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的母亲王静梅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导)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六警被杀案,被告人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证实被当局送往精神病院治疗。杨佳杀警案一审时,辩护律师的合法地位一直受到质疑,而关键人物的王静梅却一直失踪,并一度传出她已自杀身亡的谣言。家人认为王静梅是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而杨佳的律师表示案件应发回重审。
杨佳案一审时,当局声称杨佳只接受母亲王静梅委托的律师谢有明为他辩护,但自案发,家人就一直无法与杨母联系。北京的大屯派出所曾于7月初传唤杨母问话,并告知其家人,问话结束后,杨母就自行离开的派出所。
杨母的姐姐王静荣两日前获所属居委会领导的通知,王静梅在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的治疗。
王静荣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她在周日前往医院探望过妹妹,由于时间仓促,王静梅只能简单告诉她当时的情况,她是7月2日被送进医院,谢有明曾到过医院找她签委托书,但并非她本人主动委托,而是当局指派来的。王静荣说,妹妹根本就无精神病,她相信是当局想借此阻挠外界跟她联系:
“她以前从来未有精神病的记录,是当局强迫她进去的,医院要她打针吃药,但她一般都不肯接受。”
王静荣说,妹妹目前的精神状态很正常,但医院并无表明何时可以出院。她已把有关的消息告知律师。
在死刑覆核阶段协助杨佳的北京律师刘晓原表示,当他获知有关的消息后,感到十分惊讶。刘晓原说,谢有明律师到安康医院找王静梅签订委托书时,王静梅正患有精神病,从法律而言,这个授权显然是无效的。而谢有明竟然接受委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就这一点案件就应当发回重审。刘晓原说:
“我们只能从医院的诊断作为证据,这个委托肯定不合法,因为她有精神病,她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委托律师,我们会尽快以她姐姐的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这个问题,要求他们重视,如果核实杨母有精神病,案件就应发回重审。”
刘晓原说,据王静荣透露,他们的叔叔也曾患过精神病,因此杨佳是极有可能患有精神病。由于公安机关委托的精神病鉴定部门,缺乏独立性,结果受到质疑,因此应当为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以确认杨佳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
记者曾多次致电安康医院,但电话都无法联络上。
杨佳被控于7月1日,在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外纵火,再持刀闯入该分局,连续刺伤9名民警及一名保安,事后其中6名伤者死亡。案件8月底在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以闭门方式审讯。9月1日,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提出上诉。上海高级法院于上月20日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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