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报导,西藏法院星期二(4月21日)宣判三名年轻的西藏人纵火罪。报导指该三人在去年3月14日拉萨抗暴事件中纵火。
新华社发表英文新闻,引《西藏日报》报导称三名被告人中一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两人一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根据之前的报导,这三名被告人都是青年女性,在去年3月14日的事件中两度纵火,造成6人死亡。
被判处死缓的西藏女子彭吉被控是两起纵火案的主犯,而另外两名被告人被控在第二起纵火案中成为帮凶。
起诉书称彭吉首起纵火造成服装店的汉族老板死亡,第二起纵火则造成服装店五名店员死亡。
而被控为彭吉帮凶的两人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也叫做彭吉,被判处十年徒刑的叫做其米拉宗。
据新华社此前报导,其米拉宗今年仅20岁,来自日喀则南木林县,另外两名彭吉分别只有21岁和23岁,来自日喀则萨迦县和拉萨尼木县。
拉萨中级法院在本月早些时候对5名被控在3月14日抗暴中参与纵火的西藏人判刑,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两人被判死缓,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社在2月份曾发布报导说,西藏法院已经对参与骚乱的76人做出判决,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中国指责事件造成21人死亡,而西藏流亡政府则坚持中国在抗暴事件后的却有超过200名藏人遭到镇压而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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