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春编者按语:推荐胡平一组关于计划生育的文章,计划生育对中国的影响之深是关系到几代人的幸福与民族的未来。
胡平
当今中国,婴儿男女性别比例持续多年严重失调。专家估计,15年之后,中国将出现至少3千万人的光棍大军。怎麽办?如果让几个男人共有一个妻子。这不成“共妻”了吗?
衆所周知,早在中共兴起之初,国民党即攻击共产党是“共産共妻”。“共産”我们都领教过了,如今好歹也完结了,谁能想到接下来还会有一场“共妻”呢?
当然,早先说的“共妻”并不是指几个男人共有一个妻子,而是指性解放,是指婚姻制度的松弛乃至废除,是指家庭的消亡。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国里,妇女将从家务劳动中彻底解放,生下小孩送到托儿所、幼稚园,交给社会抚养,吃饭有公共食堂。妇女在经济上获得独立,不再依赖男人,女人不再是男人的私有财産。那时候,家庭将逐渐消亡,婚姻的纽带也将松弛乃至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将摆脱一切经济的或社会的束缚,完全取决于他们的感情和意愿。
严格说来,这不叫“共妻”,这叫“共夫共妻”,这叫性解放。在俄国,10月革命后不久,曾经流行过“一杯水主义”。所谓“一杯水主义”,就是说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象用杯子喝水一样稀松平常,想换就换,只要杯子不脏。中共在延安时也一度流行过“一杯水主义”。不过好景不长,共产党领导人很快发现性解放会对革命事业造成某种腐蚀作用,于是,“一杯水主义”很快就又被传统的婚姻与家庭关系所取代。出于对臣民身心控制的需要,共産国家在家庭问题和性的问题上甚至往往比别的国家--大概除开伊斯兰原教旨国家--更保守。
回到现今中国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上来。在别的时代也发生过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但那多半是女多男少,譬如经历了一场长期的战争,导致青壮年男性大量死亡。女多男少通常不会构成社会问题,因爲许多社会都有一夫多妻的习俗;另外,单身女性不是“动乱因素”,很少威胁社会稳定。未来中国的问题却是男多女少,所以很麻烦。
你或许会说,男多女少的情况也不少见。不是有很多社会都男多女少吗?尤其是在中青年,也没见惹出什麽麻烦嘛。
我看未必。记得在80年代初期,大陆报纸上出现过一个新名词,叫“大龄男女”,专指那些超过法定婚姻年龄的单身男女。照理说,任何时代都有不少人在超过法定婚姻年龄后仍然单身,爲什麽过去没有出现“大龄男女”这个专有名词?因爲唯有在80年代初期的中国,大龄男女才构成一个社会问题。第一、当时的大龄男女在数量上特别多,以至于形成一个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第二、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大龄男女问题基本上是由于一种共同的人爲的因素所造成的。我们知道,当时的大龄男女,主要是所谓老三届,由于此前的文革和上山下乡的共同经历,以及严格的户口制度和巨大的城乡差异,使得这代人很难正常的恋爱结婚;再加上当年对婚前性行爲的不宽容,住宅狭小拥挤,个人生活空间极度受限,导致单身状态的性压抑。同病相怜,这就使得他们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群体意识,整个社会也对这一问题具有强烈的感受。
未来中国的光棍大军也是类似的问题。第一、未来的光棍大军在数量上特别多,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第二、大家都清楚地知道这批光棍大军是当局强制一胎化政策的副産物,也就是说,是一种共同的人爲的因素的结果。一般来说,人类社会出现的问题,如果是由大自然造成的,当事人只好认命。如果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但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群体有意识行爲造成的,冤无头,债无主,受损的一方找不著人算帐,也只好接受现实。可是,未来中国的光棍大军既然清楚地知道他们是当局政策的牺牲品,他们如何还会默默地忍受呢?这决不是娼妓合法化就能解决的,因爲光棍们不仅有性的需求,而且还有婚姻的需求,家庭的需求,传宗接代的需求。可以想象,最有可能堕入光棍大军的人是那些最贫苦的人,而他们的贫苦也并非都是自己的过错;再加上现今中国包二奶、包三奶现象泛滥,这就使得那些光棍们更觉得愤愤不平。
中共当局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了大量骇人听闻的反人道行爲。辩护者说,非如此不能遏制人口爆炸的趋势,不强制不能解决问题。然而这是怎样的“解决”问题啊?撇开其非人性的残暴不提,这是“拆东墙补西墙”,这是“挖肉补疮”,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又制造出新的问题。端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结果往往是,旧问题解决了多少大可怀疑,新问题却扑面而来无可回避。几千万光棍大军会给中国社会带来什麽影响,造成什麽后果?这又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中国特色”。
