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采访报导)中国媒体最近发表文章说,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方向是限制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支配权,将权利还给民众,切实地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
《中国新闻周刊》的文章说,中国目前最严重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均直接、间接地同中国的土地制度有关。中国现行土地制度逐渐逼近必须进行根本性变革的临界点。
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与土地有关的几乎所有主体,从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到城市郊区农民、市民,以及普通乡村的农民,似乎都存在违反现行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冲动。一项制度如果到了如此程度,就说明制度本身出现了问题,解决的办法惟有“变法”。美国华盛顿的社会学家刘晓竹也认为,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确实到了临界点---
刘晓竹:“土地问题是现在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瓶颈,这个瓶颈使中国的城市化遇到了障碍,使中国社会的稳定遇到了障碍,另外使贪官污吏的腐败得到空前的发展。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土地应该有一个比较根本的变革。这个变革一个是地,一个是人。
所谓人的方面,我觉得应该把城乡差别的所谓户口制度取消掉;在产权的方面,应该土地彻底私有化。如果不私有化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会得到解决。”
《中国新闻周刊》的文章说,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攫取土地收益,激化了社会矛盾。而农民在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方面的创新、农民与市民共同创造的小产权房制度等,虽然违反现有法律,实际上却是在探索更合理的土地权益新规则。四川省自贡市红旗乡的失地农民刘正有说,官商勾结强占农村土地问题出现在中国地方,根子却在中央政府---
刘正有:“新闻周刊说的还是比较客观的。我认为把这个主要责任推给地方政府,我还不会这样认为。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一切权力就是老百姓讲的‘官大一级压死人’,如果中央和省里面不纵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非法侵占土地,我想没有哪个市、那个州、哪个县敢任意地、疯狂地征用土地,这是非常关键的。”
《中国新闻周刊》的文章还指出,如果中国的中央政府能在民众的“违法”活动中探究民众的权利诉求,发现合理规则的雏形,并予以承认,将会极大地化解社会矛盾。而民众权利的确认反过来又可以强化民众抗衡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力量。这才是保护土地资源、节约用地的一道有效屏障。旅美社会学家刘晓竹说,中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如果不变革,将会给中国社会带来新的危机---
刘晓竹:“如果适应土地私有化的发展的话,那么,中国就要在人权、法制方面迈出决定性的步伐,也就是说,形成真正的法治的资本主义国家,而彻底抛弃所谓的社会主义,抛弃一党专制。”
《中国新闻周刊》发表的文章最后指出,变革的方向,其实已经十分清晰,那就是,限制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支配权,将权利还给民众。但刘正有说,仅仅把土地所有权还给民众并不能保证公民的土地不会遭到官商的掠夺---
刘正有:“关键就是要下大力气治理这个权力黑手,从严整治。否则,哪怕土地下放给个人了也保不了,法律都保不了,宪法都保不了。公民没有人权,哪有民生?更不要说你的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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