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2008年毒奶粉事件、河南艾滋病等案例出发,说明大陆受害者在寻求社会支持时,通常受迫害、被谴责。本文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理事会、冷战后的国际秩序、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原则与章程等出发,指出:每个受害者有权利争取自己受伤的权益,且不论国界可寻求国际合作、道义声援或实际支持,以实现救济。最后指出,面对环境污染、坏政治系统对大陆人民的“无差别打压”,海内外华人(如港、台、海外民运、海外留学生),应该像心理学家津巴多所说的,“平凡人行英雄之事”;应该整合国际力量,为大陆的受害者寻求国际社会支持,发出正义之声的最强音,以改变坏系统。文章附录列出了近550个国际(非)政府组织。
本文正文约5600字。
目 录
一、两个案例(受害的国人们)
案例1.1: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1]
案例1.2:10岁女童张安妮上学事件[2]
二、寻求社会支持,被迫害、被
三、为什么要寻求国际社会支持
四、寻求国际社会支持,迫害会加剧吗?
五、如何寻求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的社会支持?
六、未来的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6:《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理事会规定节选
6.1 世界人权宣言:
6.2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10项原则
附录7:4个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简介(参考维基)
7.1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如河南艾滋病患者,可寻之)
7.2 绿色和平组织(环境污染,可寻之)
7.3 国际特赦组织,即大赦国际(人权,可寻之)
7.4 无国界医生(如河南艾滋病患者、2008年毒奶粉事件暴光前,可寻之)
附录8: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分类列表(约550个)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圣经:诗篇:23:4
一、两个案例(受害的国人们)
案例1.1: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1]
官方承认,受三聚氰胺奶粉影响的儿童有3000万、受害婴幼儿近20万急送到医院治疗、死亡案例6个。
如果人类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导致人体泌尿系统膀胱、肾产生结石,并可诱发膀胱癌。
其实,早在2007年11月,浙江泰顺县一位父亲就揭露了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与三鹿集团和县工商局交涉未果,后来以“这种奶粉能用来救灾吗?!”为题提出控诉,后被和谐。
2008年3月在南京、5月在浙江,又有人发现三鹿奶粉问题并提出控诉,到7月,三鹿奶业回应,自称送检的产品都是合格的。
6月到8月,在医院、国家质检总局,收到更多的婴幼儿患肾结石等的信息。后来三鹿公关公司与百度公司合作,屏蔽有关新闻、信息。
8月8日至24日,是北京奥运会!!!
8月份某日,新西兰恒天然公司是三鹿集团的最大海外股东,得知奶粉问题后,要求中资方和地方官员召回问题奶粉,未果。1个月后,无奈的恒天然向新西兰总理报告。
9月5日新西兰政府直接向中央政府报告。
9月13日,中国国务院启动国家安全事故最高级处理此事。
9月14日,中国有关部门给律师们开会,重点强调“服从大局,保持稳定”,否则将不是“简简单单丢饭碗问题”。
9月19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要求4名婴儿因毒奶粉丧生之事,“展开全面调查”。世界卫生组织严厉谴责中国没作好食品卫生的管控,还刻意隐匿消息。西太平洋总监尾身茂批评中国,未在第一时间向国际社会通报毒奶粉丑闻。
