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七日电)今年五月中国大陆四川省汶川大地震后,来自各行各业的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NGO)成员投身救灾援助工作。有关人士认为,中国民间NGO的生长环境严峻,与政府间的关系仍处在磨合阶段。
活跃在汶川大地震救灾第一线的中国大陆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成员的身影吸引媒体广泛关注,并对他们进行不少正面报导。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基础,而志愿者的出现被视为是中国公民意识的觉醒。
从事农民工维权的中国“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负责人刘开明对美国之音表示,“现在要比前一段时间要宽松一些,但总体上是非常恶劣的”,因为中国法律不允许NGO存在,因此不能够有一个很好的法律环境,不能在中国境内筹款,不能吸引到优秀人才,不能筹集到资金,因此发展存在很大的困难。
刘开明指出,所谓宽松指的是政府对从事文化、慈善、环保一类NGO的态度,而从事劳工、人权一类的维权NGO仍不断受到猜忌与骚扰。
关注中国民间非政府组织的中国近代史学者章立凡表示,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的政策就是限制民间NGO的生存和发展。中国的NGO很难透过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获得批准成立社团,因此一些NGO采取工商登记的办法,然后以非盈利的模式运作;还有不少志同道合的人一起从事某一社会活动。
他认为,中国的NGO在四川大地震中发挥很大作用,但地方政府采取防范态度,虽然欢迎他们募集资金,但又觉得他们碍事。
章立凡说,“他们(地方政府)要防止民间NGO参与一些地震灾区灾民的维权活动,比如说像学校为什么会倒塌这类的问题,如果有民间NGO的参与,可能就会引起地方政府的警惕。他们很怕有一些会影响到他们政绩评价的负面资讯被民间NGO披露出来。”
章立凡认为,中国NGO近年来之所以没有被封杀,反而得以发展,获得些许生存空间,是得益于中央与地方间的博弈。
他说,“中央有时也需要知道一些情况,需要一些人发出一些声音,以便他们对地方诸侯施加一些压力。有些事情可能中央不好直接做,但是地方有了舆论以后,可能会好做一些。都是一种互相借用力量的关系。”
章立凡认为,中国民间NGO也希望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透过合法的表达,得到政府的认同和接受,从而有效制止地方环境破坏、流行病爆发等无法下情上达的问题。
章立凡说,与其让民间的积怨以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形式爆发,不如透过NGO以有序的、具有建设性的对话方式来解决,才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但是如何磨合,如何承认民间NGO的存在和它的地位,这可能现在还没有完成,所以现在还是一个磨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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