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近一个时期以来,警察随意杀人已经成了风气,隔三差五的就能听到类似的报道。如果当场击毙成为中国惯例,杀人灭口就可以是某些人依据的法律条文。
当场击毙的血腥中,有多少是该死的?有多少是无辜的?如果把对向平民的枪口指向反贪,该是一种怎样的壮举?是不是更胜过无关痛痒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如果当场击毙成为中国惯例,以后会有多少无辜的人会被灭口?
杀人有伤天和,所以在王朝时代基本上都是秋后处斩,因秋令主刑杀之故。封建王朝的胸怀有木有?
对有组织的恐怖分子施暴,无话可说;对普通的平头百姓,无论是良民,抑或是刁民恶民,别再当场击毙了好吗?别再用反恐行恐怖之事了好吗?
建议警察佩戴麻醉枪,能把人制服就足够了,如果真是罪大恶极的不法分子,审问清楚再处决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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