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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侵犯高智晟家人的自由
日期:8/23/2006 来源:网络 作者:艾晓明等

强烈要求北京警方停止侵犯高智晟律师家人的住宅权和人身自由

(签名呼吁)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滕彪和原北大副教授焦国标的现场走访记录,我们获知:在高智晟律师被拘留审查之后,他的妻子耿和以及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一直处在北京警方的非法监禁之下,有警察或拥有类似授权的人员直接进驻了高宅,并限制着其家属正常进出及会见客人。

上述公职人员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直接进驻公民私人住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该行为赤裸裸地践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上述公职人员非法限制高智晟律师家属的人身自由,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该行为直接践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尤其值得所有中国公民和一切正义友好人士高度关注的是,以上肆无忌惮的暴虐侵犯行为并未因为其中有尚未成年的儿童(一位13岁的女孩,一位2岁的男孩)而有所回避,公然践踏了人类普遍的道德和人道标准,违背了世界《儿童权利公约》。

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践踏人权事件。它不仅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伤害,而且正在开创一个极不人道的先例。对此,中国和世界有着基本良知的人士必须站出来予以坚决制止。

我们要求北京警方的有关公职人员能够放弃上述违背基本人伦人道人性的暴虐侵犯行为,返回到尊重法治保障人权的轨道上来。我们郑重地向对北京警方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的北京市政府和中央政府发出以下呼吁:

1、立即撤出非法进驻高智晟律师私人住宅的一切人员;

2、立即停止对高智晟律师的妻子耿和以及两位尚未成年的儿童的非法人身限制;

3、现场取证并直接追究决策实施以上暴虐侵犯行为的政治领导人、现场指挥人员和具体实施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以上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妇女儿童保护组织和各类民间非政府组织积极介入这一事态,帮助监督北京警方并制止其野蛮行为,并致力于防止类似事态的再次发生。


我们将迅速向各政府相关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提交进一步的报告。向危难中的妇女和儿童表示支持者,请马上联系
freebornchina@gmail.com联署签名。


签名:


艾晓明(中山大学中文系女教授)
袁伟静(陈光诚律师妻子)
茉莉(女教师,现居瑞典)
沈婷(香港女居民)
郭飞雄
唐荆陵
胡佳
赵昕
齐志勇
秦耕
杜导斌
刘德军
刑景生
东海一枭
徐文立
傅正明
胡平(美国,学者)
蔡楚(美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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