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明,黑暗制造者!
林樟旺案罪魁祸首叫周光明,三级,警021865,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局长。到了龙泉,我当然要拜访一下迫害我亲属和乡亲的主凶与主谋,这个人祸制造者、山民苦难制造者和龙泉黑暗制造者!很奇怪,当时我并不感到愤怒,只是充满悲悯。又是一个被手中小小特权“毁”掉的人,某种意义上说,也不过一介小人物和可怜虫耳。
据了解,林案在浙江龙泉市公安局、检察院争议很大,后来矛盾上交到市政法委。问题出在市森林公安局周光明局长。说是四个全都批捕,太大了(知悉内情的朋友的原话,估计是太过分、太胡作非为的意思),一个都不批捕,说明抓错了人,要“扣分”的(扣什么分,不明白,请业内人士指教)。无论如何要批捕一个。为了显示公安的正确,不得不“法办”农民,何其荒唐啊。有人说龙泉森林公安是将此案从严处理了。法律是这样从严的吗?
本来公安分局答应,林樟旺可以取保候审。二妹托办案人之一、周光明局长的小舅子徐志伟给局长大人送上四条中华烟(价1800元)外加500圆现金,已蒙收下。然而,到了4月30日,其他人都放了,唯林樟旺一人被批捕。二妹后来自责不已,认为是自己的礼送得太轻才惹恼了局长大人,其他三人送的较重,故取保候审(事件曝光后,5月18日,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周光明局长己通过“中间人”退还所“赠”礼品)。
收钱办事,乃是当今官场基本原则之一。礼虽轻,即已收下,就不宜玩法整人。或许周光明以为这次钓来了一条大鱼,以为我会与其他当事人亲属一样讨好、巴结他,请他吃喝玩乐送他厚礼现金吧?不知道他的灾星和克星到了,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乃是敢作敢为、恩怨必报、心细如发、胆大泼天的大中国第一亡命徒!(袁崇焕有“大明国里第一亡命徒”之称)。
周光明一再强调他是依法办案,面对我的质疑却无言以对。显而易见他手中的法律法规仅仅是拿来整老百姓,其次是整邻县百姓的。首先,龙泉市广大乡村村民集资修建机耕路不办手续或先修路后补办的现象极为普遍,先修(路)后办(手续)乃成惯例。据了解,金坑---黄塔3公里机耕路,姚坑---金坑2公里机耕路,潘雄—住龙8公里3米宽的路,住龙乡龙新村(音)的机耕路,都未办或未及时办手续。
村民通往外界的生存之路是政府早该修的,不修本是失职,是罪过啊!当大纪圆记者采访丽水公安处长问:姚坑村民有去申请合法修路啊?处长答复:“他们这个县(应称龙泉市)还不同意给他们开公路”。公路不同意开,村民集资和引进“外资”自力更生开一条村与村之间的机耕路,又受重重刁难!龙泉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岂止不作为而已?
胡温政府关心民生,鼓励投资修路脱贫致富,林樟旺等人的投资修路行为是善举,本当大力鼓励支持根本不存在犯罪问题!姚坑村没办报批手续,也仅是程序待补而己!姚坑村民自力集资修路数年,林樟旺等邻村投资修路—年,相关部门不闻不问不理不睬。好不容易路修通了,周光明抓住程序问题,动用国家司法力量张冠李戴地抓人,并对林樟旺等人明收七万伍千元(暗收暂不提及),是行政不作为还是早设下的生财甚侵吞村民投资的陷井?功罪颠倒,莫此为甚,同时也严重剥夺、挫伤了姚坑村民生存的基本人权和致富发展和合理欲望。
更为严重的是,龙泉市各级政府的康庄工程、水利工程多数皆未到林业部门办理必要手续,皆属程序上的违法、非法工程!所以,不说按合同机耕路龙泉段的审批手续由姚坑村办理,就是按规定由林樟旺等人办,作为山区农民,其程序违法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是与政府知法违法、执法违法不可同日而语的。在龙泉,法律法规确是拿来整老百姓的。一位了解许多龙泉黑幕的网友说:岂止公安?龙泉官场早已烂透了,没治了。她说,如果抓你妹夫与你无关,一定是为了抓钱!她表示到了适当时机会将龙泉官场惊人黑幕的材料寄我。
