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明报》引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说,召集及组织非法集会者,法庭量刑通常较重,被告人不排除会被监禁,但从传媒报道看来,“占中”行动“似乎很多人是即兴的”,检方举证组织者角色将有困难。
“斩草除根”
自“占中”结束后,《人民日报》海外版已多次撰文批评运动的支持者持续“闹事”,并称占领事件撼动香港法治,香港市民“心有余悸”
《人 民日报》海外版星期三引述两个“反占中”团体称,“不少市民转而致力于从源头消灭‘占中’”。其中,“正义联盟”称香港警员在占领事件中“被违法‘占领’ 者肆意侮辱”,要求立法增设“辱警罪”的签名活动。“和平论坛”要求教协会长冯伟华为“鼓吹学生参与‘占中’”而“下台谢罪”。
该报在星期一的另一篇文章中批评说:“‘占中’者从一开始就承认自己违法,却摆出‘违法光荣’的姿态,以‘公民抗命’为名煽动大规模违法,全然不顾其‘公民提名’的政治诉求早已违背基本法,更将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视若无物。”
“只有犯法者皆得到应有的惩戒,法的威严才能重建,守法的观念才能稳固。”
梁振英星期二宣布启动第二轮政改咨询时说,当前是实现香港普选的“历史性机遇”,香港市民应“用好咨询期”,根据香港《基本法》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用“合法、理性、务实”的方法来表达意见。
(撰稿:叶靖斯 责编: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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