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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宪 两派专家针锋相对
日期:12/21/2003 来源:亚洲时报 作者:王楚

亚洲时报王楚12月20日报导,在中国宪法修改工作将进入法定程序的关键时刻,两派专家日前展开了公开的辩论。挺胡的一派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而挺江的一派则认为“宪法修改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并指“西方某些敌对势力对于社会主义中国,企图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于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讨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中国这次修宪,似乎已经过讨论了不少被视为敏感的建议。新华社的一份刊物《国际先驱导报》就指出:中国政法大学的报告包括许多“敏感内容”的修改:比如序言加入“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宪法监督机制,设立宪法委员会等。

在这个敏感的时候,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方立在2003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发表一篇题为《宪法修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文章。方立认为:“西方某些敌对势力对于社会主义中国,企图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

方立坚持,宪法修改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他指西方通过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削弱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该文表示:“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都还不高,历史上的民主传统不多,离开党的坚强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就无从谈起。”

就在方立文章刊登的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信春鹰也在2003年12月19日发表文章反驳方立的言论,刊登的地方同样是《人民日报》第二版。

该篇名为《依宪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文章表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事实上,外界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以军权自重,不利于宪法的落实;而江泽民刚刚在12月就曾就军队党建召开会议,强调了党对军队的领导。

信春鹰又认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国家的庄严承诺。随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我国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将进一步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

对于西方分化中国的说法,信春鹰也提出了反驳。他认为,“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将大大丰富小康社会的精神内涵。”

中国官方新华社,似乎用了一个间接的方法来表达了中国修宪出现不同意见的问题。12月16日,新华社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指出:1982年修宪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

杨景宇又认为:“由此可以看出新宪法的确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主席这次修宪的人大主席吴邦国在12月17日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自觉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10月30日,中新网一则报导引述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三中全会建议2004年3月修宪时,加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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