毒奶粉案曝光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法律援助的公告》、《公盟…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
2011年5月26日,“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前往了解不公开运作的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约11亿元),遭安全部门扣押,后被判“寻衅滋事”2.5年。
案例1.2:10岁女童张安妮上学事件[2]
2013年2月27日下午,中国异议人士张林的10岁女儿张安妮,被4个国保从合肥琥珀小学带走,被单独关押3小时,后小安妮失学。
4月,律师援助团和网友围观团,从全国各地来到合肥声援张安妮复学,被校方拒绝。皮球在校方、警方、教育局、厅信访处踢来踢去,中国妇联在回避问题。这起事件,严重违反了中国的《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违反了《联合国章程》和《世界人权宣言》。
后来,张安妮在姚诚帮助下办理了赴美手续。
9月7日,张安妮由美国“妇权无疆界”负责人瑞秋女士照顾,小女孩总算有了个温暖的家。后来,张林与许多参与声援的人,被抓被判。
以上是发生在大陆的两个恶性案例,事件发生后,无论问题有多大(如2008年毒奶粉),在大陆根本无法解决,随着国际(非)政府组织先后介入,虽然问题未能完全解决,但至少都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道义声援,至少受害人(在未来)少受些伤害、或得到了部分的心理安慰。
假如,毒奶粉没有在国际暴光,那3000万婴幼儿,天知道还要再吃多少个月的毒奶粉?国际暴光(部分)挽救了3000万婴幼儿的健康等。
假如,在2007年11月或12月,国人能及时向国际(非)政府组织寻求社会支持,然后国际社会各组织可能会派专业人员,对中国企业的婴幼儿奶粉进行科学检测,那14亿国人,尤其是3000万婴幼儿,就能提早9、10个月,及时停吃毒奶粉、检查或就医。
系统性地了解2008年毒奶粉事件的前后,让任何一个人,可以迅速地了解中国的生存环境:一个恶的坏系统,带来管理的混乱,会给(国际)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
婴幼儿奶粉,做为一个国家的道德、法律的底线,尚且如此,更别其它行业了,如食品业、建筑业、化工企业、金融业等。
二、寻求社会支持,被迫害、被
受害者在寻求社会支持时,很可能会遇到如下的一些共同问题:
-
不太多的几个侵害者:开始时,这就是受害者似乎所面对的;
-
寻求社会支持:于是,这是受害者不断地想法寻求的,如寻求新闻、律师,或是上访等;
-
打压会不断加码:不久,这是受害者所发现的:参与打压的人或部门不断增多,如原单位系统、警察系统、劳教系统、国保系统、政法委系统、医院系统(如被精神病)、上访系统等。
-
失望后冷漠、或继续抗争:这是受害者通常的状况。
在中国大陆,有无穷多的受害者们,他们的生活就像赵连海、张林一样,无穷次的寻求律师或上访,无穷多次地被系统性地打压,如赵连海被判“寻衅滋事”2.5年。
面对一个独裁体系,受害者们的生活会有转机、会有希望吗?
历史学、社会心理学似乎清楚地表明,任何单独个人,在强大的、系统性的组织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也根本无法改变社会的现状(或社会文明)[3][5]。
尤其当犯罪的是合法政府(参与)的时候,受害人根本无处可以哭诉(柏杨)[4]。无数的受害者和旁观者很绝望或失望,他们意志瘫痪、死气沉沉的冷漠。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一方面,人类就像被关入笼内、无法逃避被电击实验的狗,会习得一种无助感(即习得性无助,心理学术语),之后这些狗就算处在其他可以逃避电击惩罚的时候,也只会被动地畏缩。无助的狗和抑郁的人一样,都是被动顺从、绝望沮丧[5]。
另一方面,人类在解决争端和资源分配过程中,极其关注作出决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尤其在法律程序管理中。当感觉到自己被不公平对待时,在心理上极难平衡,继续不断地寻求社会支持,寻求社会的正义[6]。
事实上,受到伤害或有冤屈的国人们,并没有放弃,每年20多万起的民怨抗暴事件(即群体事件),每年上访的数千万人,…就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这一切。
三、为什么要寻求国际社会支持
受害者们在国内寻求社会支持,常常失效,怎么办?
受害者们继续向国际寻求社会支持!为什么?
