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春编者按语:这8个被判死刑者,不过是金水桥自杀性袭击的从犯,并没有直接杀人罪,判处死刑明显地是量刑过重。政府一概将他们判处死刑,实是国家恐怖主义的表现,这对解决维吾尔族的问题没有任何帮助,只会让他们产生反正是个死,豁出去了。从而让恐怖事件更为恶性。
图片: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对天安门广场金水桥恐怖袭击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人被判处死刑。(视频截图)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乌鲁木齐等四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玉山红-吾许尔等八人的死刑判决。八人被控犯有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罪行,已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24号的报道说,被执行死刑的玉山红-吾许尔等8人分别涉北京、阿克苏等地的5起暴恐案,具体罪行包括“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北京律师王宁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她反对对玉山红-吾许尔等八人的死刑判决: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有更好的一些处罚方式。(判处当事人死刑)不仅不能真正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导致暴恐愈演愈烈。”
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也表示,当局对玉山红-吾许尔等人的死刑判决并不能解决新疆的问题:
“这样(对被控犯有暴恐罪的人处以死刑)解决问题,没有办法解决(缓解)中国在新疆目前面临的困境。”
夏教授说,在历史上,中共军队是暴力镇压的始作俑者:
“对新疆的镇压是中共的军队开始的。王震留下的历史‘遗产’在新疆至今没有得到清理。”
这位政治学者表示,在胡耀邦当政时期,北京在包括新疆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相对宽松的民族政策,但过去十年来又有所倒退:
“后来(指过去10年)的主旋律当然就是反分裂、反暴力、反恐。”
然而法新社说, “北京在新疆地区强调民族和谐,并声称:政府帮助提高了那里的生活水准,发展了那里的经济。”
(记者: 杨家岱/责编: 吴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