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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禁报道法院审理教授剽窃案
日期:3/19/2009 来源:南华早报 作者:Vivian Wu

大陆宣传部门近日再次下令,对最高法院受理一起涉及著名法学教授的旷日持久的剽窃官司一事,禁止任何媒体报道。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宣传部上周一下令,禁止任何新闻机构报道异见学者王天成诉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周叶中剽窃一案。此案已历时四年。周叶中最广为人知的经历是曾在中南海给国家领导人上课。

依照宣传部的此次禁令,记者被勒令禁止“对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一案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报道”。

媒体消息人士说该命令已是周叶中剽窃案这起被高度政治化的事件引发的第三次宣传禁令。此事件最为敏感之处在于涉案双方悬殊的政治身份。此外虽然近年来中国学术界不断爆出丑闻,但真正进入法律程序的剽窃纠纷极少,此案即为典型一例。

王天成先生诉周叶中教授剽窃一案的审判结果,被许多人视作检验中国法院能否捍卫学术诚信的试金石,大陆法律界始终对此案广泛关注。

2005年,王天成先生指责周教授在未注明出处的情况下刻意抄袭了他若干篇公开发表文章里的5000多字。王先生原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曾因非法组党入狱5年。

周教授2002年曾被邀请到中南海给胡锦涛主席和政治局常委们讲宪法和宪政理论。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也牵涉入此案。2005年,贺教授曾参与周叶中剽窃案引发的学术争论,并撰文公开支持王天成。上周一中宣部的宣传禁令中,还明确指示禁止媒体报道“贺卫方对周的攻击文章和其他相关事宜。”

王先生在北京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均已败诉,但两级法院的判决因判词含糊,表述模糊,并未平息此次学术纠纷。

最高法院上月末致函通知王先生已对他诉周叶中剽窃案的再审申请进行立案审查。周一,广州一家媒体报道了此消息,该稿件的网络版在当天下午便被从该报网站上撤下,但此报道已被在互联网上广泛转载。

报道此消息的记者称,该报社的所属省级宣传部门官员也已致电,对他发出警告。

“那个官员警告我说,周教授曾经给国家领导人上过课,他问我怎么敢在两会期间做这个案子的报道,问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此记者说。

“不管怎样,我只是就这条消息发了一个新闻稿件,再说因为报道周叶中官司的事情记者而受到警告,这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006年3月,新京报的一名记者和四名编辑曾因“错误刊发关于周叶中剽窃案的报道”,“政治敏感性不强”,分别遭到批评和罚款。

2005年,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曾就此案和其在法律学术界引发的争议刊发长篇报道,并准备刊发贺卫方教授就周叶中事件所写的专稿。但中宣部勒令中青报立刻换掉此文章。对周叶中事件的报道,事后也被证明是导致《冰点周刊》于2006年初被短暂停刊的“冰点事件”的原因之一。

周四本报记者致电采访周教授,希望其就此次媒体禁令一事发表评论,电话被周教授挂断。

王天成的律师浦志强说针对周叶中事件的媒体禁令体现了“当局掩盖真相的一贯做法。”

“北京两级法院的不正确判决使中国司法制度蒙羞。但最高法院接受了王天成的再审申请,这无疑为其作为一名公民,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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