本文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还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理事会、冷战后的国际秩序、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目标、原则或章程的角度(参考附录7)出发,说明部分原因如下:
-
社会学(受害者与助人者)[7][5]:人类的社会规范表明,环境的受害者有权利得到实际援助和道义支持,尤其当人类遭遇自然或人为的灾害时,其他人也乐于帮助,而不分种族、民族、性别、意识形态,如2008年512大地震;60年代的大跃进,美国等国愿帮助中国挺过饥荒(中共拒绝)。
-
心理学(受害者)[5]:社会心理学家经过长期的调查发现,寻求社会支持,个人在感觉上可以减少恐惧、减轻压力和困难,心血管及免疫系统的良好运行与社会支持成正相关(因此寿命可以增长几年)。
-
心理学(助人者)[5]:社会心理学家发现,人类有着共情、互惠等的共同心理,比如同情受难者愿为其担忧、人类乐于帮助他人等,且助人者比受助者更健康、平均寿命更长。
-
法学:当人身安全、私人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保护受害者、寻求社会支持,是人类不移的权利;受害者在A处无法得到支持,可到B处寻求社会支持(如国际社会),也仍是人类不移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是由《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理事会等规定和提倡的;
-
《世界人权宣言》[8]和国际人权理事会规定[9]:每一个受到侵害的人(或一国内发生持续的、大规模的人权侵害),且证据确凿,都有权利为自己申冤,且不论国界可以寻求国际合作,如寻找有良好诚信的、国内或国际的律师、新闻媒体、国际(非)政府组织等的道义声援或实际支持,以实现救济。当受害者受到恐吓或报复,国际人权理事会必须作出迅速回应。详见《世界人权宣言》第8、19、22、28条,国际人权理事会10项原则的第1、7条。
-
国际政治的角度[10][11]:现在,经济、技术、文化、政治的全球化,所有国家互相联系、互相依赖,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是孤立的,中国大陆也绝非是个例外。
比如,在今天,绿色和平组织或大赦国际(国际非政府组织)、世卫组织(联合国下属组织),就像欧盟(国际政府组织)、可口可乐公司(跨国公司)、罗马教廷(跨国团体)、法国(国家),是完全一样的国际行为者。
同时,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秩序要求,世界各国对他国人民负有道德责任。比如,2014年,北约打击ISIS组织;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联合国宣布“有史以来最大支出的一次跨国救灾行动”等。
-
冷战后的国际政府组织(IGO)[10][11]:如联合国、北约、欧盟的目标,一方面是强调或期望经济的稳定。另一方面强调国内外的人类事务,应遵循国际规范和道德标准,如尊重人权、基本自由、经济正义和环境保护等议题;强调协调与合作而不牺牲国家主权。
-
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10][11]:长期运作所积累的道德权威、专业知识权威,使其在专业领域,享有极高的国际影响力。无穷多的INGO,甚至就像许多国际政府组织一样,享有比国家更高的道德权威,许多INGO甚至因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比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4次)、无国界医生(1999年)、国际特赦组织(1977年)等。
综上(1)-(8)所述,中国的民权运动或维权运动,应该进一步加强国际化如下:
-
民权运动国际化:大陆同胞、港澳台、海外华人、海外各民运组织,在海外寻求国际资源(如适当的INGO)的道义声援和专业知识声援,全力协助大陆的受害者与大陆的民权运动。
四、寻求国际社会支持,迫害会加剧吗?
当受害者在寻求援助时,常常受到政府进一步迫害,如丢工作、被跟踪、被恐吓、被精神病、被监狱等,他们还被帖上各种“恶标签”(如精神病、滋事寻事、卖国贼),在(社会)心理学称其为“谴责受害者”[5][6][12],使受害者在生活、精神上雪上加霜。“谴责受害者”的案例如下,
-
毒奶粉受害婴儿父亲、“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被“滋事寻事”;
-
核污染母女的钟亚芳被精神病、被“扣发病假工资”[13];
-
90年代,河南政府推行「血浆经济」,连“不卖血就是不爱国” 在县电视台作为广告播出。在一个恶的坏系统之下,管理的混乱、无效的监督、打压受害者等是常见的,农民因卖血受到血污染而得艾滋病,至少有100万人、数万人死亡[14]。但中共官方拒绝承认,认为得病的主因是不洁性行为。变相给受害者帖上如“卖淫”“吸毒”等标签,有许多受害者甚至不敢面对艾滋病,没有(及时)治疗而死亡,留下无穷的艾滋病孤儿。
…
如果受害者寻求国际社会支持,会不会进一步受到迫害?怎么办?如何是好?
