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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官入京抓女记者
日期:12/8/2008 来源:中央社 作者:中央社

山西检察官日前悍然抓走大陆央视李姓女记者,引发网友一片挞伐,严厉谴责这是以国家暴力打压媒体舆论监督的恶例。

综合人民网、荆楚网报导,4日晚上,来自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四名干警,在北京将大陆中央电视台政法记者李女从住宅中强行带走,以受贿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这是继年初,西丰警察远赴北京抓记者后,中国近期第二次爆发的记者被抓事件,当地司法机关的做法,激起了网友及媒体界对央视李姓女记者遭遇的普遍关注。

据报导,李女是大陆中央电视台一知名法制专栏节目的年轻政法路线记者,住在东3环某小区。

李某好友杨女士说,4日晚上正在李女家中串门子,这时有人按门铃,声称地板漏水要进去看看,李某就开门。

开门后,门口站有3男1女,均着便装,自称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出示拘捕证,要李女跟他们走。

后来,李女在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证件属实后,就被四名干警带走。

李某之前在山西采访的对象就是杏花岭区检察院,该院先前被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

检方则指控,李女在这起案件的采访中藉职务之便收受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已有200多家网站转载了这则新闻,大陆各大入口网站也都推荐此新闻,网友的相关留言接近10万多则。

网友们除了呼吁山西检方迅速释放被抓走的女记者外,也纷纷谴责这是以国家暴力打压媒体舆论监督的做法,这股歪风邪气必须遏止。

一位网友开玩笑说,“不如在北京设个专抓记者的派出所,直接当场法办。”

针对山西检方拿出来的拘捕理由,网友认为很傻很天真。网友称不管李女是否真有受贿行为,也都应交由第三方在地审理,而不是当事方检察院迳行审理,尤其是借助公权力、连夜到北京抓人,显然是滥用职权,是对法律的粗暴践踏。

网友也提议,记者受贿调查,应由有管辖权的北京市检察院办理更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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