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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处决人犯律师指责法西斯
日期:12/7/2006 来源:VOA 作者:海涛

(记者: 海涛 香港 2006年12月7日)中国西南大省四川司法部门将人犯陈滔执行死刑却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案件辩护律师说,这种秘密处决人的做法违反了中国法律,是法西斯行为。

*新措施生效前仓促执行死刑?*

陈滔是四川汉源农民,被处死前在这个世界生存了二十年。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因为陈滔被控杀死镇暴警察张志明而二审裁定处死陈滔。

尽管中国最高法院已经把死刑批准权收归中央,但是据说一些地方司法当局赶在明年元旦这一措施正式生效前,匆忙执行死刑。陈滔就是11月28号被处死的。

2004年10月底,四川汉源发生了大规模警民流血冲突,警察张志明在冲突中死亡。当局逮捕了陈滔和蔡昭等四人,指控他们杀死了张志明。

*法院证实处决消息*

05年6月雅安法院一审判处陈滔死刑,蔡昭无期徒刑。被告提出上诉,四川高院二审。家属和律师正等待二审结果期间,突然得知,陈滔已经被执行了死刑。

雅安中级法院一位官员向中文部记者证实了这个消息。

记者:我想问一下,陈滔被执行死刑了?有没有这回事?
官员:有。
记者:他是什么时候被执行的?
官员:上个月28号。

*辩护律师一无所知*

最先把这个消息披露出来的四川[六四天网]网站负责人黄琦询问了许多相关人士。他对记者说,有律师说,陈滔被处死后,家属得到通知,领取了他的骨灰。

但是,陈滔辩护律师冯玉彬星期四中午接受采访时说他对当事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一无所知。

记者:陈滔是什么时候被判处死刑的?
律师:这个,我不清楚。
记者:你不清楚?
律师:一审是判了死刑。但二审还没有收到法律文书。

*冉彤:这是希特勒法西斯的做法*

冯玉彬律师建议记者到四川高院查询。记者找到刚到四川高院查询过的冉彤律师。冉彤是陈滔同案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蔡昭的辩护律师。他12月3号得到消息,4号即到省高院查询,才知道二审结果早在半年前(6月5号)就做出,而且陈滔已经在上个星期被执行死刑。

冉彤说,律师对这种违反法律程序草菅人命的做法感到非常惊讶和气愤。他说:“我是中国大陆的律师,我信仰共产主义,相信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法律,共产党的政策当中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可以对人搞秘密审判,秘密执行。这是希特勒法西斯的做法。”

*冉彤:“强烈抗议”*

冉彤说,当时他非常气愤,在签收文件上写下了“强烈抗议”几个大字,抗议这种非法行为。

冉彤说,他星期一到高院查询时法院人员把判决书给了他。冉彤质问,既然6月5号已经判决,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和家属?让他们在那里苦等?

法院人员说,他们法院有自己内部的规定,可以这样做。

*冉彤:这样做违法*

冉彤说,中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宣判一律公开,宣判以后应把法律文件送交当事人和律师,四川法院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冉彤为此给四川律师协会写了专门报告指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和律师整体的侮辱,是律师无法容忍的。

*法官:不能随便讲话*

雅安中院刑事审判庭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这个案子判决和执行都是公开的,但具体情况不能告诉记者,因为法院有规定,不能随便讲话。

法官: 这个,我不便回答。
记者:这不是公开的信息吗?
法官:肯定是公开的。但我不便回答你。
记者:为什么呢?既然是公开的......
法官:因为我们院里有规定、有政策、有审判纪律问题。

这位法官说,他个人不方便回答记者的问题,如果一定要问问题,他要向院里汇报,然后雅安法院会有人出面回答问题。

── 原载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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