这就好比被强奸,如果有惯犯想(已)劫色、劫财,被害者是顺从还是不顺从?如果受害者寻求社会支持,可能还要被劫命。
怎么办?如何是好?
由于强奸案件,是全球性的案件,因此,大量的社会心理学家、犯罪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记者做了大量的调查、统计、分析后认为,如果受害者反抗意识薄弱,缺少自我保护,更易被强奸;如果能提高警惕、走到明处、高声叫喊、呼喊救命、直接反抗等,都可大大降低被强奸、被轮奸、被劫命的概率。
五、如何寻求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的社会支持?
如果估计在国内无望,受害者寻求国际社会支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
问题是,如何寻求?这里给出如下的一些建议:
-
证据:积极收集、留存相关证据,比如证人、证物(如录像、音频、照片、专业签定、官方文件等各种相关文档)。
-
专业的INGO:了解INGO的基本运行状况,找一个更能有效地,为受害者提供专业知识或道义声援的INGO;
-
组织的总部在哪儿?组织的目标和原则、特点与态度、历史与辉煌是什么?
-
组织的联系方式:要清楚组织的网站、联系地址、电话、常用邮箱、skype号等。
-
受害者进一步“个性化或个体化”,最好直接与INGO联系[5]:这会增加助人者(机构)的责任感,从而增加被帮助的可能性。个性化是指,凸现出受害者的个人特征,受害情节具体化,如个人请求、目光接触、告知名字、会面预期、(电话)对话、受害者可靠的证据、证词与证人、受害经过等。
-
语言问题:在直接与INGO寻求社会支持时,最大的障碍可能是语言问题,如何解决?有个方案如下:
-
要求INGO建立中文版块:这是海内外华人的权利。理由如下:
-
中文是联合国官方语言之一;
-
说华文的14.4亿海内外华人,因而有其资格。其中
14.4亿=大陆13.6亿+台湾0.23亿+香港0.07亿+海外华人0.5亿。
-
通过翻译:当然这是暂时性的解决方法。
因此,海内外民运组织、海内外华人(如港澳台、海外留学生),联合国际(非)政府组织人员,共同协作努力,来完成这个目标。
对于翻译员,要求在相关INGO真名登记(发表文章时可化名)、英语水平测试后,以义工或有偿的方式,为在大陆受到系统性迫害的受害者,能给他们提供至少的专业支持和道义声援。
六、未来的展望
近35年的受害者,至少3亿人以上[15],如毒奶粉(3000万婴幼儿连同家属,至少1亿)、访民(1亿人次以上)、法轮功(7000万)、劳教(500以上)、藏人(600万)、回民(1000万),蒙古(580万)、四川大地震受害者(如豆腐渣工作)等。
那些未受到直接伤害的许多人,或许就像中央电视台一样,对未来的生活,常常持乐观的态度。然而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那些虚幻的乐观会增强我们的脆弱性,因为相信自己总能幸免于难,我们往往不去采取明智的预防措施[5]。
事实上,他们也好不到哪儿,政府官员腐败而形成的巨量经济损失、各种可怕环境污染,最终是“无差别打压”国人:如大陆60%的地下水、67%河流、30%城市空气等被严重污染,10%耕地、10%以上的大米重金属超标;还有无穷多的食品污染;
一个坏的政治系统,与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一样,对系统内的人民(即便是许多高官),最终也是一种”无差别打压”----这种境况,随着时间的积累(以5年为单位计),发生各种形式的可怕坏事情,终将以70%或80%的概率,落在每个国人的身上。
这种“无差别打压”,原理上类似于中共“无差别打压”大陆的宗教自由一样。
因此,有一个办法是,大陆的(将来的、潜在的)受害者们,与海内外正义华人、国际正义人士、国际(非)政府组织一起,就像社会心理学家津巴多所说的,“平凡人行英雄之事”[12], 共同努力,改变中国大陆的坏系统,每次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为未来社会的正义之路,埋下巨大的伏笔[7]。
此外,为了有效的整合国际正义力量,争取在世界上发出更强的正义之声,有条件的(条件成熟时)的海外组织,可注册国际非政府组织,比如(供参考):
-
香港:可组织注册“全球争取港人自治同盟”;
-
藏人:可再组织注册“国际藏传佛教协会”;
-
法轮功:可再组织注册“国际法轮功协会”;
-
基督教:可组织注册“世界华人基督教同盟”;
