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作出对我的复议决定
2005-7-21星期四(Thursday)晴
王怡号外:
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作出了对我的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我擅自出版、印刷、投递四种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是对头的。维持没收书籍906册的处罚决定。今天收到张星水寄回来的复议决定书和其他资料。决定书中对我提出的各种观点和意见没有进行任何反驳。不过好在终于看到了新闻出版总署的红驼驼。真是红得很啊,鲜血染红的。新闻出版署的一个副署长最近说了,现在的出版物,90%都是毒流。皮逼啊。
我的原则是挨了打就要叫唤,叫唤才是苦难,不叫唤是该背时。所以俺还是继续把官司打下去。欢迎各位捧场。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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