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引起居民不满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报导)成都当局于7月1号实施《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五城区市属以上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需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业主也必需向当局缴纳一定的出租税及管理费用。此新办法引起许多当地居民不满。
四川8级汶川大地震之后,正当外界就豆腐渣工程而要求当局给予解释及调查之际,本台接获消息人士透露,成都当局于7月1号实施《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新《办法》要求,成都五城区市属以上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需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及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五城区以外的其它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此新办法公布之后,引起许多成都市居民的不满。中国泛蓝联盟四川成员黄晓敏向本台表示:
黄晓敏:“这个政策就是用非常苛刻,对房屋所有者的房屋进行出租,出租进行登记,登记还要收费及税,实际上就是对成都拥有一户以上的所有者在经济上进行了盘剥,要他们交税,如果不交税的话,就要他们交3万以下的最高罚款。”
至于为何当局在此刻提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黄晓敏分析认为:
黄晓敏:“反正中国房地产出现官商勾结,拉动房地产价格,最终的受益者还是政府,这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成都在地震以后,金融政策严管以后,成都房地产价格是一路狂跌,政府出台这政策肯定就是想让没有房的人不要去租房,这样就逼使那些没有房屋的市民或者说没有房屋的外来者去买房。”
黄晓敏也认为,此新办法也与奥运即将来临有关,因为当局要加强控制外地人口。
本台记者于是致电房屋管理局查询:
记者:“我想问一下,成都市近日是否实施了房屋租赁管理新办法?”
房管局:“那你记一个谘询电话。”
记者按他所说的号码打去,但无人接听。
本台记者星期三上网查看有关此新办法公布之后网民的反应,有网民说,这社会是咋的了?咋啥都要收钱?这还不是变相加到承租人身上来了!现在的小生意好做吗?制定政策的那些人有皇粮吃,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真该自己来做点生意试试!你们那超前的脑筋跟现实脱轨了!
还有网民说,很多人工作没了,把住房租了,自己再租个烂房子住,吃个差价,每个月还要交500多的社保,现在再交出租房税,啥子和谐社会哦?一位也出租房屋的业主陈涛向本台表示他打算不执行新规定:
陈涛:“他这办法实际上是没有合法性的,就是一个部门,就是成都市建设局弄的这样一个办法,还说不登记要罚款,实际上完全不符合中国现在的立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民可以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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