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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案律师李建强谈办案曲折
日期:12/29/2003 来源:大纪元 作者:大纪元

(希望之声广播电台记者、大纪元特约记者易帆、蓝树报导)在中国互联网上引起轰动的女教师裸体陈尸案,由山东律师李建强代表受害方申诉。十年律师生涯中,李建强不断为弱势群体匡扶正义,小有名气。最近他为网络作家杜导斌案子奔波,黄静案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希望之声电台针对黄静案,电话访谈了李律师,请他谈谈整个过程以及他的感想。李建强以敢讲真话而闻名,他以刘路律师的笔名在中国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深受网民喜爱。以下根据希望之声广播电台「旧金山湾区之声」电话访谈节目整理报导。

记者:李律师,很高兴请到您谈一谈这个案子。

李律师:我简单的讲,黄静是湖南省湘谭市临丰小学的音乐教师,是一九九八年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跟毛泽东是校友,她毕业以后就分到了临丰小学担任音乐教师。

今年的二月二十四日□晨,她死在自己学校的宿舍,当时现场的情况是,黄静是裸体死于自己的宿舍的床上,双目圆睁,双手紧握双拳,呈现一种被折磨至死的惨状。另外,身上还有被子平整地盖过鼻梁,由此推断,现场显然是整理过的。她的身上还有多处伤痕,呈现反覆暴力摧残的状况。在现场还有一堆卫生纸团,又有一些男性的精液,在死者的外阴部还有明显的戳伤,阴道口有分泌物。

这个事件的爆发,最先是黄静的前男友姜俊武,在九点多的时候到小学,临丰小学去告诉校长,然后小学的校长与姜俊武一块到现场,才发现了这个情况。据姜俊武自己承认,当天晚上他跟黄静在一块过夜,不到六点的时候他离开的,黄静还是好好的。

根据当时现场的情况,我们认为已经具备了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因为黄静具备了裸体死亡、不能自己形成的伤痕、男人精液。根据刑事侦查的一般要求,应该有公安机关的主管局长亲临现场,封锁现场、组织勘察、检验尸体,但是当时的警察并没有这样做,只是法医草草地看了一下现场,就得出是「自然死亡」不予立案的结论。

后来由于网民的呼吁与媒体的影响,在公安机关公安部长的趋使下,大概有六位部长都做了批示,才开始在今年七月让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但是由于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逍遥法外三个月之久了,很多原始证据也已经消失,所以对破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后来法医做了两次尸检,第一次和第二次都是公安机关做的。第一次结论是「心脏病致死」,第二次是「肺梗死」,那么这两次在程序上都受到家属的质疑,第一次尸检的法医有作弊行为,就是随意改变尸检结论。

记者:为什么他会这样做呢?

李律师:这个尸检一开始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证据,只是一个法医在派出所警察的邀请下,草草地看了一下,就得出这个结论,是「自然死亡」,后来由于家属的强烈质疑,他们才做了尸检,但这次正规尸检做的结论也是比较随意的,说是「心脏病致死」,但黄静根本就没有心脏病病史。

记者:这非常奇怪,尸检人员的前后说法很不一致。

李律师:是的。第一次尸检是「心脏病致死」,第二次尸检是「肺梗死」,这两次尸检都受到家属的严重质疑。后来家属就委托了广州中山大学的法医,也是我去亲自委托的,进行了第三次尸检,第三次尸检的结论就完全推翻了前两次公安机关尸检的结论,是「非正常死亡」,而且根本就不存在「因病致死」,因为那个女孩根本就没有任何疾病。

记者:这非常奇怪,她身上是有伤痕以及男性的排泄物,然后裸尸床头死亡,却得出一个「正常死亡」的结论,您觉得是公安机关没有尸检能力吗?为什么变得这么复杂呢?

李律师:应该说是这样,如果一开始就按照法律程序来,封锁现场,由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指挥,由两名法医以上对现场进行勘验,对尸体进行检验,这就不容易作弊。

但当时情况是公安机关,只是派出所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带了一名法医草草地看了一下,然后这个法医就遭被告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请走了,这样的就有作弊的嫌疑,这就出现了第一次「正常死亡」这种说法,就不进行法医检验。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后来才做了法医检验,检验结果肯定就是自然死亡。以后呢,我们就再次要求再做。后面的这个法医结论就是为了掩盖前面的结论,就是一个谎言,然后另一个谎言这么制造出来。

记者:当初中山大学的医生到了湖南省湘谭市殡仪馆时,想采用一份湖南省湘谭市公安局的解剖史,但是公安局并不同意,最后还是黄静母亲黄淑华下跪了半小时,公安局才配合,这是为什么?

