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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律师狱中会见郑恩宠
日期:11/9/2003 来源:新世纪 作者:新世纪

2003年8月26日下午2点至4点30分,张思之大律师不顾酷暑,以76周岁的高龄坚持前往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郑恩宠律师.当郑恩宠律师见到张老时激动不已,称谢不已!张大律师仅是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应当谢谢你!中国律师应当谢谢你!中国人民会感谢你!"

郑恩宠律师在十分激动的情绪下痛说自已的苦难史:

"我在黑龙江奉献了自已的青春与生命,回到上海时已年近而立,在一家街道工厂日薪七角,白天蹬三轮车,夜晚灯下苦读,想把失去的青春和时间夺回来.自30岁至36岁苦学六年整,终于考取律师资格,改变了自已一生的命运.我当然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律师生涯.执业十年头八年每年都是上半年办案下半年挨整,严查频整了我十年什幺问题也没有.最后两年干脆无理不给我注册,做为一名专职律师不能执业意味着什幺?其实我只要答应不代理拆迁官司,立马就可以注册执业,搛我的人民币,我实在是因为自已苦出身,实在是了解到那幺多贫苦无依的平民百姓,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被任意剥夺于心不忍呀.我的同辈人中一家两口子失业者大有人在."

我问他你为什幺要告市司法局?为什幺要告当时的分管律师的市司法局付局长和律师管理处处长?

郑律师若有所思随即答到:我当然知道告他们会有什幺后果,可是我是为全体中国律师的利益告司法局收费不合法的;如果领导不经考试即可取得律师资格,此风一开全国有多少司法局领导?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全国少说也有数万人,这意味着中国将平空产生数万名假冒伪劣律师!我告他们决不是为我个人的利益!郑律师接着说道:我认为中国律师的主战场并非在高尖端领域而是在维护广大人民的基本权利领域,如果中国律师全都搞大规模,以创收标准论英雄,中国律师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张思之大律师连叫:好!说得好!

我这次被捕肯定是因为我揭发周正毅。5月9日我就写了周是上海的赖昌星的书面材料,原定5月22日开庭时当庭披露,后开庭日期临时推迟到5月28日,因此在法庭上第一次正式揭发周正毅,虽然此后海外报纸多有报导有关周案,但直到6月5日,香港卫视专门派记者用录相机在我家录了两个小时共百余页有关周案的证据材料.次日我就被捕了.因为我被公安局已监控了至少两年多,电话完全被监听,平日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我只不过做了一名中国律师应当做的事,我不理解公安局凭什幺监控我,监听我?我的人权又何在?这可能与我在1995年揭发仰融有关,我曾撰文在多家报纸上发表,该案例还被当年上海市高院作为优秀案例刊载,全国人都知道上海有条南京路步行街,可很少人知道上海还有条子虚乌有的朱家湾步行街.21亿元投资拆迁掉成千上万民居,到头来却是黄梁一梦!骗子逍遥法外,涉案官员照样升官发财.此外就是我知道上海太多动迁黑幕,十年大动迁,至少有200名以上的上海动迁居民以死抗争.伴随着官员的辉煌政绩的是多少平民百姓呼天不应唤地不灵的血泪史!上海土地的增殖是上海人民几代甚至数十代人民流血流汗得来的,决不应当成为开发商发财,政府官员政绩的资本,更不应成为官商分赃的金库!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

中国老百姓唯一的财产可能就是仅乘的那幺一点房产.可是说拆就拆一夜之间变成一无所有,又如何让人民心服口服?其实我的当事人并非一字不识的文肓,事实上有许多中产阶级,知识阶级人士甚至不少法官,警察也找我帮他们打自已的拆迁官员.曾有六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八名警官的房子也被莫名其妙地拆迁,他们也找我打官司.可见拆迁问题已是继三农问题之后又一重大社会问题.只有依法合情合理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应当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才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我写了好几部书,代理拆迁案十年,500场拆迁官司,令我有不吐不快之感.如果说中国律师业需要有人牺牲才能进步,我愿意作此种牺牲,但愿能唤醒人民的良知.(说道这郑律师眼圈都红了!)...时间飞逝而去,又到了我们说再见的时侯,我们相互道珍重.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两位曾因报道郑恩宠案件的中国记者向郭国汀律师透露:全国至少有四名记者因报道郑恩宠律师一案而被有关部门24小时连续监控,电话被监听.不许再作任何采访报导!还有干脆将报社永久性查封的.后来该不愿透露姓名的记者委托让我向郑太太转交人民币1500元以表示他对郑律师的一点敬重与心意.正是人间自有真情在呵!

最后老中青三代中国律师在此种特殊的背景下悲壮地告别:相信法律,相信自已,相信人民,相信中国的明天,让我们为真理正义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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