-
天主教:可组织注册“全球华人天主教协会”;
-
中国控诉:可组织注册“华人社会正义联盟”;
-
民阵:可组织注册“民主阵线”
-
公民力量:可组织注册“公民力量”;
…
凡投靠你的,愿他们喜乐,时常欢呼,因为你护庇他们。……………..圣经:诗篇:5:11
参考文献:
-
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维基
-
张安妮,维基
-
全球通史, 斯塔夫里阿诺斯著,
-
《中国人史纲》,柏杨,第17章
-
《社会心理学》戴维斯,第2、6、12、14章。
-
《社会心理学》, 阿伦森,第16章等
-
《社会学》,戴维.普诺
-
《世界人权宣言》, http://www.ohchr.org/ch/UDHR/Pages/Introduction.aspx
-
国际人权理事会规定, www.ohchr.org/Documents/HRBodies/.../10Principles04052010_ch.pdf
-
《政治学》,海伍德(英国),第7章(全球政治)
-
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浪潮下的全球民主化,
http://www.cdcparty.com/politics-economic-democratic-in-global.html
-
道德系列1(社会心理学):普通人如何变成魔鬼或英雄(加长版),
http://www.cdcparty.com/moral-1-how-does-a-usual-person-turn-into-a-evil-or-a-good.html
-
【百姓话坛】一次体检引发的罪恶(新唐人电视台,视频采访,有中英文字幕),http://www.ntdtv.com/xtr/gb/2014/09/30/a1142318.html
-
中国艾滋受害人高达1000万, http://bbs.omnitalk.org/politics/messages/25384.html
-
争取民主转型的公民同城圈运动:发展的资源和技术, http://blog.boxun.com/hero/201311/culturetheory/1_1.shtml
-
用经济学价格歧视分析:中共统战如何打压宗教自由,http://blog.boxun.com/hero/201406/culturetheory/3_1.shtml
附录6:《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理事会规定节选
-
世界人权宣言: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10项原则
第1条:对于世界任何地方有关侵害个人行为或大规模侵害行为的指控,理事会必须支持特别程序的监测和回应工作, 这包括通过采取迅速回应的手段;
第7条:对恐吓或报复与特别程序合作或试图合作者的行为,理事会必须作出回应。
附录7:4个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简介(参考维基)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如河南艾滋病患者,可寻之)
“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组织,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护战争和国内暴力事件受难者的生命与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该组织还指导和协调国际援助工作,推广和巩固人道法和普遍人道原则的工作;即“公正、中立、独立、人道、普遍”。
目标:保护战伤者、战俘和遭受苦难的平民。
特点:一般低调,通过与国家保密的谈判进行交涉,游说各国允许其接触战俘或政治犯,并改善他们的待遇。因其职责、声誉和谨慎,逐步显示对政府影响力。
根据《日内瓦公约》及国际法的规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独一无二的地位。
创办人亨利•杜南,于1901年荣获首届诺贝尔和平奖,红十字会于1917年、1944年和1963年3次获诺贝尔和平奖。
二战期间,红会至少挽救了7.5万犹太人的生命。
在南非种族隔离时,红会获准探视服刑的被关押者,如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纳尔逊•曼德拉,并改善了他们在监狱的待遇。
