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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调查5.12地震漏报真相
日期:5/27/2008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呼吁调查5.12地震漏报真相


 这次四川地震,由于事前毫无预报,民众毫无准备,故而伤亡极其惨重。地震局自然成为人们问责的首要对象。

 据中新社北京5月20日电,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副司长车时说,这次地震前,中国地震局没有作出短临预报,同时也没有收到任何单位、个人或团体提交的有关这次地震的短临预报意见。然而根据已经披露的材料来看,地震局不但没有做出短临预报,而且也没有做出中期预报;不但有专家提交过这次地震的中期预报意见,而且也有专家提交过短临预报意见。问题是决策者没有采信这些意见,没有做出预报。这和三十二年前唐山地震的情况几乎如出一辙。

 诚然,决策者不发布预报并非出自恶意,而是因为没有把握。到目前为止,人类对地震的预测能力,尤其是短临预测能力还很有限。大地震是小概率。虚报也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决策者只拥有不确定的知识,但是他必须作出确定的决策:报,还是不报?这就使决策者陷于极端的两难:漏报了会导致严重后果,虚报了也会导致严重后果。我们理解决策者的困境,因此不对之进行简单化的批判。但是鉴于问题的严重性,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利了解此一决策的机制以及这次决策过程的真相,以便寻找出改进的办法。

 如上所说,处于决策地位的人清楚地知道,他可能犯两种错误,或者漏报,或者虚报。问题是在现行体制下,决策者会有一种倾向,宁肯漏报,不肯虚报。

 如果你发出地震预报,结果引起人心恐慌,日常生活与工作秩序被打乱,造成若干损失,到头来证明是虚惊一场,那么,作为发出错误预报的你,自然成为众矢之的。你很难推脱掉你的个人责任。你可以推说你是根据一些专家的意见而发出预报的,但那只可能是一部分专家的意见,很不可能是全体有关专家的意见,想来还会有另外一些专家提出过不同的意见,而你偏偏采信了那些不高明的意见,可见你的判断能力是有问题的。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民众会抱怨你,上面的人也会对你很不满,嫌你冲击了和谐社会,干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假如碰巧又发生在政治上敏感的时期(例如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期间,例如迎奥运办奥运期间),上面的人不但会怀疑你的业务能力,放在毛时代,甚至可能怀疑你的政治立场,因此很可能会处分你。即便上面的人在政治上不怀疑你,能体谅你的苦衷,你的处境还是会很困难。因为他们会觉得你做事冒失,判断力不行,政治上不敏感,缺少大局观念,另外也可能为了平息众怒或是奖励那些当初反对发预报的更稳健的同事,所以你的处境依然会很狼狈。

 反过来,如果你犯的是漏报的错误,你的处境反而会不那么狼狈。因为你可以说那是人类知识的不足,怪不得谁的。你可以对外宣称这次地震事前没有任何人提出过预报,特别是没有任何人提出过短临预报。按照中国的防震减灾法,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前款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这一规定就是为了免去决策者的责任——尤其是免去决策者漏报的责任。因为有关方面可以一手遮天,即便有些专家提出过预报意见,他们只能报给行政主管部门,不准擅自向社会扩散,民众不知情。决策者就很可以把他们自己的判断失误推给大家,谎称没有任何人提过预报。不是决策者不高明,是人类目前谁都没那个本事。这就等于说谁都没有责任。

 那么,上面的人会如何对待你漏报的失误呢?他们会原谅你,保护你。他们不会处分你,因为一旦处分你了,那就说明你犯错误了,那就说明本来是有人提出过预报的意见而你却没有采信,你的判断力不行,不堪重任。注意:虚报和漏报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因为虚报的错误是无法掩饰的(你很难让外界相信所有的专家都错误地提出要预报的意见),所以可能需要有人出来承担责任。漏报的错误却是可以掩饰的(你可以让外界相信所有的专家都没提出要预报,既然地震确实有其难以预测的突发性),所以不必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更重要的是,从领导者的角度,他们更容易理解和体谅你漏报的苦衷,因为他们知道你是一片忠心,是出于对政局稳定的考虑,尤其是在政治上敏感的时期。在中国,地震预报的发布权在政府,不是在地震系统。政府官员做决定报或不报,自然会着眼于政治因素。当初决策者做出决定不发预报,想来也会向领导方面强调其政治考虑。这一来是显示你的政治观念强,能赢得领导好感,二来也是为日后自己开脱责任留下伏笔。

