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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余遭秘判
日期:2/15/2007 来源:六四天网 作者:黄琦

遭秘判 曾建余不上诉可分房子买保险安排儿子


(六四天网黄琦报导)2007年2月8日上午11点,首位非候选人成功竞选人大代表的曾建余先生,经过了秘密抓捕、秘密审判、单独关押;在不准律师会见、不准家属见面、不准媒体采访、不准对外透露消息的情况下,被泸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刑2年半。

泸州当局承诺:只要不上诉,可以给曾建余分一套房子、继续买保险、儿子优先安排工作。秘密判决后,律师才见到曾建余。

2007年2月15日上午9点,桂平等和她为曾建余委托的两个律师裴家勤、戢爱平到了泸州看守所。家属被告知不能进去。

之后,曾建余在会见律师时显得很激动、很气愤,他对律师说:泸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我从来没有向办案人员说过不请律师的话,我也从来没有写过不请律师的书面申请。他们自始至终不允许我的律师与我会面,并非法剥夺律师为我在一审出庭辩护的权利,侵犯了我最基本的人权。所以,我只好采取绝食抗议,来要求争取律师会见和上诉此案。

会见10分钟后,律师与曾建余的见面就被终止了。其后,律师还与泸州看守所负责人、泸洲市检察院驻泸州市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联系交涉过,就此提出强烈抗议,指出此违法行为应当属及时检察纠正的违法行为。

检察官随后对看守所管教指出:“必须会见,立即纠正、迅速改正。”

但看守所管教干部又当场电话请示后告诉律师:是泸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张华来电话命令他们,不许律师会见曾建余的。

于是,曾建余就被强行中止了会见。又被押回了单独关押他的牢房。

登记的管教说:曾建余要见面,除非我不吃饭、不要饭碗。

不上诉可分房子买保险安排儿子工作

2007年2月14日中午,泸州市邮政局钟副局长告诉曾建余爱人桂平女士:“今天,泸州政法委领导打电话告诉我,桂平的爱人曾建余正在监狱里绝食,你要做工作”

同时,钟副局长还对桂平说:只要曾建余不上诉,出来以后:1、可以给曾建余分一套房子,2、曾建余的养老保险我们继续给他买;3、曾建余儿子的优先安排工作。

此外,钟副局长还再三叮嘱桂平:你千万不要和成都的媒体、律师联系。

昨天,泸天化一个干部还透露说:在2006年泸州天然气化工集团选区选举人大代表时,还有上千人自发选曾建余。

动员三千农民工开大会示威

据悉,曾建余被抓前后,公安机关向泸州的一些政协委员调查曾建余当人大代表期间,以[曾代表工作室]的名义工作的情况。

调查人员还对被调查人员说:曾建余这个人,不宜放到社会上去。而泸州公安机关在成都《四川工人日报》调查蒋轩跃,蒋轩跃出于礼貌请两警察吃饭,警察说:泸天化董事长要请我们吃饭。

干部还介绍,2006年11月13-15日,抓曾建余之前,泸天化开了三次干部会通报:过去,曾建余从成都回来了三次,要动员三千人在球场广场开大会示威,要为三千轮换农民工维权。之后,10多台警察车连续守候了三天,但这三天,并没有工人聚集开会。

法官:曾建余自己不请律师,要自己辩护

2月9日上午,裴家勤律师电话问泸县公安局法制科:我们什么时间到看守所会见曾建余?你们批准了没有?

泸县公安局法制科钟伟说:我们还要向泸州市公安局请示,看泸州市公安是否同意你们会见,我们联系以后再说。

而2月9日中午1点多钟,桂平电话告诉裴律师:昨天下午4点半,市公安局来了2个警察告诉我:曾建余已经被判刑2年6个月,是8日上午11点由泸县法院宣判的。他们叫我不要伤心,问我有什么要求有什么困难,我们尽量转告给政府给你解决。

9日下午4点多,裴律师电话给泸县检察院公诉科,问曾建余案件怎么样?答覆说:“昨天宣判了,诈骗罪判刑2年半,罚款1万元。”

裴律师问检察院公诉科:为什么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到庭?检察院公诉科称,是曾建余自己不请律师,他要自己辩护。

之后,裴律师又电话询问泸县法院刑事庭,该庭经办法官答覆说:昨天,我们在法院门口贴了公告,公开开庭审理了曾建余案件,已经以诈骗罪判了2年6个月。

裴律师:为什么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出庭?我们是曾建余爱人聘请的辩护律师。

法官:我们问了他,是他自己不同意请律师,自己辩护。

裴律师:你们给他指定辩护人没有?

法官:未成年人才指定辩护人。曾建余是成年人。

四川连续发生秘密处决、秘密审判

据悉:15日下午14时,律师已经向泸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曾建余的上诉状和请律师辩护的委托书。同时,律师还向泸县人民法院交了联系函。

不愿透露姓名者称:曾建余案件是三秘四不准:秘密抓捕、秘密单独关押、秘密审判;不准律师会见、不准家属见面、不准媒体采访、不准对外透露消息。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泸州司法当局违法审判曾建余,是继四川近来发生的[汉源暴动当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处决]、[宜宾大塔2农民领袖被秘密判刑]之后的又一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上级部门必须行使监督责任,立即依法宣布泸县人民法院对曾建余的一审判决无效,追究泸州市司法当局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重新审判曾建余案件。

案件回放

曾建余生于1953年7月,1992年12月在泸州市市中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以非提名候选人的身份在其所在的选区内散发竞选传单、到处发表演讲而成功当选为人大代表。2006年8月7日起,六四天网曾在《11农民被打伤依旧迷信北京[圣裁]》、《垄断大鳄投降5万石油工人》、《当局全力灭火 周教授:我们才是维护稳定》、《1992年,我成功竞选人大代表》多次面悟采访曾建余先生;11月10日,当出狱温江农民领袖赖富元大宴四方豪杰时,笔者曾与曾建余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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