专制这种毒品是很容易上瘾的。专制有自我实现和自我证明的能力。专制的特点是敌视自由,不相信自发,不相信自然,不相信诱导性政策也能解决问题。专制总是迷信暴力,迷信强制。殊不知专制本身就会制造出大量问题,但是,除非这些问题发展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否则专制政府就会置之不理;然而等到问题堆积如山,积重难返,专制又再度诉诸专制的手段实行相反的政策,因爲专制不把人当人看,做事不择手段,什麽手段都敢用,所以专制看上去大刀阔斧,立竿见影。至于这种专制手段又会引出哪些严重的隐患或副作用,专制政府就顾不上了。于是整个社会就陷入专制的恶性循环:越专制就越专制,以至于到后来,很多人都以爲不专制就天下大乱,不专制就不行了(?!)。显然,专制并没有解决问题,它只是使得问题象癌细胞一样四处转移扩散。而在专制造成的长期的、反复无常的痉挛中,国人逐渐变得对它的残酷习以爲常,麻木不仁,社会的道德资本被消耗殆尽。这无疑是更严重的问题。
2004/2
读《国策下的国难》 胡平
最近,设在美国华盛顿的劳改基金会出版了一本研究报告,书名叫《国策下的国难--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评析》。由古原女士整理和执笔,廖天琪女士参与编辑。正文前有吴弘达先生写的序言,正文后附录了六份中国政府的有关文件。正文分为十六节,从中国人口发展的轨迹出发,对二十多年来被中国政府奉为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它的出台背景、实施手段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给出了简明扼要的叙述、分析和批评,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讲到计划生育,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国际上普遍认同的计划生育,乃是指的个人或家庭,是说由家庭自己决定怎样有计划地生育,不是由国家、由政府来决定。第二,有些国家的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政策或措施,试图影响人口的增长,但是他们采取的只是间接的方法,例如实行某种公共教育政策、医疗保健政策、退休养老政策乃至税收政策,以便引导和鼓励人们多生或少生孩子。中国的计划生育却不是这样。中国计划生育是由国家、由政府直接作决定,硬性规定每个家庭生育子女的数量和间隔,统一分配生育指标,并且动用国家机器强制实行。
我们知道,中国政府的独生子女政策或曰一胎化政策,在国际上有很大的争议。人权组织和一些西方政府对之强烈谴责,批评它是对妇女和儿童的权利的粗暴侵犯,是人类历史上最大宗的人权迫害。可是,象联合国人口基金会一类机构却对之大表赞赏,赞扬它在控制人口增长上卓有成效,还号召其他发展中国家学习。中国人对这项政策的观点也有很大的分歧。许多人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认为中国的人口太多,不控制不行,而要有效地控制就不能不采取强制手段;另一方面,他们又对某些强制手段的野蛮凶残感到不安,对这项政策的副作用和后遗症充满忧虑。
本来,中国政府实行一胎化政策是为了解决巨大的人口压力问题,然而,这种巨大的人口压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中国政府自己制造出来的。如果不是当年毛泽东批判马寅初,鼓吹人多好办事,中国的人口问题不会发展到后来那末严重的地步。另外,中国政府在解决人口压力问题时,不是采取成龙配套的诱导性政策,而是简单粗暴地硬性禁止,其结果是,一方面导致了野蛮残酷地侵犯人权,另一方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口增长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本来要解决的老问题未必得到有效的解决,反而倒制造出大量的新问题。例如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人口年龄呈倒金字塔畸形发展的问题,等等。
我向读者推荐这本《国策下的国难》,以期使国人对强制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重新思考。顺便一提,去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阿马迪亚.森的著作《以自由看待发展》。其中,作者以大量的实证考察和论证,对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出有力的批评。国人可以从中获得许多教益和启示。
2003/10/15
必须废除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 胡平
最近,北京学者杨支柱串联了一批反对计划生育的人,把他自己的博客《问题与主义》改成了一个反思计划生育的网站,集中刊发有关文章,以期引起更广泛的关注。对此我坚决支持,深表赞同。
