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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强:长歌当哭朱久虎
日期:9/2/2005 来源:本站 作者:李建强

李建强


因为怕百姓告自己,就把人家抓起来,抓了原告不算,还把原告的律师也关进监狱。这桩奇案发生在陕西,发生在人权保护写进宪法、依法治国写进执政党政治报告的时代,发生在海内外舆论众目睽睽之下,尤其是发生在一个地方政府身上,它怎么就让国人感觉那么荒谬呢。

朱久虎律师因为代理陕西油田案被抓后,一些维权律师在网上呼吁全国律协出面干预,对陕西地方政府施加影响,有个律师朋友希望我能签字,被我拒绝了。我认为出于“兔死狐悲”的感情,律师们的举措可以理解,但是,对于一个公然蔑视法律、挑衅人类基本文明准则、只迷信暴力、不讲任何道理的“绑架者”,就算全国律协能够出面,能起什么作用?这样的“书生之举”不是像“对牛弹琴”一样荒谬吗?

朱久虎律师的案件其实已经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了,什么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一个掌握暴力机器的地方政府如果存心栽赃陷害一个普通公民,什么样的罪名制造不出来?派上一队警察“搜一搜”朱律师住的房间,我相信“搜出”海洛因、枪支弹药、甚至个把人头都有可能。把朱久虎搞成毒犯、甚至杀人犯都没问题。但是,这样做还是“政府”吗?高晟智律师曾说要警惕这些地方政府流氓化,我想,把它比作流氓,那些纵横江湖的真流氓也会抗议,因为“盗亦有盗”,“栽赃陷害”在流氓看来也是最下三烂的招数啊。

作家王小波先生曾说,知识分子最怕遇上不讲道理的年代。因为知识分子最擅长的是“讲理”,如果“秀才遇到兵”,因为大兵们只迷信“暴力”,蔑视“道理”,“擅长讲理”的秀才们只好自认倒霉。同样道理,律师最怕遇上不讲法的年月,律师们精通法律,法庭之上,证据在手、法律在胸,尽可雄辩滔滔,胜券在握。但是,你碰上不讲法律的“主”,没当原告,先成被告,没上法庭,先进监狱,你就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铁齿钢牙,舌灿莲花,面对高墙电网,又能奈何?

西方有句谚语:法官应当知法,国王不能为非。法官不通晓法律,案件裁判就没有了标准,国王(通常情况下也指政府)如果胡作非为,践踏法律,那么臣民百姓就成了案板上的鱼肉,这样的社会也就不成其为“社会”,这样的国家也就“国将不国”了。这样的时代在我们天朝上国,泱泱中华,倒是并不鲜见,每隔几百年总是周期性出现,历史学家称其为“乱世”。

但是,电视台不是天天再说我们处在“盛世”吗?我们不是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吗?“盛世”的政府何以残民以逞?“和谐社会”的官员何以流氓不如?

在一个偶然的场合,我和几个政府机关的朋友说起这个案子,朋友们表示坚决不信。他们说:你们那位律师朋友肯定有事,一个地方政府错抓好人可以理解,乱抓无辜却不可想象,那毕竟是一级政府啊。在这些朋友眼里,他们宁可对朱律师“有罪推定”,也不愿相信陕西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已经跌破了起码的底线。

可是,事实胜于雄辩,陕西地方政府给朱久虎律师制造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理由是朱久虎代理的原告们曾经到省政府上访,且不说群众上访与朱律师代理行为根本无关,就是有关,“上访”怎么就成了“扰乱社会治安”?朱律师根本没有到过现场,又怎么“聚众”?

我们知道,上访权其实是一种宪法权利,宪法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不难看出,上访权其实就是宪法规定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的总称。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公民的宪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公民正常行使宪法权利怎么就成了“扰乱社会秩序”?又如何构成“犯罪”?朱律师又何罪之有?

我问这几位朋友,如果行使宪法权利就是“犯罪”,岂不等于说刑法的效力高过宪法,而宪法等于成了“教唆犯罪法”?

最后,我的这几个朋友也不得不承认,陕西地方政府给朱律师定的这个罪名“确实够荒唐的。”

不仅是罪名荒唐,陕西地方政府的行为之悖缪更是让人匪夷所思。据前方回来的律师说,当地官员们也感觉到国内外舆论压力太大,自己抓人的理由太说不过去,恳求记者、律师们先撤回北京,减轻舆论压力,他们将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内放人。可是记者们、律师们走了,舆论压力减了,一个礼拜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朱久虎律师还待在他们的黑牢里。

出尔反尔,食言自肥,连这种最让人唾弃的伎俩都使出来了,你还能指望这个地方政府干出什么“好事”?

时代的每一次进步都是要靠牺牲她最优秀的儿女作为代价的,对朱久虎律师,我只能说,朱律师成为这个时代的牺牲者,是他的不幸,也是他的光荣。他临危不惧的英风雄姿,他解民倒悬的侠肝义胆,将成为法律人永远的丰碑,他的身后,将站起越来越多的维权律师!

对全国的12万律师同行,我要提出严厉的警告,如果你们有志气,你们永远都不要去陕西那个无耻的地方办案,因为,如果说那是个法治的地狱,那也是对地狱的侮辱!

2005年9月1日于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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