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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报道逮捕异见者杜导斌
日期:2/17/2004 来源:美国之音 作者:齐之丰

(美国之音记者齐之丰报导)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介星期二报导说,中国湖北省公安机关在继续审理互联网作家杜导斌案件。早些时候,湖北省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把杜导斌退回公安机关。但是,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导说,湖北省公安机关强调,杜导斌的言论不是对国家机关的善意批评,而是恶意的造谣诽谤,因此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评论家指出,中国湖北当局试图以意图而不是以事实来给杜导斌定罪,是中国法制的反动。

*杜导斌因网上文章受迫害*

杜导斌先前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呼吁中国实行政治改革和民主。杜导斌去年被中国湖北当局逮捕的消息,在中国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批评者普遍认为,这是中国当局决心在互联网时代继续严厉打击中国公民表达自由的信号。

湖北公安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杜导斌,并且把杜导斌案件提交给湖北检察机关。湖北省检察机关早些时候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把杜导斌退回公安机关。星期二,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导说,湖北省公安厅发言人再次重申杜导斌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国“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公安并没提出新罪证*

湖北省公安厅这位发言人并没有提出杜导斌的新罪证,只是说,“事实表明,杜导斌的行为并非履行公民的正当权力,善意地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而是恶意地采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国的‘刑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以所谓动机而不是事实定罪*

香港开放杂志的执行编辑蔡咏梅说,中国湖北公安机关以猜度人的内心心理来给人定罪的做法,是开中国法制的倒车:“他拿不出事实,只好要‘诛心之论’了。来挖你的动机,他说你心里想害人。他拿不出事实来,就猜想你的心理。说你不是‘善意的’批评,而‘恶意的,’你的内心怀有一种恶毒的目的。法律本来应当非常客观,应当以事实来量刑。但现在现在却讲人的动机了,我觉得这完全是以前‘文革’的时候,毛泽东时代的那种想把你说成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做法。”

*中国依然以言治罪*

批评者普遍指出,从杜导斌发表的文字来看,杜导斌的问题属于典型的言论自由的问题,杜导斌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无非是鼓吹中国应当实行民主,中国应当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许多评论家认为,杜导斌被逮捕的事件,典型地反映出中国现在依然还是以,中国还没有走出残酷陈旧的文字狱时代。香港开放杂志的执行编辑蔡咏梅说,湖北公安机关的宣布,显示出公安机关滥用权力,蛮横无理:

她说,“当初他们抓人的时候,他们是按照一种传统的方式去抓人捕人,但是没有想到时代变了。时代变了,人的观念也在变。现在在整个中国大陆大家都讲法。讲法制就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如果说人家说你证据不足,你就去收集证据。如果你收集不到,你就应当放人。就应当承认这个人是无罪的,应当放。现在收集不到证据,没有别的办法了,就乾脆来个‘诛心之论,’说你的动机不好,是恶意的。”

就在中国湖北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努力给杜导斌定罪之前的几天,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曾表示,由于检察机构表示证据不足,杜导斌有可能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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