中国政府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迄今已近30年。正像杨支柱先生指出的那样:强制计划生育无论是扼杀的人命还是对中国人观念的影响,恐怕要超过历次政治迫害运动。
说起中国的计划生育,我不免联想到美国的堕胎问题。在美国,最有争议的问题莫过于堕胎。正反两方针锋相对,壁垒分明。反对堕胎一方的依据是维护人权,保护胎儿的生命。支持堕胎一方的依据也是维护人权,坚称妇女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权。应该说也很有道理。所以争论的双方总是相持不下。
不过认真考察可以发现,其实双方还是有很大共同点的。双方都坚持人命关天,区别在于双方对人的生命的定义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就是对胎儿的评价不同:胎儿算不算人?多大的胎儿算人?有人认为应该从卵子受精算起,不过绝大多数起码都承认,6个月的胎儿无论如何要算人了。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Wade)中判决妇女拥有自由堕胎权。按照这项判决,直到胎儿成为独立的生命——也就是可以离开母体而存活——之前,女性有权选择是否堕胎。具体规定是妇女在怀孕头3个月里有自由堕胎权;在怀孕中期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有害妇女健康,妇女有堕胎权;在怀孕后期的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危及妇女生命,经过医生鉴定,妇女有权堕胎。据统计,在美国,90%的堕胎是怀孕3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占1%.看到美国人为堕胎问题争得不可开交,很多中国人或许会觉得美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太死板、太认死理、太不通融,但是你不能不承认,他们对生命与自由的珍视与坚持是十分可贵的。相比之下,我们中国人在这个人命关天的问题上未免又太马马虎虎、太没有原则、太机会主义了。中国政府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既是杀害胎儿生命乃至婴儿生命,又是剥夺女性的身体自主,两者都是对基本人权的公然践踏与侵犯,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接受的。
中国政府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其实严格说来,生存权应是生命权。强制计划生育无疑是对生命权的侵犯。在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普适人权标准,但其中不少人却偏偏认为在计划生育问题上人权标准不适用于中国,转而支持政府的强制计划生育。这些人的理由无非是中国人口太多,不限制生育不行。不错,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中国远不是人口最稠密的国家。即便除开那些在现今条件下不适合人居住的地区,也有不少发达国家的人口密度超过中国。另外,我们都知道,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受害者是农民,而很多知识份子私下里认为农民素质低,限制农民人口增长对提高中国人的素质有好处。抛开这种观点的法西斯种族主义味道不说,单就其对农民的歧视而言也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农民并不是另一个种族。在中国,乡下人和城里人只有生活条件的不同,并没有先天素质的不同。
是的,有的国家也实行计划生育,但是他们实行的是家庭计划而不是政府计划。是的,有的国家也试图降低人口增长,但是他们采取的是诱导性政策而不是强制性政策。像中国政府这样对自己的人民实行强制性计划生育,在古今中外都是独一无二的。应当看到,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集中体现了专制暴政的特点,那就是不相信自然,不相信自发,不相信自由,不相信诱导性政策也能解决问题;专制暴政就是热衷强制,迷信暴力。30年来,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产生了一系列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全国人口结构的恶化,性别歧视的蔓延和性别比例的失衡,老龄化——尤其是农村的老龄化——的提早到来,还有整整几代的独生子女的身心发展问题。另外,推行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极大地扩张了政府的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的监控,消耗了纳税人的大量金钱,养出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为官场的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再加上对法治的公然破坏,对生命的粗暴蹂躏,并使整个社会习惯于野蛮以及在残暴面前的麻木不仁。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强制性计划生育这一史无前例的荒谬与残忍的政策必须废除,越快越好。
