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记者萧洵报导)中国星期二颁布了酝酿已久的共产党内部监督条例,希望藉此整治已经蔓延到各个层面、尤其是中共党内的腐败问题。学者们对中国采取的这个举措表示审慎欢迎的态度,但认为中国如果只是希望通过自我约束,而不是从制度下手,将不会从根本上解决已经根深蒂固的腐败问题。
*建立制度反腐机制*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舆论一直强调要对反腐战略进行调整,并说今后的反腐战略将走出以往的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形式,转向制度反腐,而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就是中国反腐计划的一个重要步骤。
2月17号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说,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以及“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条例说,党内监督要和党外监督结合,并提及有条件的舆论监督作用。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上台后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出当局的反腐决心,同时酝酿制订相关的条例和制度。有舆论说,中国当局这次将走出以往的运动发腐和权力反腐的形式,采取制度性的反腐战略。
*学者持审慎态度*
但是,中国当局目前声势浩大地进行的这个反腐败运动是否能够真正遏制和惩罚腐败?专家们对此表现出审慎的态度。北京大学法律教授贺卫方说:“因为这些年来所谓的腐败问题,这些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不断地揭露和打击某些典型的腐败事例。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腐败的问题看起来是越来越严重,越来越蔓延到各个层面,甚至是相当高的层面,都有不少腐败的个案不断发生。我想,最近这样的一个会议涉及到如此具体的方面,也可以看出来,实际上是存在著一些相当严重的问题。最近在国内发生的一些事件,背后揭示出来的问题是比较多的。我想问题的症结主要还在于,从仅仅利用高层的权力对腐败进行局部的揭露而转向一种整体性的、更加制度化的揭露。我们应该欢迎这样的一种走势。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转向制度反腐,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制度反腐。从我个人的角度,我自己研究领域的角度,我觉得,所谓的制度反腐是有著特定的涵意的。”
*腐败问题积重难返*
贺卫方认为,就防范腐败、惩罚腐败的角度而言,有三个重要环节:第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对一切有权力的人进行监督,真正有所作为,即人大要起到对官员进行严格、及时和有效监督的功能;第二,要有独立的司法体制,只有独立的司法制度才能彻底治理腐败;第三,新闻自由非常重要。贺卫方说,自由的新闻可以对腐败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揭露,让腐败无所遁形。但是,中国目前的状况和贺卫方提出的三个环节仍然存在著相当大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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