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006年,3月11日。晚七点,盲人法律维权者光诚临时所住的人家主人陈光余,在村里小卖部买东西时,突然被看守们用大衣包住头,一顿棍子就狠狠打下来。看守们多次要求陈光余把光诚赶离家门。光余拒不答应,所以遭此报复。陈光余摆脱包头的大衣,拼命往家跑,途中打手们用棍子打在他的脖子上。陈光余至家里,满脸是鲜血。
大家一开始瞒着光诚,但光诚一听动静,跑过来一摸陈光余的脸,感觉满手滑黏,全明白了,于是出门找村东口的看守们评理,“为什么无缘无故打人?”光诚的爱人小袁拦在光诚前面保护光诚,当时有60,70名看守,看守用力推搡光诚,这时躲在一边的防暴警察出来了。小袁愤怒质问:“为什么打人时,你们站在一边,眼睁睁看着行凶不制止,我们反击时,却出来了?”。
交涉无果,光诚,光余,小袁,光军又去邻村看守总指挥部讨说法,拒不理睬后,光诚四人在205国道拦去沂南县的车,这时防暴警察抢先拦住国道的车,县里,村里看守,加上警察来了一百多人,其中警察有四五十人,双方对质了一小时,光诚要求“找出打人的人。”路面交通一度中断。但当时警察,县干部不做任何处理。9点,沂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长吉指挥,一声令下“抓起来。”当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开始抓人,他们把光诚头按在地上,拖上警车,光军与光余也被抓,光诚爱人小袁与怀中婴儿被一起扔进路沟里。而光诚七十岁的母亲也被扔到沟中,警察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3月十二日中午下午三点,盲人维权工作者陈光诚夫人袁伟静收到县公安局的<<继续盘问通知书>>
继续盘问通知书
陈光诚因非法拦截机动车辆,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决定于2006年3月11日21时与以继续盘问,现继续盘问于双后派出所,继续盘问讫止时间为3月11日21时,到3月12日21时止。
沂南县公安局。
光诚夫人说明:当时的确是想拦一辆车去沂南县说理,但是在拦车前,公安局的人已经拦截了路上的车辆,以使光诚他们拦不到车。因此如果说非法拦截,那也是公安所为,并非光诚。
为怕一个盲人光诚进县城,不惜用堵塞交通的方式非法拦车,然后嫁祸于人,沂南县公安的荒唐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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