李律师:当时我就在现场,这个法医是我去广州请过来的,当时公安机关是不同意法医做鉴定,就倾向于用他们自己的法医来做鉴定。我就去找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杨局长,杨局长认为我的理由是成立的,他就同意了,可以礼让广东的法医来做鉴定,但是我们到了现场以后,公安局的其他的领导又拒绝了,要求我们把这个送回去。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又依公安局没有授权让他们使用解剖室,就把我们给赶出来了,后来黄淑华向他们下跪,才让我们继续使用他这个解剖室。

我认为公安内部也是有分歧,他们也是有人不想让我们得知一个比较客观的结论,这种判断是有事实依据的。

记者:他们不但不立案,还不断地催促家属火化尸体?

李律师:这个案子虽然已经立案了,但却没有依「故意杀人」罪名立案,而以「强奸」罪名立案,目前检察院已经向法院起诉,暂定于明年1月7日开庭,罪名还是强奸,不是故意杀人,然而家属已经针对起诉书提出抗议,声明书已经马上发起来了。

至于公安要求火化尸体,这也是事实。当时我从广州飞到长沙向有关部门交涉,最后制止了火化尸体的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他们要求火化尸体的情况一共发生过两次,一次发生在7月份,另一次在9月份,都是当地的区政法委搞的,他们想赶快地把事情火化掉,但是我们一直不同意,家属也强烈地不同意,还有很多记者也都赶到现场。他们其实没有权利要求火化,这个权利是归于家属的。

记者:家属花了很多钱一直在把尸体冷冻起来,以便最后可以帮助破案?

李律师:对!家属一共花了四、五万块,但这些钱大部份都是网民在网上知道消息后,给家属搞的捐款,捐款必定是很少,大约三、四万块钱吧!尸体的保存费却要四、五万块钱。到现在,这个费用是比较大的,家属也是非常困难。

记者:黄静的前男友姜俊武,是一个不求上进、赌博成瘾的人,据说也曾有过强要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但因为女方反抗,便出手把人家打成重伤致死,后来赔了十六万了事。这次黄静案也是如此,姜俊武的家人企图要私了,李律师您对这个事知道多少?

李律师:这我也听说过,但是我们没有对这块做调查,因为这不是我们的范围。有一个记者,他对这个事进行过一些落实,但是并没有什么结果,只是很多人都传言过,但找不到这个当事人。

记者:据了解,黄静案已经是惊动北京高层,在这个办案的过程中,黄淑华请北京中天法医鉴定中心再做一次鉴定,中天原来也答应了,可是后来说压力太大、做不了这个案子,您现在是不是也受到很多压力呢?

李律师:做这个案子,是有心理压力,主要是将来的结果会如何,能不能做好,对得起广大的网友、网民,至于这个工作本身,倒是还没有感受到太大压力。这个案子与我做过的一些案子相比,压力算是小一些,杜导斌案的压力才比较大。

记者:广州市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艾晓明教授,最近对黄静母亲黄淑华的采访,谈到被告人姜俊武所在的湖南省湘潭市国税局,把黄静案当作公事来办,出钱、出人,去和当地的教育局、公安局公检法部门打交道,这样妥当吗?

李律师:个采访我还没看过,如果黄淑华讲的情况是属实,那肯定是一个腐败行为!我想在中国,全世界的法律就是这样,不可能因个人犯罪行为,要政府来买单,没有这种事!要是这样做肯定是腐败。

记者:目前有很多网友悼念著黄静,李律师您自己有什么感受呢?您接手这个案子已经几个月了。

李律师:我从今年七月始开始接手这个案子,我觉得这是我作律师十年以来,恐怕是最艰难的一个案子吧!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一个案子,但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现在迷雾重重。

这个案子的两次事件,都是公安机单自己搞的,这叫「自责自检」,就是我们行内说法,自己追查自己检验,这样的话,失去了监督及公众的立场,就会没有公信力。

于是学界就提出要求,找一个中立机关来检验,征求中山大学来做检验。根据刑事追查的要求,犯罪人有罪重责是应该由经查机关来提供的,那么,律师及家属,提出要求并且找到了检验的机关,公安机关就应该出具一个委托函,让法医根据法律程序做鉴定,以供法庭采用,但是公安机关就是不配合。

