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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共十八大新领导人
日期:10/1/2014 来源:网络 作者:辛子陵

邓小平会见波兰领导人时说过:"我们两国原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看来这个模式在苏联也不是很成功的。"[1] 苏维埃体制不属中国特色。这个体制的特点是党在国之上,领袖在党之上,所以被称为"党国体制"。列宁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是党国体制的理论基础。列宁创建的苏维埃就是党国体制的母本。用列宁的话说:党国体制"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2]  个人独裁是这个体制的应有之义。因为"在革命运动史上,个人独裁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是屡见不鲜的事。" "所以苏维埃的(即社会主义的)民主制与实行个人独裁之间,绝无任何原则性的矛盾。"[3]从1919年列宁就把无产阶级专政解释为一党专政。毫不含糊地表示:"我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党专政,而且我们绝不能离开这个基地。"[4] 这个体制是列宁的独创。党国体制不属于我们要坚持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构想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个民主政体。巴黎公社是他们的理想模式。第一,巴黎公社不是军事强人坐天下,也不是各派政治力量分肥,而是全民投票普选产生的。第二,巴黎公社不是一党专政,而是布朗基派、蒲鲁东派和新雅各宾派联合执政。第三,公社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劳动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公民有权监督和随时撤换官员,取消官员的高薪制和一切特权。1891年3月18日,为纪念巴黎公社20周年,恩格斯撰文说:"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麽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5] 这时恩格斯更加看重巴黎公社继承民主宪政的一些优点,就在三个月后,恩格斯进一步提出用民主共和国代替无产阶级专政:"如果说有什么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6] 这同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绝无共同之处。毛泽东继承的是列宁,不是马克思恩格斯。他把一党专政和领袖独裁说成是天经地义,成为中国人祸不断的根源。立国63年,发生了三次大祸乱:大跃进饿死三千七百万人,文化大革命整了一亿人死了两千万,1989年"六四"调动国防军镇压学生,死亡713人,都是党国体制造的孽。

在这些事情发生前和发生中,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都明知是错误的,但在党国体制下无能为力,必须服从一个人的意志,使局面变得不可遏止,不可纠正,眼睁睁地看着国家和人民走向大灾大难。"(还应该有反右派运动吧,共划3178470人 )"改革开放以来,党国体制控制市场经济,政以私行,官以贿进,产生了权贵利益集团。由于坚持党权至上,抗拒分权制衡,抗拒媒体监督,抗拒司法独立,虽把党内反腐高唱入云,但选择性反腐事实上已成了党同伐异的手段。"不怕贪污受贿,就怕站错队"成为流行的官箴。只要上面有人罩着,可以一面贪腐,一面提拔,造成党国体制整体性、制度性腐败。须知没有不倒的和珅,没有不死的皇帝,没有不灭的王朝,清算只是延期而已。"共产党官僚的腐败正在逼迫人民起来革共产党的命。"[7] 继续抗拒政改,只能走向自我毁灭。著名学者萧默提出:"凡我党内同志,主张解决权贵资产阶级问题的才是真正的改革派,漠不关心或只跟着说说的是假改革派,压制和消音的是反改革派。"[8] 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是限制和触动权贵利益集团,还是维护和发展权贵利益集团,成为区分真假改革派的试金石。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和平理性地处理了乌坎事件后,又于2012年1月4日在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指出:与30年前相比,如今改革面对的困难是既有利益格局,"如果只是根据这个利益格局决定改革的取向,那么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下去。"[9]汪洋成为政治局委员和省委书记中敢于挑战利益格局的排头兵。真改革派会跟上来。现在是全党大醒悟,废除党国体制的时候了。

中国党国体制的特点

1954年毛泽东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就是制宪行宪那一年,毛泽东在党中央一次会议上,作过一次宪法交底的讲话,他说:

"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毛泽东这个讲话,成为共产党的宪法观[10]。中国党国体制有四个特点:一是共产党位尊宪法之上不受宪法约束;二是军权不在政府;三是政权二元化;四是民权虚化。现分述如下:

一是共产党位尊宪法之上不受宪法约束。

毛泽东的上述讲话要害是这几句:"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这篇谈话,主要是打击以周恩来为代表的党内宪政派的。毛泽东先统一高级干部的思想:制宪行宪是不得已,那是欺骗民众的花样,一切还得党说了算,谁代表党?我毛某人。但有一句话毛泽东说对了:"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

在法理上,党不能高于宪法,"伟光正"的党也不能高于宪法。共产党须在宪法范围内从事国务活动,违宪要受到弹劾。要么不要宪法,实行军事管制,不怕独裁的坏名声;你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承认"权为民所赋",从民意中找到政权的合法性,就要自觉地尊重宪法,接受宪法的约束。尽管这部宪法是你这个党领导起草的,或者是你毛泽东主持起草的,但你的党,你毛泽东本人,也得服从这部宪法。

毛泽东的公开姿态是要执行宪法的。1954年6月14日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他还指出:"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

