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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异议人士上诉失败
日期:11/10/2003 来源:美国之音 作者:齐之丰

(美国之音记者齐之丰报导)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上午对四名持不同政见人士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上诉案进行审判,决定维持北京中级法院早些时候作出的判决,认定徐伟、扬子立、靳海科、张宏海罪名成立。徐伟的律师莫少平对此表示遗憾。

徐伟等四人于2001年3月被捕,同年9月被正式起诉。今年5月28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罪判处徐伟与靳海科十年徒刑,杨子立和张宏海被判八年徒刑。

律师指法院定罪证据不足

对于徐伟等人的上诉,莫少平律师早先表示有希望上诉成功。星期一,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审判结果传来,莫少平表示遗憾。他说,上诉法院在审判中,还是没有解决人们对徐伟等四人的“颠覆国家政权”案的一个根本怀疑,这就是检察机关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徐伟等人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意图。

莫少平说:“就从我的当事人徐伟来说吧。徐伟本身就是中共党员。而且,他本人在案发之前,没有提出过退党,没有提出过‘我不承认中国共产党的章程’,没有说‘我反对共产党的一切措施’。所以说,徐伟在被捕之前,他始终是中共党员,虽然他是‘新青年学会’的总干事长,但是,他始终是承认并且在执行中共的党纲、党章所要求的党员所要实施的东西。”

家人说他们没有秘密活动

“新青年学会”是徐伟和他的友人成立的一个非正式的讨论小组。徐伟等人的家人表示,北京人民检察院对徐伟、杨子立等人的起诉书说,徐伟等人秘密成立“新青年学会”并从事秘密活动,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捏造。他们成立“新青年学会”并没有保密,活动也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没有隐瞒,谈不上任何秘密活动。

探索改革社会之道何罪之有

北京人民检察院对徐伟、杨子立等人的起诉书列举的图谋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包括,“新青年学会”提出“积极探索社会改造之道”,并且发表文章,主张“结束老人政治,建立青年中国”等等。

莫少平律师表示,积极探索社会改造之道,这根本构不成罪名,因为同样的话中国执政党领导人也在不断地说,谁都可以积极探索社会改造之道,这是好事,不应当是罪行。

莫少平:中国没有司法独立

莫少平对徐伟的上诉没有得到应有的成功表示遗憾。他表示,当今中国还谈不上司法独立,因为中国司法制度的设计有一个根本的缺陷。莫少平说:“宪法上是人民独立审判,不是法官独立审判。所以有审判委员会。其实就是说,他不是说司法审判不受任何党派的干预,宪法规定没有说司法审判不受党派干预,但可以不受任何行政机关,不受任何团体,不受任何个人干预,但没有说不受任何党派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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