我说过,我主张正义而公平的复仇。如果我亲人和乡亲父老们确属罪有应得,便是被判了死刑,我无论怎样悲愤交加,也不能埋怨,更不能寻仇。《春秋公羊传》规定:犯了罪该诛杀的,子不得报仇。因为那是非正义的。而周光明之流对林樟旺等人则明显是以执法为名行迫害勒索之实,是严重的坑农害民恶行。继续纵容周光明辈为非作歹鱼肉山民,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民意的蔑视,对正义的侮辱,对人民的犯罪!此君上任以来究竟办过多少类似的冤假错案,每年下达或完成过多少“罚款任务”,吃过多少公开或私下的罚款,收过多少礼金礼品,吃过多少山民的肉喝过多少山民的血…,有关部门查一查,相信必定大有收获,同时也有必要给老枭、给广大民众也给胡哥温仔一个交待。
我相信在龙泉市以及丽水市他是强大的,在他周围必已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根深叶茂的关系网络和利益集团。在他的地盘上,他是土霸王,是吸血鬼,是披着公安外衣的黑老大!他可以仗着公安局长的名义,说罚谁的款就罚谁的款,说法办谁就法办谁,公安局、检察院乃至市委市政府领导都不敢不卖他一个面子。
然而,最树大根深,最网络广密,也不过局限于他那一亩三分地里。出了龙泉丽水市及他的势力关系范围,我不信他还能猖狂到哪里!我对已经尽力但无能为力的某副市长说了,世界大着呢,周光明不可能一手遮天的。如果他曾经遮过一阵子龙泉的小天,也快到头了。善必胜恶、正必胜邪、光明必战胜黑暗。你等着看好戏吧。有海内外广大网友的竭诚声援,我更有信心了。
有友人(如草庵居士)建议采取“非正常”手段将龙泉公安及龙泉官场“挑”了。老枭以为,此案在法律上我方巳操胜算,不必也不宜采用“非常规”手段。至于周光明,仅从道义上、信誉上、政治上结束其“生命”,仍难消我心头之恨。当进一步把这种贪官恶吏送上法庭,还龙泉以泉水清清。他应该象被他所害的乡亲山民们一样倾家荡产乃至负债累累才公道!
为此,待本案结束后,我拟向龙泉森林公安及周光明个人索赔,以赔偿我和我的亲人、乡亲父老为此案付出的大量金钱和无比珍贵的时间、精力的损失,还有无量的精神损伤。具体索赔几百万人民币合适?大伙可以商讨,届时我会委托当地朋友查查周光明究竟有几百或几千万家产。万一不成,也要保留索赔的权利,俟将来向民主中国法庭提起诉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如果等不及,这笔债务干脆交给草庵居士之类现代型“江湖侠士”去处理好了。呵呵。
最后郑重指出:如果林樟旺在看守所遭到其它嫌犯虐待,如果我妹妹和其他人乡亲遭进一步迫害,或者有什么不测,必是周光明直接或间接指使!那我必千方百计上求下索死缠烂打通过各种手段、方式和途径索命追魂,誓取其项上人头以祭冤魂!
真正的光明必将取代神州大地包括龙泉的黑暗!周大局长啊,你“死”定了!岂止老枭和乡亲们饶不了你,海内外枭兄枭弟、正义力量饶不了你,体制内健康力量和胡哥温仔也饶不了你,事情闹太了,为了自保,便是你关糸网络中人也饶不了你!
东海一枭2005、5、19写,6、1改定
林樟旺案及最新动态: 1、东海一枭博客屠龙斋《鸣冤备忘录》http://donhai.blogchina.com 2、『我爱遂昌』林樟旺案专题 http://www.scbbs.cn/forum/dispbbs.asp?boardid=2&id=10949&star=1#10949 3、《议报》http://www.chinaeweekly.com(需用代理)新开设了“民间维权--聚焦龙泉”专栏 4、另外,《民主通讯》、《新世纪》、《博讯》及《维权通讯》、《天涯》、《猫眼》、《自由中国》《先锋论坛》等等网站皆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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