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已收到刘晓波代理律师的控告申诉函
2月11日,刘晓波的代理律师尚宝军向北京市公安局递交律师函,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告知刘晓波案的经办机关、涉嫌罪名及时间期限等,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律师方面不知道经办警官姓名为由拒收。次日,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主要领导发出控告申诉函,同时抄报北京市检察院,对北京市公安局违法办理刘晓波案的做法表示抗议。记者2月17日采访到刘晓波的代理律师莫少平了解了最新情况。
据莫少平律师介绍,现已核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收到了律师的控告申诉函,至记者采访之时律师方面还未收到回复。这份控告申诉函首先陈述了刘晓波去年12月8日被北京国保从家中带走的案情基本事实,接着从三方面阐明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其一,法律文件上关于刘晓波的涉嫌罪名一项是空白的,刘晓波在没有涉嫌罪名的情况下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且至今未通知其家属案件承办单位和羁押地点;其二,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自己有合法住所,公安机关应该在其合法住所进行监视居住,而不应该另行指定一个地方,或者专门弄一个监视居住的场所;其三,家属、律师可以不经过任何批准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莫律师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在以上三个方面均违反了《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律师要求北京市公安局纠正违法行为,尽快接受律师的委托手续,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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