化。“新疆问题”的错综复杂,决定了它的长期性与艰巨性,不管是谁、什 么力量主政、主导新疆,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要想使得“新疆问题”真正朝向良性解决的方向稳妥而持续地挺进,必须综合、全面地寻求解决之道,至少要注 意以下几方面原则的谐调并举:
以社会安定为前提,以中央指导调节为枢纽,以全国支援为辅助,以地方力量为主体,以民主法制(尤其是基层民主 法制)建设为规范,以现代文化倡导、传统文化保护、文化民间自治、培育共有家园意识为精神文化发展之原则,以兼顾生态、效能、利益普遍惠及的经济建设为动 力;而上述所有这一切原则的贯彻与落实,最终都应该指向这一核心且基本的目标——有机社区结构的重建,祥和、包容、公民自主的宜居家园建设。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早年曾在新疆读书、下乡、并工作,现为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本文责编霍默静 mojing.huo@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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