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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拒绝律师见黄琦
日期:7/29/2008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严修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七月十八日被正式逮捕,四川成都警方再次拒绝黄琦家属提出送药的请求。另外黄琦被拘禁以来一直不允许与律师见面。分析人士认为,所谓持有国家机密的罪名,是当局的一个借口,其真正目的是杀一儆百,掩盖“豆腐渣”工程背后贪污腐败的事实。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采访报道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星期六消息称,上周五,黄琦的母亲和妻子曾丽再次到成都的武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向警方递交了取保申请;另外对方拒绝同意送药到看守所。

星期一,本台电话采访了曾丽,她说这已经是她们第二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黄琦在被拘禁之前,一直每天都需要吃药,“6月23号的时候曾经交过取保候审的申请,那天我又同时在交了一份申请书,然后,后面是配的华西医科大学的一个检测证明,但是他收到以后,他也向上次一样,也是说要请示领导,然后就收下了,另外我们又口头让他同意我们能够去看守所送药,然后他就拒绝了,他说送药是肯定不行的。”

曾丽说,她们当天也去过检察院,对方称国家还没有认定在四川大地震中存在有豆腐渣工程,因此不能随便说,对方也回避解释有关对黄琦“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指控的原因,“我说他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有什么国家机密,国家机密一般我们脑子里想的,可能都是什么文件什么的,然后他们根本就没说这个,就是说地震灾区的情况,说不能报道这些灾区的情况,照片还有资料这些,说这些就是国家机密。就是说地震灾区的很多资料都是不能公开的。”

成都警方一直拒绝委托律师与黄琦见面,律师莫少平星期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当局不同意见面的原因是涉及国家机密, “他给我们书面的东西了,就是不同意或者不批准律师会见,原因就是涉及国家秘密。但是我们需要一个抗辩,我们近期给他发了一个律师函,六月一号,有一个新的律师法生效,在新的律师法里面确实没有所谓涉及国家秘密案件或者不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之分,那么律师会见他的当事人就凭借三证: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黄琦的母亲浦文清星期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当地检察院的职员向她表示根据新的法律她们每天都可以见黄琦,“我们到武侯分局交申请,那里面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新的法律可以见,六月一号出了一个文件。我说他们也不准我们见,他说这是公安局的事,他说如果两个月以后,属于我们的权利,你们天天可以见。”

贵州异议人士曾宁星期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黄琦对有关四川的“豆腐渣”工程的报道,并不能构成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本谈不上什么话题敏感,甚至颠覆政权,或者持有什么国家机密等等,应该说这些所谓的问题,都是和黄琦报道的那个事件本身风马牛不相及的。真正抓捕黄琦的原因应该说他们试图把海内外舆论,希望追究四川地震过程当中相应的那些豆腐渣工程背后的责任者的这样一种努力压制下去。通过抓捕黄琦,试图达到杀一儆百,来压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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