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记者:陈苏2008年12月3日香港报导)中国浙江司法当局将开庭审理王荣清“颠覆国家政权”案。有浙江民主人士说,王荣清所作所为并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也有律师认为,中国当局急需按照国际公约规定的那样,就“颠覆国家政权”这一罪名做出极为明确、严格的界定。
杭州市一家法庭将于12月9日开庭审理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员王荣清案。王荣清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王荣清的弟弟王荣跃对美国之音说,杭州法院12月1日通知他哥哥案子开庭的日期,并告知他可以提前领取旁听证。
66岁的王荣清今年6月26日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被逮捕。王荣跃说,不论是他哥哥被拘留的时候还是被逮捕的时候,罪名都是“颠覆国家政权“这6个字。
家属称指派律师不接电话
王荣跃说,王荣清的辩护律师刘勇是司法局指派的。王荣跃对检察院官员提出要求说,作为家属,他有权阅读起诉书副本时,检察院对他说,他要找刘勇律师才能看到起诉书。但是,王荣跃说,刘勇律师不肯接听他的电话,使他无从得知起诉书内容。
王荣跃说:“这个事情很蹊跷的,我也觉得很奇怪。当时法院通知我要开庭后,我去打电话给这个律师,这个律师他不接电话。”
美国之音记者打电话给刘勇律师,但是无人接听。
中国民主党被当局定为敌对组织
王荣清自1998年参与筹建中国民主党以来,已经多次被拘留和被捕。浙江异议人士吴远明认识王荣清。他说,王荣清是一名有民主意识、敢于追求自己政治理念的勇敢的人。吴远明说,王荣清长期以来积极投身民主活动,1978年参加民主墙运动,编辑出版“四五月刊”和“华东民刊”等刊物,1989年投身学生民主运动,1998年与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
中国民主党在2002年被中国当局定性为敌对组织。但是浙江异议人士吴远明说,中国民主党的理念是公开、理性、合法、和平,王荣清等人依照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有结社的自由,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通过合法的程序申请成立民主党。吴远明说,当局严厉打击全国各地的民主党人士,数十人被捕入狱,至今有人关在牢中。
吴远明认为,王荣清并没有犯下当局指控他的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因为根据被视为体现普世价值的“约翰内斯堡原则”,王荣清等人的言论既没有“有意”或“可能引发即时暴力”,也没有跟暴力事件有“直接和即时的联系”。吴远明说: “我所了解的这几起‘煽动’和‘颠覆’的人,他们都是利用网上发表自己的一些观点。许多观点都是在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范围内。第二,如果说是颠覆的话,按照约翰内斯堡公约当中对煽动和颠覆的界定,我认为现在被捕的没有一条是具有煽动颠覆的特质的。”
约翰内斯堡原则
由国际间人权组织、学者和法学家拟定的“约翰内斯堡原则”被视为是国际法发展方向的标准,共有25项原则,倍受国际法律界人士的推崇,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国家政权以国家安全之名而限制公民言论自由所设定的标准。
北京律师朱久虎说,按照中国政府签署的一系列国际公约,危害国家安全的公民言论自由是可以受到限制的。不过,朱久虎律师说,国际公约要求,各国要以法律来界定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而法律罪名界定的原则是明确的、严格的、毫不含糊的、不可类推的。
朱久虎:言论自由方面违反国际公约规定
朱久虎说,中国在言论自由方面的立法方式违反了国际公约的规定:“中国的法律由于它没有按照国际法的标准,按照它自己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对这些罪名进行严格的、明确的界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把很多情况套在这个罪名里面去了,人们不知道这个罪名里装的什么东西。”
朱久虎律师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种语焉不详、定义不清的罪名是中国公民头上的紧箍咒,给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造成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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