1994年,红会公开谴责卢旺达种族大屠杀。
2007年,红会谴责缅甸军政府犯下的“重大违反人权的行为”,包括对无辜平民,不论男女老幼实施的强制劳动、饥饿、谋杀等行为。
-
绿色和平组织(环境污染,可寻之)
从事环保工作,总部位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现在全球41个国家设有办事处。以使用非暴力方式阻止大气和地下核试、公海捕鲸着称,后转为关注其它环境问题。
使命:“保护地球、环境及其各种生物的安全及持续性发展,并以行动作出积极的改变。”不论在科研或科技发明,都提倡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解决办法。否则,绿色和平都会尽力阻止。
-
国际特赦组织,即大赦国际(人权,可寻之)
是历史最悠久的、最著名的、全球最大的草根国际人权组织。在全球150多个国家或地区,超过300万名会员及支持者。1977年诺贝尔和平奖 、1978年联合国人权奖。
组织章程,“人人享有世界人权宣言及其他国际人权标准所应有的所有权利”,透过研究调查与倡议行动,预防或阻止一切人权侵犯。
主要目标:以救援各国“良心犯”; 非法拘禁以及酷刑、虐待;停止未经合法程序的刑罚与处决;禁止强迫失踪、捍卫言论自由、保护妇女权利、追究危害人类罪行和要求侵犯人权的企业负起责任,乃至经济、社会与文化诸权利。
态度:唯一关心的,是保护每个案件中涉及的人权,集中精力去努力终止那些违反人权的特别案件。而无关他们的政治派别、宗教信仰等。
-
无国界医生(如河南艾滋病患者、2008年毒奶粉事件暴光前,可寻之)
总部在瑞士日内瓦,是全球最大的、独立的、中立的、医疗人道救援组织。因其关注人道危机事件,于1999年获颁诺贝尔和平奖。
组织目标:“不分种族、国家与宗教背景”,对天然或人为灾难的紧急医疗支持,长期对偏远地区做医疗协助。
1980年二月,无国界医生公开谴责赤棉。
1984—1985年,在埃塞俄比亚饥荒时期,公开谴责埃塞俄比亚滥用国际援助。
2007年香港办事处在中国广州成立代表处,为无国界医生于中国大陆的救援项目提供支持。
附录8: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分类列表(约550个)
有关注册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约550个)的说明:
-
与人权有关的、注册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有1003个,这里大致分类列出约550个。
若想知道更多1003个的,请查看网页:
http://www.tw-roc.org/cgi-bin/ngo/release/ngo-main.pl?action=listcat&sort=eng
分类列出的550个,请查看网页:
??????????
也可以在google或维基搜索;
-
点击打开相应的网址,可发现INGO相关的信息,如中文名、英文名、邮箱、网站名;但有时未必全部列出。比如点击国际特赦组织,只发现邮箱aiunny@amnesty.org,如果想找网址,多数可以将aiunny@改为www.,即点击打开www.amnesty.org即可。
-
点击打开的网站,绝大部分是英文,可能有相应的中文网站,也可能没有。比如点击打开国际特赦组织www.amnesty.org,未发现有中文版本,而刚开通的中文版块网址是http://zh.amnesty.org/,香港分部:http://www.amnesty.org.hk/web/,台湾分部:http://www.amnesty.tw/。
-
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分类列表(约550个)
-
妇女组织94个,如国际妇女联盟、世界母亲运动、维护妇幼权利协会、妇女权利论坛
-
人权组织43个,如国际特赦组织(大赦国际)、亚洲人权和发展论坛、人权观察组织、联合国观察组织、人权医师组织
-
法律与犯罪32个,如律师无国界、亚洲法律资源中心、国际法律人协会、国际律师联盟、国际援助囚犯协会
-
世界和平30个,如世界和平理事会、国际和平组织、世界宗教和平会议
-
环境、能源28个,如国际环境法理事会、绿色和平组织、环境正义公民联盟
此新闻共有2页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