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法院以受贿和滥用职权两罪,判处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18年有期徒刑。外界普遍认为,陈良宇的判刑过轻。今日有港媒指,虽然法庭详列罪状,陈良宇获罪其实是中共政治斗争的结果,与10年前北京前市委书记陈希同如出一辙。
有港媒报导指,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判18年重刑,与较之前被判16年刑期的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两人被判刑的表面原因,一个是受贿罪,一个是贪污罪;但背后的真正原因,都是“政治罪”。
苹果日报分析称,陈希同当年不把新主子江泽民放在眼里,在北京“占山为王”,遭到江泽民为首新上海帮的“政治审判”,因此定罪下狱。现在陈良宇也因在上海“诸侯自立”,依仗“上海帮”强大背景,与北京中央“对着干”。有指陈良宇曾在中南海的会议上与温家宝拍对骂,抗拒中央的宏观调控,甚至面斥胡温“不懂经济”。
报导指,政治问题以经济罪名或生活作风罪名来解决,是中共权力斗争常用的手段。自毛泽东以来,屡见不鲜。10年前的陈希同和10年后的陈良宇无不如此。有大陆法律学者指,陈良宇的判决乃中央权力斗争后交换条件的结果,以“胡温”为首的中央有意放生陈良宇。
亦有北京政坛人士认为,与陈希同相比,陈良宇案的确“不一样”:陈希同先是于1995年引咎辞职,再遭中央调查,97年因贪污腐败罪被判刑16年。相对之下,中纪委一年多前虽已明显查出陈良宇周围的人,包括长期担任他秘书的秦裕亦涉案,但陈良宇仍不肯辞职,不排除陈一心依仗政治后台,撑到最后一刻。
陈希同服刑八年后,2006年获准保外就医。现在陈良宇被判刑十八年,将来也会与与陈希同一样,服刑一段时间后,也“保外就医”。至于他会不会像陈希同那样,出狱后又上蹿下跳为自己申诉叫,那就要看中共政坛的演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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