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最近中国召开的人体器官移植大会上表示,除了少部分器官来自交通事故的死者外,大部分来自死刑犯人。美联社引述中国官方英文的“中国日报”报道说,黄洁夫表示,中国的有关当局会尽力说服死刑犯人及其家属,同意犯人被处决之后捐出器官。
根据中国卫生部的资料,从2000年到2004年,中国总共进行了三万四千七百多起器官移植手术,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器官移植国家。
曾经在中国的监狱中服刑四年,现旅居美国的中国政治活动人士方觉表示,大部分情况下,当局只和死刑犯达成口头的协议。
“通常是和死刑犯说一下,就说‘反正要死了,就为人民做点贡献,把器官捐给医疗机构移植到别人身上去。也算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这就造成了黑箱操作。”
社会学者刘晓竹表示,很难相信,中国的死刑犯人在监狱中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捐出器官。
“当官的说捐,老百姓只好捐。因为中国整个体制就是一官独大。也许老百姓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当官的一吓唬说捐,就只有捐。”
方觉认为,中国有关当局应该建立可以调查的文档资料,取得犯人本身、家属、律师和获得器官医疗机构的共同签署,死刑犯人的器官捐助才能得到认可。不过他也认为,在目前中国的现实下,这恐怕很难做到。
国际性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在香港的研究员柏魁林表示,中国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以及被处决犯人捐出的器官数量都是秘密。他呼吁中国公开有关数据。
中国卫生部一位发言人表示,一些海外媒体炒作中国强行摘取遭到处决的死刑犯人器官,是一种针对中国司法体系的恶意诽谤。
不过刘晓竹表示,在普通民众的公民权利仍没有获得充分保障的情况下,中国死刑犯人的人权获得了保障,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他也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公开有关的数据,并允许外界查询有关的资料记录,这样才能消除外界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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