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就作家吕耿松被判四年徒刑的声明
维权网公告
2008年2月5日
因言治罪又一案:吕耿松被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维权网获悉,浙江自由作家,人权捍卫者吕耿松于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家属将提起上诉。这是在2008年奥运到来之前,又一起典型的因言治罪,侵害公民言论自由的恶性案件。维权网对此表示严正抗议。
吕耿松先生在2007年8月24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理由被刑事拘留,2007年9月29日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被逮捕,11月28日被移送杭州市检察院,2008年1月10日移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22日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中浙江相关的政法机构存在一系列不按照法律规定,践踏公民法定权利的作法。吕耿松被抓后,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先是拒绝家属聘请律师,尤其是北京律师,并说吕耿松家属聘请的律师莫少平等人是"惟恐天下不乱"(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已经为此专函到杭州市公安局,要求调查),后来又以"涉及国家秘密"为借口迟迟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在08年1月22日庭审的时候,杭州公安又动员大批警力控制吕耿松的朋友和杭州当地的维权人士,不让他们参加旁听庭审,威胁他们不要接受外国记者采访。同时仅给吕耿松家属四张旁听证,在庭审的时候法院剥夺了吕耿松宣读辩护词的机会。2月5日判决的时候,相关机构又是故伎重演,扣押了吕耿松先生的许多朋友和支持者。维权网对这一系列侵害公民法定权利的行为表示谴责。
吕耿松先生是知名的网络作家和人权捍卫者,他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后因从事民主运动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著有《中共贪官污吏》一书(香港文化艺苑工作室2000年出版)。主要文章有:《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买官、骗官与官杀官》、《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以及《当代中国黑社会的主要类型》等。最近数年,吕耿松先生撰写了大量的时政和制度分析文章,特别是对军队国家化,警察国家化等议题上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他也多次为杭州周边许多被强迫拆迁者,为失地农民和弱势群体呼吁。吕耿松先生的文章体现了一个公民对公共事务的责任和捍卫普遍人权的决心。吕耿松先生治学严谨,所发表的文章都有大量、充分的论据和证据。
正如律师辩护词里所说的,公诉机关从吕耿松写的文章226篇文章100多万字中挑出19篇文章,并在《起诉书》中列举其中7篇文章里的470余字,并认定吕耿松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显然有以偏概全、断章取义之嫌。这种因言定罪的作法严重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权利的规定,违背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保障的权利(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也违背了中国已经签署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们对浙江政法当局罔顾宪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基本精神,枉法裁决,制造又一起现代文字狱感到震惊。
维权网注意到,从2006年以来,浙江成为了类似人权灾难的重灾区。张建红(力宏),陈树庆,严正学,朱虞夫,池建伟,谭凯等异议作家和人权捍卫者,都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名被判刑。这种对异议人士持续的抓捕和判决完全与浙江省经济文化发展不相称,影响了浙江以及中国的国际形象。我们提醒浙江党政当局悬崖勒马,尽快回到现代法治文明的轨道上来。
最后,我们呼吁: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该公开审理吕耿松案件上诉案,保障他的公正审理权、律师咨询权。
2.杭州市公安部门应该立即停止骚扰那些试图参与庭审旁听的吕耿松先生的朋友,并且杜绝类似不当行为。
3.中国政府应该在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核准10年前签署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修改国内相关法律,切实保障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
4.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欧盟、和关注人权自由的民主国家政府首脑,以及其他捍人权的非政府机构通过各种渠道,谴责中国当局以言治罪,争取尽快释放包括吕耿松在内的一切政治犯和良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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