"在座的各位"当然应该包括毛泽东本人。毛泽东就是这样一个两面派,一个最大的两面派。他说过"玩宪法"的话。他把全党都玩了,把民主党派和追求民主宪政的知识分子都玩了。党国体制是毛泽东玩宪法的舞台。制宪行宪是一场文明戏,毛泽东不是剧中人,他是编剧兼总导演,领导和主宰每一个剧中人,从国家主席到普通百姓。

在中国,党章高于宪法,党主席高于国家主席,是毛泽东长期经营造成的,是个人崇拜对国家体制的破坏。1958年初,毛泽东提出不做下届国家主席,专做党的主席,一不是真心退隐,二不是出于谦逊,三不是身体不堪繁巨。他的真实动机是要"高升"一步,成为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他要仿效斯大林不到车站、机场迎送任何外国客人,不论是总统、国王和皇帝。在国内,国家主席是他的大副。由国家主席到机场迎接外国元首,过两天毛泽东出来接见一下,他的身份就在国家元首之上。党主席至尊至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是这么叫起来的。

至于权力,他不仅不放松一点,而且更多更紧地集中在自己手里。他是在《工作方法六十条》里提出不做下届国家主席的,同时明确了他继续执政的方式是"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他强化省以下各级第一书记的权力,弱化政府的权力,强调第一书记说了算。党委的权威是这样逐渐强化起来的。他不在政府任职了,权力中心就转移到了党的系统。

1958年8月21日, 毛泽东在协作区主任会议上讲话:"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还是马青天的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问题;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我们各种规章制度,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 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护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11] 毛泽东领导国家,"基本上不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那一套"。至于宪法,对不起,他"记不得了",因此不算数了。国家政权和宪法,在他心目中是个民主装饰,不是真要起作用的。党国体制把毛泽东摆在了太上皇的位置上,留下了不在国家体制内的元老干政的恶劣先例。文革中他竟超越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国家主席刘少奇长期囚禁并迫害致死。

毛泽东是法家,韩非子的信徒。韩非子把学问分成两类:法和术。第一类学问是法。法是教化臣民,指导工作,治理天下的方法。第二类学问是术。术是帝王南面之术,驾驭臣民,坐稳皇帝的要诀,是自己使用的东西。所以,韩非子有规定:"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或以露布形式传播四面八方,或以典籍形式流传衙署学宫;术则秘而不宣,只对最亲近的人口传身授。毛泽东那段关于宪法的谈话是术,是现代帝王的南面之术。口传身授,在党内一代一代像传家宝一般地传下来。

二是军权不在政府。

毛泽东的党国体制是1954年制宪行宪时鬼斧神工般地悄悄完成的。1954年9月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李济深、 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为副委员长;根据毛泽东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根据周恩来的提名,决定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为副总理;国防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为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董必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张鼎丞。

在政权系统高级职务的安排吸引了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党内外高层人士弹冠相庆的时候,1954年8月28日,在毛泽东的操纵下,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一个重建党的军事委员会的决议。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设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实现了军队国家化,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为副主席,没有另外的党的军委。这次政权系统军委改称国防委员会,下有委员81人,成为安置原国民党高级起义将领的统战机构,并没有指挥军队的实权。

重建的党的军事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为委员。刘少奇、周恩来不再担任军职,朱德、彭德怀由军委副主席降格为委员,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集中在毛泽东一个人手里,彭德怀以国防部长的身份主持军委日常工作。这件大事在《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中未曾收录,增加了它的隐秘性和阴谋气氛。

热热闹闹制宪行宪是明修栈道,重建党的军事委员会,把军权从政权体系中"剥离"出来,是暗渡陈仓。后来宣称这是"党指挥枪",把毛泽东篡夺军权的行为合法化和庄严化。所谓党指挥枪是虚,毛泽东独掌军权是实。这是毛泽东建立军事独裁的第一步,他得逞了。从此以后,他的个人权力就不可遏止地膨胀起来了。到文化大革命,他凭枪杆子做后盾,一个人打败了国会,打败了政府,打败了执政党。

三是政权二元化。

党国体制的组织上的表现是二元化的政权。一个政权,两套班子,两个衙门。 二元化政权不是两个平行的权力机构,而是一个强本弱枝的链接体系。我们现在的权力结构,一级权力在党委,从上到下的系统是中共中央、省级(省级市)党委、 市级党委、县级党委、乡级党委;二级权力在政府,从上到下的系统是国务院、省(省级市)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

政府系统表面上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实际上是党委的派生机构,党委是强本,政府是弱枝。决策机构是党委系统,政府系统是执行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民主装饰,摆样子的,党的决议通过人大变成议会的决议,但人大事实上无权否决和修改党的决议。

中国的执政党和民主国家的执政党职能是不同的。譬如美国,民主党现在是执政党,因为奥巴马是民主党推举当选的。但把奥巴马推举出来,民主党在本届政府的任务就完成了。党的任务,就是把本党最优秀的人物推举出来执政,如果党主席条件合适,也可以出来竞选执政,但不是带着本党接管整个国家。奥巴马的施政纲领,对内政外交重大问题的决策处理,并不需要报告民主党中央,也不需要请示民主党主席。各个州的州长不是中央政府任命的,是选举产生的,和总统不一定属于同一个党。州一级的民主党组织除地方选举时推举本党的州长候选人之外,对地方事务没有其他发言权,就如同民主党中央除了推举总统候选人之外,对全国事务没有其他发言权一样。