 我们要说的是,当一个人肩负十分重大的责任,而你拥有的不完整、不可靠的知识又使你无法决定到底是报好还是不报好的时候,你难免会考虑,犯哪种错误,你个人的责任更小一些,给自己带来的麻烦更少一些。而以上的分析表明,在现行体制下,你会倾向于不报。因为对你来说,漏报的责任比虚报的责任小,麻烦少。不要忘记,中国不是民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权力是不准反对不准更换的。那些负责发布地震预报的官员知道,重要的是他们要赢得上级党委或党中央的信任和保护,其余的一切都是次要的。

 唐山大地震漏报了,有关地震预报的决策机制和决策者的责任没有检讨与追查。这次四川大地震又漏报了,有关方面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看样子又是不打算检讨与追查了。同样的机制必定产生同样的行为。这岂不是鼓励以后面临类似情况的决策者继续采取类似的决策吗?假如说在唐山地震前夕,在汶川地震前夕,决策者还曾经为报或不报而焦虑不安,犹豫不决,感到极大的精神压力,那么可以想象的是,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决策者面临的压力就小多了,因为已经有了两个重大的先例,照过去的做法去做就是了。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时至今日我们都还不去检讨现行地震预报机制,找出改进的办法,更待何时?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对5、12地震漏报事件的真相进行调查。我们的目的不在于追究个人责任,我们相信决策者并无恶意,是犯错不是犯罪。我们的目的只在于寻求改进之道。但是,如果我们这次不追查,不改进,有关方面还掩盖真相,压制检讨,那就不再是犯错而是犯罪了。


附录

几点说明:

1、在5月13日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新加坡《联合早报》在向中国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张宏卫提问的时候就提到:
"请问张宏卫先生,我们接到四川地震局职工7人(疑为"亲人"——引者)的投诉,他们的亲人说在几天前就察觉到地震的迹象,但局里说为了保证奥运前的安定局面,禁止透露这个信息。请问张宏卫先生,这么大级别的地震,是否事先可以得到预警?您对此投诉有什么反映?"
张宏卫说:这种猜测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注意:此事发生在地震后的第二天,新加坡的《联合早报》应属于中共心目中的"友好媒体",张宏卫的话又明显地是答非所问,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记者所提到的事情的真实性。

2、以汶川的情况,即便地震局很难发出短临(震前几天内或几个月内)预报,至少可以做出某种长期的乃至中期的,也就是震前几个月至几年的预报。据此,政府就可以预作防范,例如检查建筑隐患,加固学校等建筑,普及防震自救知识,等等。可是,地震局没有发布过这种震前几个月至几年的预报,政府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所以地震局和政府有关官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上文引到的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副司长车时问答记者问题的那段报道,其中提到中国防震救灾法中"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一条,这不免令人生起一份担心。我们不能不担心当局在掩盖这次漏报真相的同时,对那些"擅自向社会扩散"消息的人实行惩罚报复。为了掩盖先前的错误而犯下新的错误。

有关方面总是强调地震预报的测不准以及虚报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但问题是,那是否就应该听任政府一手遮天,把十三亿人全蒙在鼓里呢?在中国,政府垄断了所有关于地震的信息,其余人都被禁止擅自向社会扩散,甚至连向境外扩散都不准。关系到亿万人民身家性命的事,竟然被严格地控制在一小批政府官员之手。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也是不合法的。

4、汶川地震后,地震局发布了几次余震的预报,这是否表明当局已经改变了地震预报问题上的一贯做法?未必。因为在大震发生后,经常还会有余震,这比较容易预报。更重要的是,地震局之所以漏报地震,主要顾虑是担心虚报而引起人心恐慌与社会混乱,而在大地震发生后,人心的恐慌与社会的混乱已经成为现实,地震局怕虚报的顾虑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它比较敢于发出余震的预报。这并不意味着地震局已经改变了它"宁肯漏报,不肯虚报"的固有倾向,并不意味着以后它就会采取不同的预报方针。

5、在这次四川地震漏报之后,国人已经对地震局失去信任。例如西安人听说美国地震部门预测两周内在天水与西安之间将发生七级以上地震,人心惶惶,中国地震局出面否认也消除不了,后来还是美国地震部门出面辟谣,人心才安定下来。可见中国的地震预报系统已经失去了公信力。可以想见,假如在未来某一时候,在某地(特别是在某地震带)流传着该地要地震的消息,政府怎么办才好呢?不吭气是不行的,那只能让人们理解为默认。出面辟谣吧,只怕民众又不信。倘若在这种情况下,当局又提出要追查谣言,惩办造谣者,很可能只会引起更大的不满与恐慌。我要说的是,在汶川之后,人心已经变了,人们对地震的感受,对地震局的期待和信任都变了。过去那套做法,不改也得改,不改就行不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现在就把调查真相、检讨体制的问题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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