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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立法之议案被否两会议题外
日期:3/11/2006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采访报导)据香港《明报》报导,在中国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有委员和代表就制订《新闻法》提出了议案。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表示,人大目前并不会考虑新闻立法的问题。

《明报》星期四援引中国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的话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新闻法,这些国家主要通过宪法提倡新闻自由,而对新闻的限制则通过其它法律,如民法和刑法来体现。例如,如有记者侵害当事人权利,煽动推翻国家政权等,都可通过这些法律追究责任;新闻界也可以通过行业自律来自我约束。

杨景宇还指出,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大会提案进行新闻立法,是因为他们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不了解情况。他表示,人大不会把这些议案列入讨论;本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也没有把新闻立法列入5年立法计划之中。美国纽约市立大学的中国问题专家夏明教授,就中国多年来一直未能订立新闻法的原因分析道---

夏明:“新闻法几经折腾,一直处于难产之中。八十年代末期就是在六四之前,它的新闻法基本上接近要出台了,那么后来六四发生以后新闻法就胎死腹中。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新闻法至今也无影无踪。

我想如果党在管新闻、控制新闻的话,新闻法就不是基本的涉及到记者跟其它政府部门的关系,或者报纸、杂志跟读者的关系;我想它更深层的涉及到中国共产党怎么样来管理新闻,这就涉及到党跟舆论及媒体的关系了,这个关系目前来看,中国的政治还没有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来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新闻法本身就保护一个言论自由的问题,保护媒体作一个独立的社会角色,新闻媒体其实就是社会中很强的一部份,应该说是社会中的脊梁骨了。那么如果目前中国共产党还不愿意把权力和自由给中国的媒体的话,那么它就不可能把这些条文写在一部新闻法上。”

美联社星期四援引新华社的报导说,一位来自中国吉林省的代表在人大会上提出,应该制订新闻法以保护新闻工作者不因为报导事实而遭受暴力迫害;同时,这项新闻法也应该严厉惩罚那些假造新闻和接受贿赂的记者。

据位于美国纽约的《记者保护协会》上月报导,中国东部地区一报纸编辑,因报导警察腐败现象而遭警察暴力迫害致死。位于法国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的中国新闻媒体事务专家文森特-布鲁塞尔,就中国的新闻自由现状表示---

布鲁塞尔:“听到至少有一位代表提出中国缺乏新闻自由,这是令人鼓舞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有可能因为报导事实而遭受暴力迫害,中国新闻工作者目前面临不仅来自社会犯罪势力的暴力,他们更面临来自国家的暴力。

目前中国监狱里监禁着至少32名记者。胡锦涛上台以后,中国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日趋严密的受到来自国家的打压和监控。”

自胡锦涛就任中国国家主席以来,中国官方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加紧了控制和打压。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关押和审判,包括网络新闻编辑在内的新闻从业人员最多的国家。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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