2008/9/29
没有神圣,没有禁忌,不知敬畏 胡平
强制性计划生育是当今中国最有特色的一大暴政。古往今来,东方西方,可曾有哪个国家,动用政权的力量,强迫全国每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么?没有,从来没有,只有当今中国。
这当然是暴政。别的且不论,据一位长期从事此项调研的学者说,三十多年来,单单是被强制堕胎造成的死婴及孕妇死亡就在4000万以上。
一般的暴政都是一部份人把一种反人性反人道的东西强加给另一部份人,唯有强制性计划生育却是强加给所有的人,连统治者自己也不例外。例如中共第五代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结婚后正赶上一胎化政策实施,各自都只有一个孩子。赶上计划生育时代的中共官员,除非有私生子或离婚再娶的,大部份有子女的也都只有一个;超生的自然也有,但按比例却并不比下层民众高。讽刺的是,偏偏是最没有发言权的少数民族在这件事上却享有某种特权,他们被允许生两个。
这就是为什么一般人不觉得强制性计划生育是暴政的原因了:既然统治者自己也要遵守一胎化,像这种自己加给自己的东西怎么能叫暴政呢? 但是,强制性计划生育既然是对生育权和生命权的侵犯,不是暴政又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在美国,最有争议的问题莫过于堕胎。正反两方针锋相对,壁垒分明。反对堕胎一方的依据是维护人权,保护胎儿的生命。支持堕胎一方的依据也是维护人权,坚称妇女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权,应该说也很有道理。所以争论的双方总是相持不下。
不过认真考察可以发现,其实双方还是有很大共同点的。双方都坚持人命关天,区别在于双方对人的生命的定义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就是对胎儿的评价不同:胎儿算不算人?多大的胎儿算人?有人认为应该从卵子受精算起,不过绝大多数起码都承认,6个月的胎儿无论如何要算人了。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Wade)中判决妇女拥有自由堕胎权。按照这项判决,直到胎儿成为独立的生命——也就是可以离开母体而存活——之前,女性有权选择是否堕胎。具体规定是妇女在怀孕头3个月里有自由堕胎权;在怀孕中期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有害妇女健康,妇女有堕胎权;在怀孕后期的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危及妇女生命,经过医生鉴定,妇女有权堕胎。据统计,在美国,90%的堕胎是怀孕3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占1%。
不难看出,在美国人那里,妇女有了孩子想生出来根本不成其为问题,有了孩子不想生出来才成其为问题。不可以强制堕胎根本不成其为问题,可不可以自愿堕胎才成其为问题。
中国却相反。在中国,妇女有了孩子不想生出来自愿堕胎根本不成其为问题。这就是说,在美国人那里成其为问题的在中国根本不成其为问题。同样的,妇女是不是可以想生就生,这在中国成其为问题,在美国根本不成其为问题。这一点很可怕:我们的问题竟然是处在别人的道德底线之下。
如前所说,强制性计划生育是施加于包括统治者在内的全体国民的。这一主张之所以能够公开提出,能够被立法机构通过成为政策乃至国策,并认真贯彻三十余年之久,那是因为掌握政权的统治者以及掌握话语权的精英们自己大都赞成它接受它。
他们赞成和接受的理由并不复杂。无非是认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增长太快,而偏偏是那些经济水平文化水平都比较差的人口增长最快;所以,为了控制人口增长,为了保障人口质量,有必要采取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由于他们自己大部份本来就没有多生多育的欲望,所以他们没有什么被强制的感觉。
应该说上述考虑并非毫无道理。但问题是,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情况,别的国家顶多制定出一些诱导性的政策。那么,为什么别的国家都不采取强制手段呢?
道理很简单。别的国家的政治精英文化精英们几乎想都想不到用政权的力量去强迫执行计划生育。在他们看来,妇女的生育,胎儿婴儿的生命,乃是天下最自然最神圣的东西,用政权去强行管制简直是亵渎,是冒犯,是匪夷所思。
强制性计划生育是当今中国最有特色的一大暴政,古今中外,独一无二。这不能怪共产主义,因为别的共产国家没这么干过;这也不能怪中国文化,因为过去中国,包括现在的港澳台湾也都没这么干过。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大陆几十年的统治,摧毁了我们的道德底线,造就了这样一种可怕的文化:没有神圣,没有禁忌,不知敬畏。
20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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