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是人权活动者黄琦先生第2次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最后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2次为限,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成立者可不做出起诉的规定,黄琦目前应该被退回武侯公安局。
据权利运动发布的消息,黄琦家属透露,黄琦目前仍然被成都当局非法关押。黄琦第2次补充侦查时间已经在11月10日已满30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检查院不做出起诉决定,黄琦应该被释放。
黄琦妻子曾丽表示说:"10月10号和11号我们多次致电成都武侯公安分局和成都武侯检察院,在打听黄琦消息时候他们都立即挂断电话,莫少平律师提出计划这两天赶到成都与黄琦见面和查阅卷宗也遭到拒绝。"
"成都武侯公安局接电话人表示黄琦有可能第3次被退回,这个是非法的,我们都没有听说过有被3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武侯公安分局不遵守国家法律,那就是他们在蔑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他们在主动践踏国家的法律"曾丽说。
曾丽表示,她希望媒体和海内外的人权机构可以积极关注黄琦案件,并呼吁当局立即释放黄琦先生。
权利运动作为一个由访民为主体组成的权利倡导组织,我们的很多成员曾经获得黄琦的帮助,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尽快落实《中国人权行动计划》的提议,并立即从停止对黄琦、郑大靖等人权活动者的非法关押开始履行尊重人权的承诺。 更多关于黄琦案件的消息请查询:
成都武侯公安分局:028-86406628 成都武侯检察院:028-85087615(李艳萍黄琦办案检查官) 曾丽:13717752661(黄琦妻子) 莫少平律师:13701109681(黄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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