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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九成民众不满城市规划
日期:11/5/2007 来源:VOA 作者:齐之丰

中国民调:九成民众不满城市规划

VOA记者:齐之丰/官方的中国青年报星期一报导说,该报和新浪网近日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90%以上的受访者对自己所在城市规划不满意。中国新近发布《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建设规划在上报批准之前要徵求专家公众意见,要给予受损失者依法补偿。然而有些专家认为这些措施不足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近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白热化发展,官商勾结、鱼肉百姓、有钱有势者一夜之间身价暴增百万、千万,无权无势的小民却很少从改革中得到实际利益,有些人甚至利益受损。这种情况在中国各地普遍发生,成为中国每年数以万计的群体抗议事件的导火线。

*中央电视台强迫居民拆迁*

批评者指出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中国官方的中央电视台今年在扩建的过程中,强迫周围居民拆迁。官方的拆迁补偿每平方米不过6500元,而周边二手房价却超过每平米1万元。也就是说,假如每户居民住房平均60平方米,如此拆迁一次,等于是让原居民每户损失至少20多万元。

面对民众的抗议,一些地方当局先是策动流氓打手对不愿意如此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威胁、恐吓、打砸,对于坚持抗议到最后的居民,则采取专政手段,出动警察和城管人员,把他们强行家走,把他们的家具扔到大街上,他们的房屋强行拆毁。

批评者指出,尽管全国各地的民众发出强烈抗议,中国各地的贪污腐败官员在一党专制的保护之下,依然可以我行我素,继续官商勾结,鱼肉人民。

*对民众抗议回应*

与此同时,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0月28号通过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在明年1月1号实施。新公布的《城乡规划法》在一些方面对民众的强烈抗议做出了回应。例如,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徵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再如,规定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对当事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说,新公布的《城乡规划法》的这些规定从表面上来看,比过去有所进步。他说:“从表面上看,现在(《城乡规划法》)多了一点民主的因素。例如,规定举行听证会,或者在程序上对民众有所开放,显得参与的群体有点多元化,象是有了一些开放一些的气息。”

但是,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说,新公布的《城乡规划法》显然是对民众痛恨的官商勾结、坑害民众的现象只是治标不治本,没有也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商为刀俎,百姓为鱼肉的局面,因为在中国,公众没有对官员、对政府的制约权。

陈永苗说:“没有足够的言论自由,没有足够的政治自由,没有民主,无法通过选票对官员的作为进行约束,结果最后官员也就是做个表面文章[应付一下民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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