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统治下的一个特别行政 区,香港正在经历一场日益加深的紧张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香港的政治未来。民主活动人士主张,香港作为中国统治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正在经历一场日益 加深的紧张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香港的政治未来。民主活动人士主张,香港市民应当获得选举香港最高领导职务——行政长官——的权利,而无需面对程序上的限 制,那些限制旨在保证只有北京首肯的候选人才能出现在选票上。许多活动人士都对“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的运动表示支持。该运动的成员表示,如果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的选举改革方案(可能会在今年晚些时候提出),无法达到他们的普选标准,他们就会 在香港的金融中心举行公民不服从抗议活动。从周五开始,“占领中环”将举行一场非官方的公民投票,让香港市民从不同的选举程序方案中做出选择,它还计划在 晚些时候再举行一场类似的投票,让胜出的提案与政府提案进行对抗。同时,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尝试巩固它对香港的影响,而且对反对情绪的日益高涨感到担忧,香 港亲建制的政治人物和商业团体也同样感到担忧。香港大学(University of Hong Kong)法学教授戴大为(Michael C. Davis)在采访中解释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Lam Yik Fei for The New York Times
香港金融中心中环的街道。“占领中环”运动称,如果政府提出的选举程序变动,无法满足其普选标准,就会在这里举行抗议。
问:香港行政长官现在已经是通过一个委员会选举产生了,那么为什么行政长官的选举方式,还会引发日益加剧的争论呢?
答:提到为何香港人会如此关注民主发展和行政长官的选举,首先应该了解,定义香港与中国内地关 系的“一国两制”政策首先是为了减轻香港人的顾虑,增强国际社会的信心。《中英联合声明》(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在1984年签订后,香港人面临着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命运,而他们当中许多人的父辈和祖辈,都是从那个政府的统治下逃出来的。 1984年,邓小平领会了这一点,并承诺向港人给予“高度自治”,这个承诺得到了《联合声明》的保障。他们告诉香港人不要担心。这种高度自治会由以下三点 来保障:香港人通过民主体制治理香港、保障很多自由和人权,以及在普通法体系下继续实行法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及其他人权条约的继续实施,也得到了承诺保障。这些内容都包括在了《基本法》规定的条文里,它是香港的“小宪法”。
这些年之间,法治基本得到了保障,人权也普遍得到了保护,但是民主发展却受到了阻碍。人们看到,现在的管治阶层更多地是在听令于北京,而非香港。行政长官首先会回应北京的要求,极少表现出对香港自治权的维护。
除此之外,随着香港本地精英阶层极力讨好北京,公众也感受到,北京的官员在越来越多地干预香港事务。因为有人 能得到好处,有人不能,民众有时会觉得一种裙带资本主义已经从内地侵入香港。因此,普通人在面对北京或受北京垂青的商界精英所支持的政策时,会在某种程度 上感到无助。
所以,香港目前在治理方面遭遇到了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当政府实施某些不受欢迎的政策时,人们很可能会走上街头 表示抗议,直到政府做出让步。虽然北京也担心香港的公共秩序,但是它的解决方案——即加强对香港政治程序的控制——只会加剧市民的抗拒。所以,关于选举行 政长官的争论,其实是希望推进民主改革的民主派与希望保留政治特权的建制派之间的对抗。这场争论的结局,将会决定这些问题是否会继续存在。
Courtesy of Michael C. Davis
香港大学法学教授戴大为认为,香港未来数月会经历坎坷。
问:政治争论的焦点是普选权,以及如何实现普选的问题。普选权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关于它的实现又有哪些主要思想派别?
答:“一国两制”政策的法律基础是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这份声明对民主、法治和人权 做出了承诺。在民主方面,它规定未来的立法机构由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则通过选举或磋商产生。它还要求把保持香港独立性的承诺写入《基本法》。《基本法》起 草于20世纪80年代末,从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时开始生效。该法规定,在中国统治的前10年,行政长官将由一个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该委员会基本由社 会的四个精英部门选举产生。目前,香港还在通过相似的功能团体选举立法委员会的一半成员。
《基本法》第45条称,最终目标是通过普选产生行政长官,此前,一个符合民主程序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 员会将提名候选人。在立法委员会方面,也存在相似的普选承诺。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中国内地政府放缓了实现这个最终目标的进程。虽然选举委员会的规模已经 从400人扩充到了1200人,但是其选民范围的却没有太大发展,目前只有大约25万人。这就使大多数香港选民无法参与选举,而且还保证了迄今为止的三名 行政长官都来自亲北京的建制派。
2007年,北京做出让步,承诺将在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并在2020年完全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立法委 员会。在做出这个承诺的同时,北京特别指出,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可以参照”选举委员会。北京官员进一步强调,供选民选举的特首人选必 须“爱国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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