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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物权法 政治安全阀
日期:3/31/2007 来源:大纪元 作者: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陈俊村编译) 中共《物权法》自出台以来,被批带有政治目的,美智库“外交关系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资深研究员紫沙斯(Carin Zissis )综合分析认为,《物权法》只是中共为巩固自身政权的政治安全阀(China's Political Safety Valve)。

紫沙斯指出,社会抗争在中国不再是大惊小怪的事。经常有数百甚至数千人聚集在铁轨抗议地方贪污、土地强占、环境污染或是工资积欠等问题,伴随而来的通常是警方的强力镇压。

美国智库外交关系协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研究员明克胜(Carl Minzner)最近表示,中国缺乏制度性的方法解决地方的不满,所以抗议者集体大规模地向中央政府请愿,请求协助。

这些问题最近在中共人大会议上被讨论到。人大会议通过了更具争议性的《物权法》。这项新法令规定:“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体侵犯。”

紫沙斯引据财经杂志《经济学人》指出,物权法这项法令可能可以为乡村农民解决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他们在三十年的土地租约到期后可以更新租约。但是它无法避免土地被占用、无法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权。

紫沙斯引据明克胜的分析说,即使中共为了因应社会集体抗议行动而通过这项立法,其一党专政并不能保证这种法令得以执行。明克胜说:“除非你愿意妥协,或是你能在地方党委书记的控制之外建立独立的制度,不然的话,你如何真的确定地方党委书记会遵守国家法令所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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