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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今年的国家审计报告
日期:6/25/2004 来源:博讯 作者:言信

近些天来,中国大陆的最热点新闻,莫过于公布国家审计署今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清单”触目惊心中央部委赫然在榜。

一年前的6月25日,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赫然曝光,一场“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一年后的今天,李金华再次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报告。

连续两年,在“七一”中国共产党的生日和香港回归纪念日前夕,自报家丑,诏令天下,比起过去“家丑不可外扬”的遮遮掩掩举动,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社会进步。没有中国大陆党政最高层的肯首批准,要做到这一步是不可能的。

国家审计署对55个中央部门和单位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表明:不少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虚报、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突出问题。

审计发现:7个部门采取虚报人员、编造虚假项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9673万元。如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等4个单位编造、变造7份“林业治沙项目”贷款合同,套取财政贴息资金415万元。

审计还表明:41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拨款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4.2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办公楼和发放各类补贴。如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用于发放总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借给下属单位投资办企业2204万元。

此外,一些部门预留预算资金问题比较突出,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年初大量预留资金,造成资金分配随意性大,不符合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

调查还表明:中央单位的基本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闲置问题比较普遍。抽查23个部门管理的43个基本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截止2003年底,财政部累计拨款31.14亿元,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仅使用12.61亿元,资金闲置达18.53亿元,占项目预算拨款的64.74%。

李金华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对国务院24个部门2003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从审计情况看,部门决算编报不真实、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少报收入和结余、虚列支出、漏汇少汇部分资金等,涉及金额40.54亿元。

在审计长江堤防隐蔽工程建设情况时发现,部分施工单位买通建设和监理单位,采取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令人担忧。

目前,部分堤段的枯水平台已经崩塌;抽查11个重点险段发现,水上块石护坡工程不合格的标段达50%以上。

在该工程建设管理中,有关责任人以权谋私、大肆受贿。此案上报国务院后,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已逮捕21人。

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国有资产流失四十五亿元,其中,因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向三产企业流失二十九点七亿元;因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损失十五点三亿元。

除上述三方面主要问题外,李金华说,这次审计还查出原国家电力公司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十二起,涉案金额十亿元。如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副部级)林某在任华中电力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八千三百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林某等三十五人已被逮捕。

审计机关对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苏14个灾区县和云南大姚地震灾区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显示:一些地方虚报套取、甚至挪用私分救灾资金的问题比较严重。

采取重报、多报移民迁建户数等手法,套取灾区群众建房补助资金1.36亿元,占9县迁建补偿资金总额的19%。李金华说,审计机关对去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许多受灾县存在救灾资金下拨进度缓慢、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现象。

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04年3月,中央财政下拨给地震灾区的1.2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仍有5174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占总额的43%;9个地震灾区县中有7个存在上报灾情不实的问题,共套取救灾资金868万元;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兴建楼堂馆所及招待费开支等。

此外,审计机关还发现: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动用救灾资金4847万元,建造两个高标准的移民安置点,计划搬迁495户,户均补助近10万元,是其他同类灾区群众户均补助的20倍。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

够了,就像浮在水中的一座冰山,人们所能看见的,只是暴露在水面上的那一小部分,这座冰山庞大的体积,还隐藏在水下,“躲在深闺人未识”,最终有一天要大白于天下。挖掘目前不让我们知道的东西,不是我们今天的话题,今天,我们只是要解读一下,在这份代表国家权威的审计报告里面,还没有完全说清楚的东西。

首先,国家审计署在财务审查之后的管辖权限体现在哪里?除了对“违法”的责任人要被绳之以法之外,对于“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如何处理?是撤职、免职、罚没一切非法所得、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限期收回被非法挪用的全部资金?还是有什么其它有效的合理措施,以戒来年再犯。比如说,按比例扣除递减下一年该部门的中央财政拨款。否则,这份花费了庞大精力搞出来的审计报告就失去了它震慑、威慑的实际作用,就像以前发下来的许多“中央红头文件”一样,没有丝毫的权威约束力量。

第二,中央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部门要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年度报告,采取哪些有力的措施,以维护国家的廉政权威和廉洁形象,尽力减小被贪污浪费的经济损失,必要时杀一儆百,尽可能杜绝后继贪赃枉法者的仿效。例如,仅长江水患每年为我国造成的人命丧失和经济损失,早已远远超过了“危害国家安全罪”,比照刑法,这个“主观故意”是如此的明确,却无一位水患贪官能够以身殉法。

第三,这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报告,说明中国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何等的薄弱,等到你发现了问题,想到再去制止,那早已是昨日黄花,巨大的经济损失已经造成了。就像你要保护一个大姑娘不被非法抢上轿去,硬逼成婚,等你赶到的时候,昔日的大姑娘早已成为了三个孩子的妈妈,只剩下责任人一脸无辜的站在那里,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赖架势。大不了,任你审计署骂几句而已,你又能拿他们怎么样?事实上,审计署也确实拿他们不能怎么样,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所在。

最后,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只要不是瞎了眼的政治白痴,只要不是昧了良心的贪官污吏,任何人都会清醒地看出这背后的腐败问题。也只有腐败这个最原始的推动力,可以在各级国家机关的内部产生如此胆大妄为的高官蛀虫,年复一年,顶风作案,根本不把你国家审计署的通报放在眼里。

从今年的审计报告来看,里面还有一个令人不太“高兴”的迹象,那就是,属于制度腐败范围的内容比例增大,而个人腐败,即职务犯罪这一块的内容占据不大,这样一来,看起来审计查出的问题不少,在总体上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小,但大多只能够追究“违规”、“违纪”的行政领导责任,要想彻底追究法律刑事责任这一块的实际内容却不多,体制上的固有缺陷把你给“罩”起来了,既然有“老大”给你罩着,你怕什么?

所以可以肯定,明年的问题一定还会不少,前提是,假如李金华还可以在国家审计署长这个位置上坐下去的话。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在年年的反腐败,而腐败分子的胆子和胃口却一年比一年大,前仆后继,继往开来。不把每年各级国家机关的财务问题归结于腐败问题,不把每年的国家审计报告同中国社会的反腐败行动联系起来,要想煞住历年来久而不绝的财政歪风,只能是痴人说梦,骗骗中国的老百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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