做了两次检验,我们都提出了充足的质疑,公安机关也无法解答,我们又再提出再找一个机关,就是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这个鉴定中心是全国有名的,譬如著名的孙志刚案就是他鉴定的,很有公信力,我们提出建议,由公安机关出一个委托函,对中山大学提出要求,但是公安机关就是不提、不做。

后来没有办法,中山大学退一步,说你们律师所退一个,我们也可以给你做,这就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我们律师所出了委托函让公安机关配合,但公安机关也不配合,一开始的时候,局长还答应说要配合,他觉得律师的理由比较合理,但是后来还是不配合,给我们制造了重重的障碍,而且结论做出来了,他们也不用。本来能够查明白的案情事实,导致最后无法查明。

记者:据悉,黄静的遗体已经不新鲜了,所以中山大学做尸检的陈玉川教授,曾经要求湖南省湘潭市提供他们以前作尸检提取的一些证据,但是最后也没有拿到这方面证据?

李律师:当时我们提出要求之后,公安局杨局长也同意了,说我们要的材料都可以提供,后来我们找了侦队长,但侦队长却说杨局长没给他,我们又给杨局长打了电话,他才给了我们两套东西,就是一些切片及标本。我们带回去不到三个小时,马上打电话问我们要。

他说副局长并不同意,赶快要我交还给他,但我当时没有理他,继续做检验、鉴定。但是,凭这些东西要做检验很不够的,应该是提交照片、当时的勘案笔录等原始的东西,也应该排法医、排助手,协助我们来做,这样就很有可能做出比较客观的结论来,但是他们就是不配合。

记者: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当初因为信任公安,把很多证据都递交上去,就是排泄物的取样,但是后来发现法医把这些证据销毁了,最后的这些也都不是原来的证据了。黄淑华再领取证据时,已经是完全不一样。

李律师:这个情况黄淑华也跟我说过,这是我接这个案子前的事,第一次出庭时,这个吴姓法医做的事,黄妈妈在网络及媒体上都说过很多次了。

记者:黄静的母亲一开始也是要找律师,但找了几个月以后,很多人不敢接,最后透过朋友找到您,您接受了这个案子。刚刚我们提到杜导斌的案子,想必您的压力也是蛮大的,能不能简单的跟我们说一下,杜导斌是什么罪名被逮捕?他是在两个月前被捕的,目前的情况怎么样呢?

李律师:杜导斌是一个著名的网络作家,很多文章都在海外发表过,今年10月却被当地的公安机关逮捕,结果中国的网迷非常紧张。

根据中国的公安机关说,杜导斌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说,他在网上放文章,可能就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样一来很多人可能都面临牢狱之灾,杜导斌一个人的命运,也就是大家的命运。

所以大家就非常气愤,群起抗议,在这个情况下,我通过刘晓波先生,知道了杜导斌家属的电话。后来杜太太告诉我,当地找律师比较难,这种案子比较敏感,我就表示我可以给他做法律的帮助,所以我就接手这个案子。去湖北的时候,也是遇到一些麻烦,公安机关百般刁难,不让我见人,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也没见到杜导斌。

现在杜导斌的案子,已经有了一些进展。公安机关的侦查已经结束了,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也已经同意让律师会见了,但是现在这个律师,他人在山西,好像是要下一个礼拜天才能回来,回来的时候,律师就可以见到杜导斌了。

记者:这么艰难的情况下,您为什么敢接这些案子?您的律师证可能会被没收、吊销,您又是怎么想?

李律师:我觉得律师只是一种职业,而对于自由及民主的敬仰,是我们很多中国的网迷一种精神的追求,是我们的理想吧!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个人的得失,而放弃我们的信仰,放弃我们的追求,即使再有困难,再有危险,也是要进行下去。

我们的生存空间,都是靠自己的努力来扩展的,如果说大家都不说,都沈默,我们的危险还会大,我们的生存空间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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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黄静裸死案近日提诉
http://beijingspring.com/c7/xw/zgbd/20031226234716.htm
天堂花园---美丽静儿的灵魂归属
http://jnhuangjing.netor.com/
黄静妈妈血泪控诉
http://www.qinbing.com/article.asp?articleid=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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