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草堂读书会"宪政与维权"讨论会:行政诉讼与人权保障
2005年11月12日下午,在成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二楼会议厅举行了成都草堂读书会《宪政与维权报告会之二》。报告会由王怡先生主持,西南交通大学法学院林毅先生主讲,讲题为《行政诉讼与人权保障》。图1右为王怡,左为林毅。在林毅先生讲解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王怡先生为大家板书讲授的内容提要。
王怡在点评发言中说,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在三种诉讼中,是唯一一种具有撬动制度变迁的能力和空间的一种维权方式,有三方面的撬动方向,一是可以向着质疑政府立法、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推动司法独立的方向发展,二是可以向着公益诉讼、质疑重大社会问题和决策的方向发展,三也可以直接向着争取游行、示威、出版等政治权利的方向发展。围绕行政诉讼,可以形成一个真正的民权运动。在今天,诉讼如果只是诉讼,这样的维权是走不下去的。必须围绕诉讼,变成一个更广泛的民众政治意见的表达和聚集过程,变成一个造就启蒙和舆论的过程,甚至变成一个公民政治权利的实践过程。一个推动宪政和民主转型的过程。维权的唯一真方向,就是用尽一切合法的手段,给政府施加最大的政治压力。依法维权的意思就是假戏真做,叶公既然好龙,我们就要利用一切场合把龙举起来。不举白不举,不叫唤该背时。
与会者有80余人,除了成都本地,还有来自自贡、绵阳、都江堰、凉山州的人士。有法学界专业人士,也有长期坚持维权的当事人。
自由发言时间,自贡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刘正有先生就他的亲身经历,谈维权者进行行政诉讼的艰难。但纵然如此,也要坚持依法维权,相信总会有公正裁决的那一天!誓将那些贪官污吏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维权人士陆大春发言,他说,在近十年的维权经历中,为了打赢这场行政诉讼,他通过借来和乞讨来的费用已达40万元,可见公民维权成本之高。陆大春是成都著名的上访者,作家廖亦武在他的《中国冤案录》中,称他为上访诗人。 背景资料:1996年5月,蓬安县某公司水管被盗后,该县公安局将在附近的村民陆大春收审,让其在县电视台曝光,且扣留陆的家产致其财产受到损失。待查明陆不是盗贼解除收审后,陆的一条腿已成残疾。陆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局赔偿物质及精神损失。
(感谢巴骄先生拍摄照片、整理报道。巴先生博客上的完整报道请见: http://bajiao.blogchina.com/3504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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