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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耿松案庭审侧记
日期:1/22/2008 来源:民生观察 作者:民生观察

魏桢凌


今天,公元2008年1月22日,在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一个无罪者进行审判。一大早,持续了好几天的冷冷冬雨,依然下个不停。然而在法院门口还是聚集了不少杭州市民。他们在为一个无辜者、无罪者将被审判感到悲愤。

庭审从早上8点30分正式开始。公诉人表述这次审判吕耿松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是公开审判。但奇怪的是所谓的公开审判是把想参加旁听的市民统统拒之门外。真正领到旁听证的包括家属只有区区的四张。而且,审判庭却是最小的10号庭,只能容纳30人。即使这样,也被当局安排掉了,但仍有不少空位。在庭审中,吕耿松先生对指控的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了无罪的自我辩护。在自辩中,吕耿松先生指出:“第一,我在网上发表的226篇文章,是行使了一个公民依倨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并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第二,对起诉书所指控的‘造谣、诽谤’我认为我一向治学严谨,发表的文章都有大量的充分的论据和证据。因此对指控我‘造谣、诽谤’,不符合事实根据。第三、把‘国家政权’与‘中共政权’混为一谈是极不严肃的。我文章中所指的是中共政权而非中国政权。这实际上是两码事。”

对公诉人指控的罪行,莫少平律师进行了多次义正词严的辩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莫少平律师对公诉人在吕耿松226篇文章一百多万字的19篇文章中找出了470多个字作为吕耿松先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是以偏概全,断章取义。同时莫少平律师也应用了当年被打成“右派”的言论,指出当年“右派”言论的激烈程度远远超出吕耿松的文章,到现在不是也平反了吗?难道现在却要以这470多个字来判一个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不是出尔反尔,很可笑吗?而且莫少平律师对公诉人指控吕耿松的文章中有“不要多党合作制”、“合法政府是中华民国政府”、“政法委、纪委、安全机关是三个庞大的特务系统”等等指出这仅仅是吕耿松先生个人观点,这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不是“事实判断”问题,认为起诉书混淆了“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

面对吕耿松先生的自辩和莫少平律师的辩护,公诉人却不做任何正面回答,依然陈词滥调,用一些带有情绪性和非法律性专业用语(比如“侮辱”、“攻击”等词)蛮横指控吕耿松先生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莫少平律师最后向审判长提出希望这次判决能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整个庭审历经三小时十分,于11:40结束。结束时,旁听席上喊出了“吕耿松无罪”、“民主必胜”等口号。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当我们走出法院时,外面依然下着冷冷的冬雨。而站在冬雨下的人们依然没有散去。他们依然在关心着吕先生,关心着未来中国的命运。此时此刻,我真正感觉到一丝寒意,同时不由自主地想起这样一句话:“冬天来临,春天还会远吗?!”

2008-1-22

(民生观察工作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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