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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子案记者被判刑引强烈质疑
日期:8/13/2007 来源:VOA 作者:萧洵

(美国之音记者:萧洵2007年8月13日香港报导)被指制作“纸馅包子”假新闻的北京记者訾北佳星期天被判入狱1年。中国法律界和传媒界人士针对刑事化处理新闻事件的作法提出置疑,并认为该案“速战速决”式审理的背后有着政治原因。

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纸馅包子”新闻电视记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损害商品声誉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新华社报导说,訾北佳在法庭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说“訾北佳表示愿意真诚悔罪、认罪服法,并向广大电视观众、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北京电视台表示深深歉意。”

訾北佳是北京电视台临时记者,今年6、7月间为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的透明度节目制作了纸做的包子新闻,并于7月8号晚间在该栏目播出。节目播出后不久,便被官方指为虚假新闻。7月16号,訾北佳被抓,后被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名正式逮捕,并移送检方。

*个案扩大化处理*

訾北佳因为制作“假新闻”被捕而被判刑,引发了关注人权人士的强烈质疑。“纸馅包子”新闻出笼之时,正值中国官方忙于应付和反驳西方媒体接连披露中国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问题的尴尬时期。中国青年报资深编辑李大同认为,这样的背景导致官方对“纸馅包子”新闻的严厉追究。

李大同说,“这个假冒新闻报出来以后,它当然就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海外媒体的报导。这使当局十分恼怒,像中国老话说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结果就是假的。它就恼羞成怒。政府就出面来严厉处置。”

李大同曾因主持编辑中国青年报反映社会问题的冰点栏目开罪上层而被免职。他认为,在中国,所谓“正面新闻”再假也不算假,而如果是负面新闻,说它是假的,那就麻烦了。李大同认为,中国很少存在假新闻,像这样把“纸馅包子”这样的新闻个案扩大化处理,是反常的,也是没有道理的。

*刑法依据何在?*

訾北佳的辩护律师张浩告诉财经杂志的记者,訾北佳被刑拘时已引起多名法学人士的注意,有意见认为刑法中对訾的行为没有适格条款。张浩提出“这个案件争议性很大。如果以行政处罚代替对訾北佳的刑事追究,可能更合理。

北京律师李和平也对加在訾北佳身上的控罪提出疑虑:“如果说是侵犯商业信誉的话,肯定要有个受害人。那这里面的受害人是谁呢?包子在中国是个通用食品。那么他侵害的是哪个牌子的,却没有说。”

*假新闻是假?政治化是真?*

网络作家昝爱宗认为,司法机构从批捕到判刑,速战速决,效率如此之高,让人难以不怀疑官方有意将该案“政治化”。北京律师滕彪则披露,訾北佳一直在制作揭露假冒商品的报导,而且北京新闻业界很多人并不相信这个“纸馅包子”是所谓的“假新闻”。滕彪说,政府这么做,是为了掩人耳目,让外界有个能接受的说法。而这样做的结果,是司法丧失公正。

滕彪说,“在这个案例中间,明显有权力机关对司法部门施加不正当的影响。这对于法律本身实际上是个非常大的伤害。因为执法机关不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不是按照司法的规范来办案子,而是按照上级官员的意志。这样就会对整个法律工作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慎用刑法*

传媒界有学者认为,即便訾北佳在制作这条新闻时做了假,也应当在业内予以处罚,不宜采取刑事手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展江说。

“把他放在刑事犯罪这个层次来处理是不妥当的。因为媒体从业者,不管他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如果他的行为出了问题,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处罚恐怕还是要慎用刑法。”

展江还指出,从对訾北佳的刑事判决和对北京电视台其他相关人员的处理看,处罚并不公平,对訾北佳判罚明显过重,而这也显现出中国传媒业中还存在着明显的自上而下,处罚却自轻而重的“歧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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