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9年新年,广东人最明显的感觉是“跳楼潮”倍增,媒体天天有多起“跳楼自杀”惨闻——今天(2009年1月3日)的南方都市报,竟然由去年一天只发一条“跳楼新闻”变为一天报四起“跳楼自杀”:三件发生于深圳,一件事发广州,四人跳楼,只有两人被救,两名死者皆是生活于“和谐深圳”的风华正茂的男青年,一个20岁,一个30岁。
据研究者说,“跳楼自杀”能够被报道的机遇只有百分之一左右,绝大多数“跳楼自杀”事件都被政府极力掩藏了,只有极少数“跳楼自杀”幸遇民间“报料人”,才得以让公众关注。尽管官方拒绝公布详细数据,但说“改革广东”是今日中国第一自杀大省,堪称“自杀广东”,不会有疑问。
更令人悲怆的是,此次对于一个被救活的跳楼自杀者,广州越秀公安站南街派出所民警竟然向围观者介绍,该女子“精神不正常”,否则当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处罚。人们皆知,尽管跳楼自杀者的表面原因诸多,但根本却是广东企业倒闭潮带来的经济危机所逼。广东政府面对日益倍增的“跳楼潮”,不是痛切反思“坚决不救落后企业”的过失,亡羊补牢,反而千方百计妖魔化可怜的“跳楼者”,以“精神不正常”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名相威胁,给幸存者以沉重压力,导致其可能再次自杀,实在是太不人道了!
200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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