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文汇报陷害,我冤狱落难,被上海的知青朋友私企老板惠进德(原长宁区政协委员)乘虚而入,他以结拜兄弟代为监护我弟(孤寡残疾有精神病史)并照看其房为由,入住我家祖居(江苏路480弄76号3层),取得我弟的各种身份证件,冒名过户而侵吞我家祖居,把其14岁儿子惠泽民户口非法迁入,成我弟的户主并一直隐瞒,致使我弟多次病愈出院回家被其报警赶出,常年滞留在上海精神病医院,曾几度绝望而自杀未遂,十分凄惨。
7年来,我和弟在上海流浪,上访长宁区和市政府信访办,区政协和市人大信访办;到派出所和公安局报案,到法院起诉,均被有关人员以作案人的谎言和假证作官方答复,推诿敷衍,态度恶劣,致使作案人有恃无恐,更嚣张,维权不成反被加倍迫害。莫还乡,还乡需落泪,洒向故乡都是泪!
到巡视组的访民都有一把辛酸泪。填表时,两位年长女士持《长宁区政府信访办的谈话记录》对我说:“我家被强拆,上访多年无果,长宁区信访办看似做事,其实不作为,很坏。”另一位女士为家人被车压死,司法人员偏袒肇事方竟不给赔偿,多方上访无果。
在谈话室,我左边一位民政干部在谈被单位领导陷害案;右边两位市民在谈被强拆案。接待员说:“会给答复的。”
出门见一位女士在路边默默流泪,叙述其丈夫前年在胸科医院死于医疗事故,她手持磁共振(CT)片子,证据确凿,求告无门。
上海借江泽民势力崛起,以所谓稳定压倒一切,权贵经济和权贵法制盛行,党政部门不作为而反作为,持强凌弱,欺压百姓,昏天黑地。从静安区东八块,到黄浦区世博园,强拆后拔地而起的高楼区和别墅群,有多少形象工程?有多少官商借机敛财?有多少家庭利益被盘剥?更有多少平民百姓依法维权,踏上漫漫上访的不归路啊!
●本文原载《争鸣》杂志2014年9月号
图释:

图1,2014年8月9日,俞梅荪在上海市新华路邮政支局发给中央巡视组上海接待站的特快专递EMS的网上流程,68小时后竟被送达郊外浦东张江。
 
图2,2012年10月26日,俞梅荪第10次到北京市崇文门东大街6号楼8门7层,上海《文汇报》北京办事处交涉,其中3次被报警赶出,俞的一切要求都被拒绝,在楼下举牌抗议,路人围观。
图3,2013年1月4日,俞梅荪持冤案材料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集团门口。2012年11月初,俞梅荪到上海约见《文汇报》党委书记袁岳滨及其上级文新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徐炯(原《文汇报》总编辑),等了3个月,被拒,被保安员赶出。

图4,2013年1月31日,俞梅荪因《文汇报》案被捕19周年日,到北京市崇文门东大街6号楼8门7层,上海《文汇报》北京办事处,屋里有人却不开门,不理睬,俞只好把维权报告插在门上。一周后再去,见维权报告仍插在门上,不被理睬。

图5,2009年4月8日,俞梅荪(左)和孤寡残疾的弟弟满怀信心到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申请复查。因江苏路480弄76号3楼俞弟住的俞家祖居廉租公房被区政协委员私企老板惠进德冒名退房而侵吞。俞弟病愈出精神病医院回到家中被赶出,上访区信访办,竟被信访办诬为办理退房手续,而到市信访办申请复查;苦苦等了147天,收到《回复》又被诬而被维持(即驳回)。9月份俞弟因屡被诬而要自杀,旧病发作,送回精神病医院成危重特护病人被抢救,险丧命。
图6,2013年1月9日,俞梅荪为弟住房被人侵吞,在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申诉无果。因2011年底俞弟病愈出院回家,被14岁时偷偷迁入俞弟的户口而成其户主的惠泽民报警赶出,孤寡残疾的俞弟受惊吓,旧病复发,回精神病医院。俞梅荪致“十八大”代表、长宁区委书记卞百平的求援信,被批转区政协专委会主任徐新霞处理,徐竟用作案人惠进德的谎言作官方答复。俞梅荪按程序请区政府信访办复查而收到《不再受理告知书》,向市政府信访办申诉,被认为有理而收下诉状,而转区信访办处理,仍无结果。
附件:
俞梅荪致中央巡视组《要求彻查上海<文汇报>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害我冤狱案》的附件。
江平律师为俞梅荪无罪辩护
1994年7月15日,我在北京南郊大红门南街47号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突然被押出牢房,方知是北京市中级法院上门开庭。
审判长张存英法官宣读证人证言:“文汇报驻京办王捷南和唐增元说,俞梅荪每次主动把文件送来,要我们复印,并支付500元资料费,有公款开支的账单为证据。”
所谓证人的栽赃陷害使我震惊和愤怒。我抗议道:“他们是盗印文件的作案人,我是失窃人,钱是王捷南先前托我办公事的花费而还给我,还向我约稿的,与看文件无关。”我要求与所谓证人当面对质,被法官拒绝。
江平律师辩护:“我看到俞梅荪在这里受审,非常痛心。他在中南海工作十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常常废寝忘食,是有名的 ‘工作狂’,表现非常好。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省部级机密文件)曾多次介绍他关于依法进行治理整顿的观点,习仲勋常务副委员长曾批示高度评价并单独接见热情鼓励。与他相识的同事、领导都有共识,众口皆碑。他发表不少论文,多次获奖,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不少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
江平说:“《文汇报》是党的全国性大报社,王捷南是上海党组织派驻北京的首席记者,经常到中南海采访国务院领导人而了解中央精神,采访党代会、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他所了解掌握的都是中央的相关内部情况,再根据宣传口径,加以报道。俞梅荪作为顾明的秘书,指导党报搞好政策和法治宣传是其工作职责。”
江平指出:“俞梅荪主观上不存在泄密的故意,动机是好的。王捷南以请求对《文汇报》给予支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搞好宣传报道为由,多次向俞求援。两人并非私交密友,只是工作关系。钱是王托俞办事的,与看文件无关。俞工作疏忽,文件被其偷印,依照《刑法》第186条和《保密法》有关规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证人证言和书证均有问题,根本站不住脚”
江平律师向北京市高级法院为俞梅荪上诉的无罪辩护词(摘要)
审判长:
俞梅荪,现年41岁。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捕前系顾明同志的秘书(顾明,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92至1993年,俞梅荪在上海《文汇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的多次恳求下,出于对党报工作给予支持的目的,将所保存的一些文件给王捷南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谈话,借机躲开俞的视野,在俞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躲在另外房间将文件偷偷复印,随即将文件正本交还俞。后王将部分文件泄露给他人,被上海市国家安全机关查获。俞因此而受到牵连,1994年1月31日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逮捕;8月初,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判决俞梅荪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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