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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平谈郭飞雄案再次退查
日期:3/25/2007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张敏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

*郭飞雄案第二次被“退查”*

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去年9月30日被逮捕的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太太张青3月14日得知,郭飞雄案已于3月1日再次由检察院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按照法律程序,这是本案最后一次“退查”。

现在在广州家中的张青说:“我在3月14日打了个电话,打到天河区检察院,检察院说3月1日又‘退查’了,第二次退查。”

问:“按照法律规定当时应该通知谁?”
答:“他说‘退查这件事情,跟他(郭飞雄)本人讲,没有说一定要跟家属讲’。然后说‘案件还有疑点’。”

*郭飞雄仍被关押在沈阳*

问:“郭飞雄先生现在被关押在什么地方有没有进一步确认?”
答:“因为沈阳那边去过他姐姐那里,给她留了个电话,她姐姐今天打电话问了一下,那边说是‘退查’了,人还是在沈阳。说如果回(广州)来的话,就会通知家属。”

郭飞雄的姐姐、在湖北的医生杨茂平讲她给沈阳公安方面打电话:“我跟他说‘听说退查了’,他说‘你听到的消息是对的’。我说‘那他什么时候能回到广州?’他说‘到时候会通知你的’”。

*关于郭飞雄和郭案*

2005年郭飞雄先生曾经参与广州太石村维权事件,2006年参与对维权律师高智晟的营救。郭飞雄这次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据知情者说,涉案经营出版物为《沈阳政坛地震》一书。
郭飞雄案今年1月19日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1月20日,郭飞雄被移送转押到位于沈阳的辽宁省看守所。郭飞雄案2月17日重新移送检察院。

*莫少平律师谈郭飞雄案再次“退查”*

得知郭飞雄案3月1日再次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我采访了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先生。

最近没有计划会见郭飞雄――

问:“请问律师有没有计划最近去会见郭飞雄?”
答:“最近不准备去会见他。因为现在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他目前被羁押在沈阳,我们要去会见他,要到广州公安局办手续,完后再返回到沈阳去会见他,成本比较大。
最关键的是,我们现在在‘退回补充侦查’这个阶段会见的话,他旁边有警察可以参与这个会见。这样实际上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郭飞雄说得非常清楚,他说‘我在侦查阶段,完全是一种没有口供’,意思就是‘我什么都不说’。所以,如果我们现在去会见,旁边有警察,郭飞雄跟我们讲话,对他也不是太合适。起码是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去会见他,没有太大意义。”

这是最后一次“退查”――

问:“郭飞雄的这个案子再次送交检察院之后十几天,又退回补充侦查,您怎么看这个案件进展的情况?”
答:“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是说,认为事实你没有调查清楚,证据不是确凿充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退回补充侦查。”

问:“按法律规定程序,这是最后一次‘退查’的机会,是吗?”
答:“对对。作为检察机关只能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不允许第三次。”

检察院面临两种选择――

问:“退查之后再移送检察院?”
答:“肯定他得移送检察院,必须得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确实是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之后,你的事实还是不清,证据还是不足,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种选择,就是说我觉得还可以了,移送到法院去审判。”

问:“也就是说,本月月底或月初就要再次移送检察院?”
答:“我的助手计算可能大概是在4月5日左右。”

问:“到了检察院之后,期限是多长时间内。。。?”
答:“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

关注郭飞雄同案审理情况――

问:“从他们进展的步骤来看,还有没有什么您可以作出一些分析评论的?”
答:“我们现在应该是了解和他所谓同案的另外两个人最后审理的结果是什么,我们认为和郭飞雄这个案子是有非常密切关联的,因为是同案嘛。而据我们了解,那两个同案说是已经开庭了,但是是否作出判决,我们现在还不知道。
所以,我们希望了解和郭飞雄所谓同案的另外两个人是怎么被认定的,怎么被法院判决的。是无罪,还是认定有罪?认定是主犯还是从犯?等等。这个和郭飞雄的案子有密切关联,我必须得关切。

同案不应分案审――

我们了解到,另外两个人好像没有被指控其它的犯罪,被指控的犯罪好像跟郭飞雄涉嫌被指控完全是同一个罪。按说,像这种情况,应该是并案审理,不应该是分开的。你既然指控同一个罪,那所谓同一个罪里边的几个人,你都不让他们相互进行质证,相互印证有些所谓‘情节’,这实际上是无助于核查清楚你整个的一个所谓的犯罪事实。”

律师书面意见长时间得不到回复――

问:“针对这样一个情况,您有没有向有关方面。。。?”
答:“我们已经给检察院有书面的律师意见了。”

问:“他们有没有回复?”
答:“还没有。很长时间了。”

问:“回复的时间,是不是也有一个时限?”
答:“没有一个法律上的规定。”

问:“关于郭飞雄案,您看还有特别想讲的话吗?”
答:“当然,我希望应该严格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使郭飞雄案受到一个公平的、及时的审理。最终能不能认定他有罪,我现在还没有完全看到控方指控他的证据到底是不是充分、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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