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记者:陈苏香港报导)中国公安部高级官员日前表示,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以免使得企业经营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但观察人士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中国法律,破坏司法公正,制造司法环境混乱,导致更多的社会问题。
*政府担心刑事调查增加企业压力*
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话会议上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他说,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帐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公安高官郑少东的这番言论立即引起关注。香港南华早报评论说,全球经济放缓严重影响了上海、广东和浙江等省的出口型工业区,工厂的倒闭和大量的裁员引发心怀不满的工人掀起罢工与抗议浪潮,中央政府近几周来正在忙于应对这种局面。文章说,郑少东的话反映出,政府担心对企业进行经济犯罪调查会给已经身受重负的企业增加压力。
中国公安部此项新政策的出台是在国美集团主席黄光裕11月底被公安带走接受调查之后作出的。国美在全国范围拥有5百多家商店,10多万名员工。黄光裕被拘留后,国美是否能挺住成了人们关注的问题。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夏业良说,中国公安部要求慎重调查、拘留、逮捕企业高管的做法说明公安开始多少顾及行动的后果。他说,有些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一切决策出自他们的手,一旦他们被拘押,受调查,有可能给整个企业造成心理恐慌,导致企业一系列问题的爆发。
*分析:不是一个法治社会*
即便如此,夏业良教授认为,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的这番讲话还是反映出中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说是真正有违法犯罪问题的话,那应该由司法程序来公正的裁决,而现在往往是连司法都要受到政治,或者当前局势的影响和左右。这样法治的界限就很模糊,好像有的时候可以抓人,有的时候又不可以抓,不是从法律本身来考量,而是从当前的经济形势或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考虑。”
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的北京律师滕彪认为,中国公安部对涉嫌犯罪企业和企业高管的新政策违反了中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他对美国之音说:“中国的法律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涉及到犯罪、刑事诉讼法这个是非常明确的,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其他的社会关系有所区别对待。”
同时,滕彪律师指出问题的另一方面,他说,必须看到,中国的企业在公权力面前确实脆弱,因为中国的企业普遍带有原罪。
他说:“在中国的体制下,权利很难受到有效制约,所以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一些巨富,一些大的企业恐怕都和各级政府官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都涉及权钱交易、寻租行为,犯罪行为。在实际司法实践当中,对他们的查处也是困难重重。”
*体现司法随意扰乱司法秩序*
河北作家、时事评论员田奇庄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日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发表的讲话中表示“不折腾”。田奇庄认为,中国公安部对企业高管的执法新政策就是一种折腾,因为它凸显了司法制度的随意性,扰乱了中国现有的司法环境和秩序。
田奇庄认为,中国政府希望通过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高管网开一面的做法来稳定就业,稳定局势,看起来是权宜之计,但从长远看,无异于饮鸩止渴。他说,对不法企业的放任只能给社会造成更多的不安定。
他说:“为了保所谓的稳定,顾全所谓的大局,实际上从长远发展来讲,这是非常有害的。比如说,三鹿奶粉发生的情况,如果他们当初发现他们违法使用三聚氰胺,就采取严格措施,怎么会酿成如此大祸?”
田奇庄说,中国公安部对涉嫌犯罪企业和企业高管执法新政策的出台给尚不健全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制造了更大的混乱。他警告说,一旦越来越多的民众认定,无法通过司法途经维护自身权益,对司法制度失去信心,他们就会走上暴力维权的道路,从而引发更多的群体事件,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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