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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死还是不死都是为周永康
日期:8/8/2014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高新

昨天(8月7日),刘汉和刘维兄弟及其黑帮团伙的上诉案终于有了结果,湖北高院宣布“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

新华社的报道中称:“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判结束......。以刘汉、刘维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难逃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

奉命撰写此报道的记者似乎没有在意中共现行法律中关于死刑判决的三步程序刘汉和刘维兄弟到此为止也只是被完成了前两步,最关键的一步,最高法院的核准程序还有待时日,所以严格说来,所谓“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的结论性语言应该是留在“核准死刑”的消息宣布之后才可以说的。

早在刘汉和刘维兄弟被一审判处死刑之后,笔者就在本专栏的相关评论文章里引述过中国大陆境内一家公开网站的评论文章:《刘汉被判死刑,与“周滨他爸”有关?》。因为当时的形势是周永康本人还没有被当局示众,网民们如果在网评中直呼“周永康”其名百分之百会通不过,只能采取“周滨他爸(他爹)”、“康师傅”等每个人都“懂得”的“代称”。

该文的字里行间透露的信息似乎是在提醒读者注意,“周滨他爸”与刘汉黑社会集团之间的“警匪一家亲”在整个中国大陆早已是妇孺皆知,而这位博友这里所要特别提示的是杀刘汉不但是在替周永康灭口,同时也是为了帮李鹏除患。

文章中说:刘汉现在是真正明白了“钱是王八蛋”这个铁理。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视他人生命如草芥。可你再有钱,再牛逼,也抗拒不了法律的制裁;你当初作恶的时候虽然靠山很硬,可你没想到靠山也有倒的时候。即使在封建时代,老皇帝袒护你,可老皇帝死后,新皇帝照样要办你,最为典型的如和珅。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刘汉被判死刑,确实是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刘汉以不法手段敛财400亿,其罪名简直就是《刑法》大全,包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这样的人不判死刑,那是天理不容。但也有一些网友担心,和神秘商人周滨关系密切的刘汉一死,会不会影响对“周滨他爸”及传说中的“电老虎”的查处?甚至有网友怀疑,判刘汉死刑,正是为了避免“周滨他爸”一案过分深入,为“电老虎”解决后顾之忧。

由于刘汉与神秘商人周滨关系密切,与“电力系”交易甚多,无论是正在查处的“周滨他爸”案,还是涉及“石油帮”、“电力系”的相关案件查处,刘汉肯定还有存在的价值,今后或需要刘汉当庭作证。因此有网友在我微博里留言表示担心:“周滨他爸”的案子至今没影,刘汉怕是赶不上了。按照法定程序,刘汉即便上诉,二审也会很快宣判,其脑袋是留不住了,这可便宜了周滨父子。5个被判死刑的恐怕都没有机会为周氏父子出庭作证了。

该网评的作者当时认为:刘汉应该会上诉,尤其是兄弟二人一同被判死刑,肯定会上诉。预计二审很快就会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但因为考虑到刘汉将要在“周滨他爸”案,甚至在涉及“石油帮”、“电力系”的诸多案件中担当证人,最高法在死刑核准阶段拖个一两年也是极有可能的。总之,我相信刘汉不会很快被执行死刑,不信咱们走着瞧!

果不其然,对刘汉和刘维兄弟的二审判决虽然说不上是“很快”,但也没有被延宕太长的时间,至于当局是否是故意安排了先将周永康“正在接受审查”的消息公开宣布,再宣布刘汉和刘维兄弟二审“维持死刑原判”的先后顺序,就不好说了。

至于最高法院把对刘汉和刘维的死刑核准拖个一两年的的推测,笔者本人也认为不是没有可能,但大前提应该是当局和刘汉之间要有一些绝不能端到“公开宣判”的法庭上曝光的交易内容。如果当局确实需要刘汉充当周永康案的“污点证人”,甚至是充当电力系统的“大老虎”(“老老虎”?)的“污点证人”,那么对此交易内容的知情人范围一定是越小越好,知情人的党内级别一定是越高越好,理论上讲共产党员们肯定是地位越高,严守党的机密的自觉和自愿性就越强,所以把与刘汉的“庭外”交易留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的程序过程中,被泄密的担忧自然就降至最低。

中共官媒中新网曾有报道引述湖北咸宁的刘汉案承警员们的话说:“刚到咸宁的一段时间,刘汉非常狂妄,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第一次审讯时,刘汉直接对他们说,“我的案子不是你们的事,你们湖北办不了我这个案子。北京把我没办法,才到你们,我没什么事”。

但是,“从正式交锋开始,刘汉一步步往后退,由嚣张、心存幻想,到沮丧、步步退守,最后退无可退。”预审民警说,接到起诉书后,刘汉几近精神崩溃。后来,他几乎是每天一哭。”

据此,北京的朋友在讨论到刘汉和刘维被“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的消息时表示,看了电视上的二审庭审画面之后,感觉刘汉在聆听宣判结果的表情与他此前在一审法庭上的既冲动又恐惧的表现太过矛盾,是这段时间在看守所里成功完成了从恐惧死亡到“誓死如归”的“人生观”之转变?还是在这段时间即已经接到了某种暗示,所以对自己的死刑判决最终还会被北京方面“不予核准”抱有充分的信心?

当然,上内容都只不过是猜测而已,过不了一两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里新华社就奉命发出一条刘汉和刘维已经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人们不会惊讶!

新华社记者在刘汉和刘维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报道中评论道:“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表明了‘国法面前无例外、打黑除恶无禁区’,体现了政法机关捍卫公平正义的鲜明立场,更加彰显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国、打黑除恶、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

经查,“国法面前无例外、打黑除恶无禁区”这两句话之所以被新华社记者打了引号,是因为源出自刘汉刘维案一审判决之后人民日报评论中,当时即被认为是针对刘汉和刘维的“大老虎”背景而言。如今“大老虎”终于被习近平政权下决心抛出了,当年刘汉一次性就让周永康家族凭空赚了二十二亿人民币的巨额“感情投资”可能真的已经打了水漂。如今不但周永康及其党羽们已经没有可能向他刘汉伸出援手,而且习近平政权虽然不是为了从“私人感情”或者是“利益团体”的角度,但还是要从维护党中央特别是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政治权威和中央政法委的“正面”形象的“大局”出发,也会杀刘汉以灭口,让周永康当年利用职权替刘汉将其商场仇敌袁氏一家“满门抄斩”的幕后交易过程成为永远的秘密。

从刘汉被一审判处死刑到二审“维持原判”的这段时间里,有许多网评内容都是从“因果报应”角度感慨“报应来得如此之快”,诸如“袁氏三兄弟凛然赴死,这个黑老大法庭上屁滚尿流。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一则在海外华文媒体上的网评中说:“刘汉当年猖狂时把人家一家三兄弟都判了死刑,拆迁时坑杀的街坊又有多少?!自己伤天害理时志得意满,等到上庭判了死刑屁滚尿流,当庭嚎哭,真真是恶人中的败类懦夫!国内已经公开报道当年灭门袁氏三兄弟是因为刘汉通了天,让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授意法院判三兄弟死刑......”

本专栏的下篇文章里,将会介绍八年前袁氏四兄弟因为与刘汉结仇而被周永康领导的“人民法院”杀三留一的详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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