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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登明、冉彤向六四天网介绍秘密宣判秘密处决(图片由六四天网提供) |
汉源暴动当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处决!
作者:黄琦/六四天网
今天下午,我们获悉本世纪汉源暴动当事人陈滔因打死西昌防暴大队防暴警察张志明,已经被四川省高院二审秘密宣判、秘密执行死刑;同时,我们还获悉陈滔的“同案犯”蔡昭、刘勇、王修蛟等也被判处无期、15年、12年徒刑。为此,家属和律师均表达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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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二审判决盖章(图片由六四天网提供) |
12月5日下午,蔡昭父亲蔡登明前往成都,和律师一同找到六四天网,出示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刑终字第875号判决书,了解到陈滔已经被秘密执行死刑。
据蔡登明介绍,陈滔父亲陈永忠也是一个农民,已经作为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定居犍为县,他在11月中旬获准与儿子见面,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告诉他儿子即将执行死刑。11月20日之后,陈永忠突然得到犍为县一个派出所的通知,要陈永忠拿50元钱子弹费去领儿子的骨灰,陈永忠回答当局: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儿子的骨灰,我不领。
根据蔡登明介绍:12月5日上午11点,他前往监狱与儿子蔡昭见面时确认此事,他告诉我“看守所管教亲口告诉他,陈滔已经走了”。
为此,我们于12月5日晚上访问了该案件“首犯”蔡昭的辩护人冉彤律师,他告诉我们:“此前,我根本不知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结果,我多次前往查询,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办理,有结果会宣判通知,律师不要紧催。12月4我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才拿到[2005川刑终字第875号判决书],我已经于当天向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送达了《关于省高院不依法宣判送达案件法律文书情况的汇报》。”
目前,蔡登明先生正居住在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家,我们正在连夜就此案件采访详细情况,将在稍后做连续报导。
——转载自《六四天网》
汉源暴动当事人律师谴责四川高级法院违法宣判
作者:冉彤 来源:六四天网
关于省高院不依法宣判送达案件法律文书情况的汇报
省厅律工处: 省律师协会:
我于2005年7月受委托担任蔡昭被控杀害警察案的二审辩护人,经详尽阅卷、主任主持讨论、报省厅审查后于今年1月向省高院呈交了辩护意见。
在等待宣判的时间中,我尽力做好家属工作,打消其串联群众北京上访的做法,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并定期询问宣判情况,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办理,有结果会宣判通知,律师不要紧摧。今年12月3日星期天蔡昭家属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外面风传该案已经秘密宣判执行!”,对律师不知道强烈不满。
我深感惊讶,于星期一早到省高院询问,省高院法官拿出二审裁定告知我该案已于6月5日作出裁定,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我询问为何整整半年不宣判通知律师,高院法官先答该案委托雅安中院宣判送达,以律师在成都为由退回不送。后又答法院内部规定案件可先执行后再宣判送达通知律师,但该规定又不给我看。
后我联系该案其他案犯家属和辩护律师,他们均表示该案并未宣判。担任辩护人的雅安律师冯玉彬表示高院一直电话答覆案件还在办,甚至对我的消息表示怀疑。
我认为律师担任辩护人其行为都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体现了党建设和谐社会思想。省高院审理案件不依法宣判,不给律师送达案件法律文书的做法有悖于法律和党的刑事政策,是对律师政治素质的怀疑,对律师整体队伍的不尊重。对律师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来很大负面影响。法院不尊重律师。叫律师如何尊重法律?
以上汇报省厅律工处、省律师协会调查。
特此汇报 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
冉彤律师
200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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