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国内有关报道,在藏区“3•14”事件中已经有数百人被抓捕。作为执业律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来对待被捕藏民,杜绝刑讯逼供,尊重司法独立,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在此表达对相关案件的严重关注,并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
签名人(第一批18人,按姓氏拼音排列):
程 海(北京正海律师事务所) 郭 艳(广东) 江天勇(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黎雄兵(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李敦勇(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 李苏滨(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莫宏洛(河南润洛律师事务所) 刘亚军(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彭 剑(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 孙建国(江苏佳兰律师事务所) 滕 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 唐荆陵(广东) 魏汝久(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温海波(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邬宏巍(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 张 海(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 张鉴康(陕西) 张建国(北京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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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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