奥巴马是以总统兼三军总司令的身份领导国家,而不是以民主党主席的身份领导国家。在民主国家,没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提法。权力的一元结构是民主宪政,二元结构是党国体制。

四是民权虚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第35条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条文30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这种原则承认具体否定的假民主,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仅以言论出版自由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名义上"当家做主"63年,但我们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竟不如回归祖国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回归前的香港是英国殖民地,英国政府任命总督管理这个地方,但港英当局给香港居民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空头的,纸面上的,是落实的,兑现的。

1949年建国,人民欢呼解放了,当家做主了。但直到今天,建国63年,搞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公民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代就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现在有些评说时政和历史的书籍,要拿到香港出版,这不是回归祖国的福荫,是沿袭殖民时代的旧法。

大陆人民的"当家做主"地位实在太窝囊。国家宣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在太尴尬。岂止普通公民,连共产党的高级干部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前年李锐遇到一件事情:《周小舟纪念文集》在编辑过程中,收进了李锐1981年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纪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出版时被删。周小舟夫人打电话向李锐解释:"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锐的文章。"连1981年发表在党报上的旧作也不让收进文集,真是荒唐至极!李锐说:"这算什么样的国家?!我大声疾呼:新闻必须自由!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完全违法的!"

世界各国新闻出版法制的发展,走的是由预防制向追惩制过渡的道路。无疑,追惩制比起预防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对推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起了伟大的作用。所谓预防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须经政府机关的审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犯法。所谓追惩制,就是出版物不必向政府机关报批,总编辑通过了就开印,出版发行完全自由。出版 后如有不良后果和纠纷,政府再介入,根据法律判断是非对错。英国早在1695年即废除了预防检查制。日本于1869年废止预防检查制。我国目前实行的书报审查制度,比英国落后300年,比日本落后140年。

在党国体制下,连国家总理的施政演说都受到审查!2010年8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深圳发表题为《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讲话。谈到"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新华社21日通稿《开创经济特区的美好明天》,把温家宝讲话中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删掉了。这就是党在国之上,中宣部长的权力在国务院总理之上。只有在党国体制下,才会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

连续四年饿死人是党国体制祸国殃民的集中表现。一个国家,没有领袖不行,没有对领袖的监督和制约更不行。那就像一辆高速列车没有制动装置一样,非出大事故不可。民主国家的议会就是这个制动装置。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本应履行议会的三大职能:防止独裁,防止腐败,防止错误。党国体制将这种职能阉割了,人大成了橡皮图章,不起作用了。如果全国人大能起民主国家议会的作用,不仅能从根本上避免那一场饿死人的滔天大祸,也能制止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更能妥善处理"六四"危机,避免血案发生。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周恩来总理提交的《关于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规定1958年的钢产量是624.8万吨。粮食产量3920亿斤。[12] 按照宪法,这个指标既经人大通过,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不经全国人大复议,别人是无权修改的。同年6月19日,毛泽东在游泳池问冶金部长王鹤寿:"(钢产量)去年是五百三(535万吨),今年可不可以翻一番?"王鹤寿说:"好吧,布置一下看。"推波戏浪之间,这一问一答,就决定了钢产量翻一番,把指标修改为1070万吨。粮食产量,毛泽东和谭震林商量的结果是6000-7000亿斤。比1957年的3700亿斤,也接近翻一番。两个"翻一番",对国务院和全国人大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这样定了。 若是在民主国家,议会会弹劾毛泽东违背程序民主,他不经国务院乱提指标非法;不经全国人大修改人大的决议违宪。两个"翻一番"不算数。如果人大的权威超过毛泽东,坚持已经通过的周恩来总理关于工农业生产的计划和指标,则后来四年,河清海晏,天下升平,绝不会发生"大跃进"那样的劳民伤财的大闹剧,也绝不会 发生大饥荒饿死人的事情。

毛泽东为急于当世界革命领袖的野心所驱使,决心发起大跃进运动,使中国的落后的工农业经济在短期内出现奇迹,以便集中起他想象的那"一把米"来,推动世界革命。经过反右派运动,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已被制服,没人再敢多嘴多舌。从1957年9月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毛泽东在1958年上半年又接连召开了杭州会议、南宁会议、成都会议、武汉会议直至5月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猛整周恩来的"右倾"。经过这一系列会议,逼得周恩来连连检讨,把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综合平衡、稳步发展的正确意见,彻底批倒搞臭,为毛泽东的以"左"倾冒进为特征的空想社会主义路线在全国推行开辟了道路。

八大二次会议后,周恩来向中央提出辞呈。1958年6月9日,毛泽东主持常委会讨论周恩来的去留问题。众常委一致挽留。毛泽东见不能撤换周恩来,就搞了许多小动作把周恩来架空。第二天(1958年6月10日) 他专门起草了一个中央文件通知各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党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他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政府机构及其党组一同有检查之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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